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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6 09:43:28 发表 |
教宗为挑选主教候选人订出指引
时间:2013-07-06 来源: 天亚社中文网作者: 点击:183
教宗方济各六月廿一日为所有教廷大使制定新准则,帮助他们在全球各地教区辨别和挑选候选人出任主教。这举措对全球天主教会带来重要影响。
教宗希望教廷驻各国大使挑选主教候选人时能使用这些准则。众所周知,当某一国家的教区出现空缺时,大使的职责便是咨询主教、神父、男女修会会士和教友的意见,然后制定一张名单,列出三个他认为适合填补空缺的候选人(三人的名字按优先顺序排列),呈递梵蒂冈,由主教部商讨候任人选,并将结论送交教宗定夺。
以往的准则较为专注于正统和道德方面,新教宗现时提出的则较为广泛。若全球各地的大使遵从他的指引,那么所有新一代的主教,将会更接近这位阿根廷籍教宗的牧灵方法和传教精神。
教宗方济各的新准则首先强调“基本准则”:获选在教会内“管治”的人应有“智德”的恩宠。他引用相信是教会圣师圣伯纳德(St Bernard of Clairvaux)的话语:“如果他是神圣的,让他为我们祈祷;如果他博学多才,让他教导我们;如果他具有智德,让他管治我们。”
除了智德,教宗亦嘱咐大使就主教候选人进行调查时,应仔细核实,以确保候选人是:接近人群的牧者;如(人们)父亲和兄长般的牧者;安贫乐道的牧者,透过生活上的简朴和节制反映出内在(为上主而获得自由)和外在的贫穷;没有“王子心理”的牧者;没有野心的牧者;不寻求和争取成为主教的牧者;成为教会净配的牧者,不会总是寻求调迁到另一教区。
候选人还要是有能力“看守”托付给他的羊群的牧者,照顾他们,使他们团结合一,并对威胁他们的危险保持醒悟;有能力看顾羊群的牧者,向他们灌输希望,使信徒的心中有阳光;怀着爱与耐心的牧者,使天主在其子民身上的计划得以延续;必须能在羊群前面引路、在羊群中间维持团结,以及确保没有羊落在羊群后面,让羊群能有寻找前路的“辨别能力”。
这首位当选教宗的耶稣会士向在全球不同教会和政府代表他的一百五十多名大使和教廷外交人员讲话时,定下这些重要的新准则,并告诉他们,他们的临在使他真实感到“教会的大公性和普世性”。
教廷现时与一百八十个国家、以及马耳他骑士会、联合国及联合国辖下不同国际组织等主权实体有全面外交关系。所有派驻这些国家和组织的高级外交代表六月廿一日,齐集梵蒂冈克莱孟大厅,聆听教宗发言。
他首先感谢他们为他“关怀所有教会”的任务提供重要服务。他透露,他在心中反省大使角色的“存在层面”后,亲自撰写了讲辞。为了进一步强调讲辞的重要性,他对他们说:“这是发自我内心的深处。”
虽然拣选主教候选人的准则确实是教宗发言中最重要和意义深远的部分,但他不时强调其他重点,并与各外交人员建立十分个人的关系。
他让他们知道,他清楚理解他们所选择的艰苦“游牧生活”,因为每隔三、四年或更长的时间,他们便必须“转换地方,从一个洲陆到另一洲陆、从一个国家到另一国家、从一个截然不同的教会处境到另一教会处境。你们手里总是拿着行李箱”。
他提醒大使们,这种游牧生活深具“灵性意义”。他们就像亚巴郎一样听从天主的召叫展开信德之旅,当中包含“苦修,要放下身边的事物、离开朋友和人际关系,总是要重新开始”。
他承认:“这并不容易,意味着生活在暂时状态,走出自己,甚至没有生根的地方、没有固定的团体,但仍然热爱你蒙召去服务的教会和国家。”
教宗对他们作出肯定,因为他们以强烈的爱生活,而且时常记起天主的“首个召叫”;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朝着上主和祂的许诺。
他又提到保禄六世当选教宗前在梵蒂冈工作时曾说,教宗代表“背负着基督”,作为“得以传播、宣讲和体现的宝藏”。他说,基督是“不会令人失望的那一位”。
教宗方济各鼓励大使们“与上主发展持久的关系”,亲近耶稣基督必定是教宗代表的日用食粮,而这种关系是透过“祈祷、举行弥撒和爱德服务”而建立起来的。
他提醒他们,一如他当选后首次以教宗身分与所有枢机共祭弥撒以来,“教会的人”常常面对“灵性上的世俗主义”危机,即是“向俗世精神投降,引致自我实现的行为,而非寻求天主的光荣”,并度着“资产阶级的精神与生活,引导人们追求和安于平安舒适的生活”。
他勉励他们追随真福若望廿三世的芳表,后者在为梵蒂冈的外交部门服务时成为圣洁的人;因为他专注于“基本的需要──那就是基督与福音”,而不向“世俗精神”屈服。
教宗续说:“我们都是牧者!我们永不能忘记!你们是服务教会的牧者,担当鼓励别人、成为共融的神职人员,以及往往不易履行的训诫角色。”
他促请他们“常以深厚的爱德行事!即使是与政府当局和你们的同事合作时,你们要时常谋求裨益,众人的裨益、教会和每个人的裨益”。
他在总结时再次强调,大使们的生活“经常困难重重,有时置身于冲突的地方”。那常常是“持续不断的朝圣旅程,无法在一个地方、一个文化、一个特定的教会环境中落地生根”。换言之,那是“一生走在路上,但耶稣基督时常牵着你们的手”。
他并以兄弟和父亲的情怀告诉他们:“我们知道我们的安稳不建基于事物、个人计划或抱负之上,而是在于成为真正的牧者,不断注视着基督。”然后,他在降福他们前作出特别请求:“请你们为我祈祷!”
他其后接受提问,并逐一接见这些外交人员,使他们充满喜乐。
【完】来源:《The Universe》,天亚社编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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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zhenli |
2013-06-25 16:29:42 发表 |
看后觉得好笑,自办教会是否像自办教学一样?耶稣可是外国的,共产党是伟大的党,是否要独创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耶稣呢?天主教有上千年历史,党史不过百年。动不动就拿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帽子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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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6-03 16:13:15 发表 |
“ 第一条 主教是宗徒的继承人、基督的仆人,是圣神立为教会中的牧人,替天主来监护羊群,作教义的导师,圣礼的司祭和治理的服务者。主教一经祝圣,就同时接受圣化、训导及治理的职务。”
“主教团”:就凭你这一条,你为什么还要撤销给上海教区马达钦“助理主教”的批准书,并撤销他在一会一团内各项职务?你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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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6-01 18:13:06 发表 |
模棱两可的是梵蒂冈,没有他们的模糊能有教会的乱么?
起初只有爱国会的分裂,现在倒好,乱七八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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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6-01 18:11:02 发表 |
他们是寓言中的蝙蝠!关心苦难中的教会?他们是谁强盛倾向谁。世俗的政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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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6771 |
2013-05-31 14:37:13 发表 |
爱国会---中国天主教眼中的怪物,打着天主的旗号反天主教,只有那些像韩德力的才做魔鬼的帮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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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9 12:09:31 发表 |
我只是一位小小的天主教教友,我儿时就听我外公说:我们教友要听神父的,神父要听主教的,主教要听罗马教宗的。很简单的东西,为什么到了共产党那就不一样了???为什么中共不想想苏共的结局呢?为什么一个批评与自我批评很厉害的中共,还在有违背真理的事?为什么我们这么多的神父和主教,还在和有违真理的中共合作?你们怕中共的强权?还是不想背负主基督的十字架???? 南京教区东青堂的一位教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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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6 16:53:37 发表 |
国际海外人士,多多关注中国苦难教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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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6 16:21:14 发表 |
告中国的主教团,太浪费了,洛阳纸贵了。还是举手省事,又节约纸张,又能看谁敢不举手。中国的主教团怎破费买纸做选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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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5 13:39:39 发表 |
我们认为45 楼写的比较深入,有理有据。期望我们的主教、神父讨论讨论,基本上找到了和
宗教局据理力争的依据。45楼能否把此文公开发表,当然需要一定的勇气;或者送
到省级以上各级宗教管理部门,对社会,对教友的和谐大有脾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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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5 12:05:58 发表 |
中国政府处理天主教问题上在倒退。中国政府应尊重天主教的信仰。从教会来说,既然是天主教教友或主教或神父,就要遵守圣而公教会的法典。犹如中国遵守世贸规则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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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liuboshuai |
2013-05-24 23:17:37 发表 |
一会一团这是公开和全国的信众们揭露他们的列教行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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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23:12:28 发表 |
撕下了摸棱两可的伪装,走出裂教的关键性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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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9:03:31 发表 |
国家宗教局:中国天主教选举领导人不需梵蒂冈"恩准"
时间:2010-12-22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点击:41489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 国家宗教事务局发言人22日就梵蒂冈发表声明指责中国天主教第八次代表会议一事发表谈话。
发言人说,12月17日,梵蒂冈新闻室公开发表声明,指责前不久召开的中国天主教第八次代表会议,攻击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梵蒂冈的这一行为不仅非常冒失,而且十分无理。
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是团结全国天主教徒、民主讨论教会发展途径、共商服务社会大计的重要组织形式。50多年来,中国天主教先后召开了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为推动中国天主教健康发展,服务祖国现代化建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是依法登记的合法社会团体,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每5年召开代表会议,修改章程,选举产生领导机构,确定工作任务和行动目标。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制度不涉及天主教教义问题,不违背天主教基本信仰,不存在其他国家或外国组织承认与否的问题。
中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同时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按照这一规定,中国各宗教包括天主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中国天主教第八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章程》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章程》规定:中国天主教会“在政治、经济和教会事务上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教会事务自主权,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章程》中还规定:“在信仰及福传事业上,依据主耶稣基督对宗徒们的派遣和圣神赋予宗徒们的权力,履行牧职使命,在当信当行的教义教规上,与宗徒之长伯多禄的继承人保持共融。”但在梵蒂冈新闻室发表的声明中声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及民主办教原则与天主教教义是无法调和的”,这是对中国天主教现状的误解,不知是他们根本没有看到章程规定,还是故意混淆政治与信仰的界限。梵蒂冈的政治立场是尽人皆知的,试图借宗教信仰推行政治理念,这是十分危险的,将对中国天主教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危害。
代表会议制度是中国天主教在探索民主办教实践中形成的,中国政府予以充分尊重。近两三年来,梵蒂冈通过各种方式阻止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的召开,对参加会议的神职人员代表以“惩罚”进行威胁。到底是谁用强制手段对待宗教信仰,是谁要求天主教徒违背自己的“良心”,难道不是十分清楚吗?这让我们想起新中国刚建立时的那一幕,梵蒂冈驻华代表发出“指令”,要求中国天主教拒绝与新生政权合作。历史是那么相似,但时代毕竟进步了,固守旧思维已经办不成什么事情了。
中国天主教第八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新一届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都是高票当选,体现了与会代表的意愿和期盼,可谓众望所归。梵蒂冈新闻室声明却对他们进行谴责,这是对中国天主教会广大神长教友民主意愿的粗暴践踏和蔑视,是极其蛮横和无礼的行径。难道中国的宗教社会团体选举领导人,还要外国组织“钦定”或者“恩准”吗?
近年来,为了改善中梵关系,中方以极大诚意与梵方进行坦诚、建设性对话,寻求改善关系的途径和方式。但梵蒂冈总有一些人在关键时刻出来干扰,无休止地提出无理要求,阻挠双方改善关系的进程,此次破坏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就是最新的典型例子。梵蒂冈还在接触商谈的同时,以公开和秘密方式干涉中国天主教内部事务,试图重新控制中国天主教会。中梵关系出现当前这种令人遗憾的局面,责任完全在梵方。
发言人说,中国政府改善中梵关系的原则是明确的,态度是真诚的。近年来,中方为改善中梵关系,在言论上一直保持克制,希望营造一个良好环境。但梵蒂冈的媒体以及有关人员,不断发表攻击性言论。我们的克制不等于可以放弃原则和底线,希望梵蒂冈谨言慎行,自我约束,不要再恶化双方关系,回到对话的正确轨道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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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9:00:35 发表 |
致中国教会主教神父书
尊敬的主教,尊敬的神父,祝主的平安与你们同在!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主教团不久就要召开换届会议。为了使这个会议能够在天主圣神指引下开得完满成功,与会主教神父教友的一言一行都符合圣经真理,教会原则,都蒙天主降福。我想以圣经,教会原则和国家法律为依据,就当前中国教会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与大家交换意见。如有错误,希请指正。
一、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国家主权
谈到教宗任命主教时,政府干部都说:“这是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是外国势力支配中国教会事务,违反宪法”。许多主教神父听了心中觉得很不是滋味,但拿不出有法律依据,圣经依据,和理直气壮的理由来反驳这些说法。因此有必要把这些问题弄弄清楚。先讲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国家主权。
首先要分清什么叫做国家主权?什么叫做教会主权?
国家主权是指:领土权、领海权、领空权、制订法律权、任命官员权、与外国签订条约权、军队指挥权等等。国家主权的特征是:“只有政府才能行使”。
教会主权是指:制订教义教规权,举行宗教仪式权,任命主教权,祝圣神父权,教职人员分配调动权,召开教务会议权等等。教会主权的特征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
现在请问中国政府官员:“任命主教是不是‘只有政府才能行使’的权力?”任何政府官员都会说:“不,不,不。任命主教不是‘只有政府才能行使’的权力,而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的权力。”
既然任命主教不是“只有政府才能行使”的权力,而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的权力。那么任命主教权就不是国家主权,而是教会主权。那么教宗任命中国主教,就不是侵犯中国的国家主权。(至于是否侵犯中国教会的教会主权,放在下一节讨论)
其实“教宗任命主教,不是侵犯国家主权”,中国政府心里非常明白。以下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香港的主教都是教宗任命的。大家知道中国政府对捍卫国家主权是非常敏感、认真的。今年上半年台湾马英九去中美国家(与台湾建交的)访问时,途经美国。中国外交部立即向美国提出强烈抗议。在我们看来,美国政府并没有允许马英九在美国进行活动,只不过允许他作为一位旅客,路过美国,这有什么关系?但中国政府不是这样想。中国政府认为:马英九这次是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到中美国家进行国事访问,美国政府如果允许他过境,等于支持马英九“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访问中美国家”,就有承认“中华民国”,制造“二个中国”之嫌。制造二个中国,这是非同小可的国家主权大事,因此中国外交部立即提出强烈抗议。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在有关国家主权问题上,是何等敏感、认真。
因此,如果教宗任命香港主教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那么,中国政府早就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一切手段,指令香港特区政府阻止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但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当教宗任命香港主教时,不但中国政府没有指令香港特区政府予以阻止,连外交部发言人也没有为此吭一声。
对马英九过境美国的强烈抗议,和对教宗任命香港主教的不吭一声,证明在中国政府心目中,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
香港与大陆都是中国。如果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那么教宗任命大陆主教也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
也许有人说,香港与大陆不同,因为香港与大陆是“一国两制”。这话不对。一国两制是指“社会制度一国两制”,不是指“国家主权一国两制”。国家主权如果一国两制,就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两个国家了。
二、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各国教会主权和干涉各国教会内政
耶稣在世建立了圣教会,任命圣伯多禄为教会盘石和元首,把天国钥匙和管理教会大权,都交给他,使他能够以耶稣全权代表身份,管理普世教会。(玛十六:18-19。若廿一:15-17)。教宗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同圣伯多禄一样,是教会的盘石和元首,执掌天国钥匙和管理教会大权,以耶稣全权代表身份管理普世教会。
教宗既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教会的元首,那么他任命各国主教,是元首对下属的任命,名正义顺,谈不到侵犯各国教会主权,或干涉各国教会内政。同胡锦涛主席任命曹荫权为香港特区政府首席行政长官一样,是上级对下级的任命,名正言顺,谈不到侵犯香港主权,或干涉香港内政。
现在世界上有各种各样跨国公司。我们也可把天主教比作跨国公司。假定中国有一个国营的“大中华跨国公司”,总部设在北京,隶属于商业部,分公司遍布世界40个国家。大中华公司总经理对40国分公司经理的任命,是上司对下司的任命,名正言顺,谈不到侵犯40国分公司的主权,或干涉40国分公司的内政,(更谈不到侵犯40国的国家主权)。教宗任命主教也是如此,谈不到侵犯各国教会主权或干涉各国教会内政,(更谈不到侵犯各国的国家主权)。
三、政府和法律有权管理的宗教事务是指什么宗教事务?
法律,及执行法律的政府,他们的宗旨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和政府,有权对公民进行管理的事务,不是公民的一切事务,而是那些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例如,私人建房,涉及国家土地、规划,(即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必须经过政府土地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审批。至于房屋建成后,室内怎样布置,地面采用木质地板、瓷砖或大理石;购买什么式样的家具、灯饰、电视机等,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和政府无权干涉。如果法律和政府对这些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也强行干涉,使人民没有一点自由,就变成极权政府,或法西斯政府。
同样道理,法律和政府有权管理的宗教事务,不是所有宗教事务,仅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规定讲得非常清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是指宗教与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
例如举行跨省(或跨市、跨县)的大型宗教活动,涉及城市治安、交通等;建设教堂,涉及国家的用地、规划(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和政府有权对这些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至于那些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例如,举行弥撒圣祭,给教友施行洗礼和坚振,庆祝圣诞节,在教堂内部举行圣体游行,召开教务会议等等宗教事务,法律和政府都无权干涉。再例如,教堂建成后,圣堂里的祭台、跪凳采用什么式样和颜色,中央祭台供奉什么圣像,教堂办公室、贵宾接待室如何布置等等宗教事务。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和政府都无权干涉。政府如果对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强行干涉,那就变成极权政府,或法西斯政府。
四、教宗任命主教是否违反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那么,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与这条宪法抵触?许多主教神父都吃不准,因此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首先必须弄清楚:宪法所讲的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是指什么宗教事务?
宪法是总法之母。宪法的宗旨与法律的宗旨是一样的,都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宪法第36条规定的“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是指一切宗教事务,而是指“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比方说,外国恐怖组织势力,号召新疆的伊斯兰教徒“为东突厥斯坦国的成立祈祷”,或号召西藏的佛教徒“为西藏独立祈祷”。祈祷虽然是宗教事务,但这种受外国恐怖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国家利益(国家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有权进行严厉打击。
至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即使受到外国势力的支配,也不违反宪法,政府无权干涉。例如,教宗在宗座训谕中,指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包括中国天主教徒)为世界和平祈祷、守斋,为遭受地震灾害的汶川、智利、海地的灾民祈祷、守斋,这就是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政府无权干涉阻止。(教宗不是外国势力,为了便于沟通,暂时借用这个名词。)
再例如,教宗在1950年宣布圣母肉身升天为信德道理。命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包括中国天主教徒,绝对相信圣母的肉身已经在死后第三天复活并升了天。中国天主教徒与全世界天主教徒一样,服从教宗命令,坚信圣母肉身升天,并按照教宗指示,热烈举行各种庆祝圣母升天的活动。这就是宗教事务受外国势力支配。由于这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政府无权干涉或阻止。
再例如,教宗宣布2008年6月29日到2009年6月29日为保禄年,命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在这一年内大量举办庆祝保禄年的活动。中国天主教徒,同全世界天主教徒一样,根据教宗指示,在2008年6月29日那天,全国统一行动,隆重举行保禄年的开幕典礼,并且在这一年内,依照教宗指示,讲圣保禄道理,念保禄年经文,学习圣保禄书信,瞻礼单上都印圣保禄的圣像,连《中国天主教》杂志也发表各种纪念保禄年的文章。这也是宗教事务受外国势力支配。由于这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政府无权干涉或阻止。如果政府对这些虽然受教宗支配,但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横加干涉,甚至打击,那么就变成极权政府和法西斯政府了。
因此教宗任命主教是否违反宪法,政府是否有权干涉阻止,要看教宗任命中国主教这个宗教事务是否涉及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教宗任命中国主教,是否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个问题要从两角度来看:
1、从神权角度来看:教宗任命主教,就是教宗以圣伯多禄继位人,耶稣在世代表,和教会元首的权力,委任一位神父为主教,把管理教区的神权交给这位神父,使他能合法地被祝圣为主教,并有权管理本教区的天主子民。拿这方面来说,教宗任命主教是纯宗教事务,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从被任命的对象角度来看:神父作为具体的公民,对本国政府和本国社会制度,有他的立场和观点。有拥护的,有中立的,有不管闲事的(认为神父只能专心管理教友的牧灵事务,政治与我无关),有不满的。在不满的神父中,有的只是心中不满,或偶而发几句牢骚,行动仍保持中立。但也有极个别神父,热衷于政治,甚至不顾教会的“神职人员不得参加政治活动”的规定,参加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发表反对政府的文章演说(海地有一位名叫阿里斯塔德的神父,热衷于政治斗争,后来被当选为海地总统,结果连神父也不当了)。如果让这样的神父当主教,就会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但是《天主教法典》对主教的产生,作了种种规定,使这样的神父,不可能作为主教候选人被呈报给教宗,使教宗不可能任命这样的人当主教,使教宗任命主教成为一种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纯宗教事务。详述于下:
根据《天主教法典》377条第1项规定,教宗任命主教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是教宗自由任命主教,第二种是教宗批准依法选出的主教。
先讨论第一种方式,教宗自由任命主教。
所谓教宗自由任命主教,并非绝对自由,是受到限制的。教宗只能在地方教会呈报的三名候选人中,通过思考和祈祷,自由任命其中一名。
这三名候选人是怎样产生的呢?根据《天主教法典》第377条第2项规定,省内主教们(视环境需要,如果国家较小,则是主教团的全体主教们)每隔三年,共同商议,以秘密方式,为各个教区制作一份适合作主教的神父名单,呈递宗座。这个名单每隔三年,根据人事变动,需要重新调整、制定。
根据人的思想规律,省内主教们在制作这个名单时,头脑里所考虑的必然是,如何把最有圣德,最有能力,当了主教后,能给教会事业带来最大利益的人,放在名单前面。至于那些不专心教务,而热衷于政治,甚至反对本国政府,反对本国社会制度的人(这样的神父,很引人注意),省内主教们为了教会利益,就不会把他放进名单,更不会把他放进名单的前三名内。因为主教们知道,让这样的人当主教,会给教区带来极大的损害。
《天主教法典》377条第三项规定:当某教区需要任命主教时,教宗使节便对名单的前三名候选人进行调查,然后呈报教宗(同时省内其他主教,及主教团成员也可个别向教宗反映对这三名候选人是否可以当主教的看法。有热衷政治倾向的人,过不了这个关)。然后教宗对三名候选人的材料进行综合研究,经过慎重思考和祈祷,任命其中一名。(根据人的思想规律,教宗为了教会利益,也愿意任命一位能与政府和谐相处的神父当主教。不愿意任命一位反对政府的神父当主教,以免教会受到损失)。
因此教宗会不会任命一位反对本国政府的人当主教,这个决定权首先掌握在省内主教们(或小国的主教团主教们)手里。由于根据人的思想规律,省内主教们为了教会利益,不可能把热衷政治,反对本国政府的人作为主教候选人呈报给教宗。因此教宗即使自由任命主教(三选一),也不可能把反对政府的人任命为主教。(而教宗本人也不愿意这样做)。各国政府对此非常了解,因此对教宗任命主教非常放心,从不干涉。教宗任命主教从未成为它们与梵蒂冈建交的障碍,因而都能顺利地与梵蒂冈建交。
再谈教宗任命主教的第二种方式:教宗批准依法选出的主教。
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正是采取这种方式。例如,西安教区的党明彦主教,上海教区的邢文之助理主教,沈阳教区的斐军民主教,宜昌教区的吕守旺主教,贵州教区的萧泽光助理主教,广州教区的甘俊丘主教,宁夏教区的李晶助理主教,呼和浩特教区的孟青禄主教,厦门教区的蔡炳瑞主教,三原教区的韩英进主教,延安教区的杨晓亭助理主教等等,都是先通过神父、教友们的民主选举,当选后再私下呈报教宗,获得教宗任命的。(目前政府还不允许他们公开呈报教宗,只能私下呈报)。
这几位主教是怎样被当选的呢?在选举前,教会先进行内部酝酿,然后与当地宗教事务部门及省宗教事务部门进行沟通,选择一位有圣德、有能力,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教会和政府双方都满意的神父作主教候选人。然后召集教区全体神父,及修士、修女和教友的代表,进行等额选举。当选后,再私下呈报教宗。教宗任命这些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的神父当主教,不可能对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丝毫损害。
由于呈报给教宗任命的候选人只有一名,教宗没有选择和支配的余地。因此谈不上“外国势力支配”。(幽默地说,这是“外国势力”被中国教会所支配。教宗被要求在没有选择余地的前提下,任命中国教会选举出来的神父为主教)。
综上所述,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的方式,由于:①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②谈不上“外国势力”支配(而是“外国势力”被中国教会支配)。因此与宪法36条关于“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的规定没有丝毫抵触。
刘柏年先生在今年4月份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不希望委任一个反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神父来担任主教”完全是杞人忧天。
六、什么叫做教会的“独立自主”
教会和政府是二种性质不同的机构。教会用神权管理教徒属灵事务,谋求来世天国永生;政府用政权管理人民属世事务,谋求今世幸福。是两列行驶在两条轨道上的火车,互不相干。因此现代文明国家都实行政教分离:教会不干涉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干涉教会内部事务。因此“教会独立自主”的真正含义是“政教分离”和“教会不受政权控制”。
天主教会是耶稣基督亲自建立的以伯多禄的继承人教宗为首的教会,目前有11亿教徒,分布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天主教会相当于一个“教省”。这一百多个教省在“教友该听神父的教训,神父该听主教的教训,主教该听教宗的教训”的圣统制纽带联结下,形成一个以教宗(伯多禄继位人)为首的不可分割的精神国家——天主教会,好像一个人的身体,是不可分割的。
天主教会的独立自主就是:天主教会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普世性的精神国家,不受世界上任何政权的控制,与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天主教会只在宗教领域内行使神权,管理各国天主教徒属灵事务,不干涉各国政府内政;各国政府在政治领域内行使政权,管理各国人民属世事务,不干涉天主教的教会内部事务。
政府仅对某些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教会外部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并且只对其中涉及的部份进行行政管理。参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条。)
七、80年代中国政府对教会独立自主的曲解
教会独立自主的真正含义是“政教分离”和“教会不受政权控制”。但在1980年前后,中国政府对教会的“独立自主”进行曲解,利用“独立自主”的美丽口号,强迫中国教会起来向教会元首教宗及教会最高领导机构教廷造反,与教宗及教廷全面脱离关系。那时爱国会主教宗怀德、杨高坚等秉承政府旨意,在全国性的天主教会议上,发表大量报告和讲话,在《中国天主教》杂志上发表大量文章,严厉谴责罗马教廷企图控制中国教会,并大力宣传耶稣没有任命圣伯多禄作教会元首,宗徒时代的教会,是实行“集体领导”。号召全国神长教友彻底摆脱罗马教廷控制,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详见《中国天主教》杂志第一期15页刊登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宗怀德主教在1980年5月召开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第三届代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政府如果都同中国政府一样,煽动本国教会向教宗和教廷造反,与教宗及教廷脱离关系,天主教(作为“普天下奉教人,共成一会,犹如一身”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就在地球上消失了。这哪里是贯彻天主教的独立自主?这是使天主教彻底解体,消灭。这好像一个人手里拿着刀,对另一个人说:“朋友,我来帮助你贯彻独立自主”。然后剁下他的手,说:“手,你已独立自主,今后不受头的管辖了”。剁下他的脚说:“脚,你已独立自主,今后不受头的管辖了。”把好好的一个活人,剁成一块块尸块,这哪里是帮助他贯彻独立自主?这是把他消灭。
如果贯彻独立自主的定义就是“煽动下级向上级造反,与上级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一个组织解体”,那么贯彻跨国公司的独立自主,就是煽动各国分公司向总公司造反,与总公司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跨国公司解体!贯彻美国的独立自主,就是煽动美国的四十多个州向美国政府造反,与美国政府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美国解体!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自主国策,就是煽动新疆、西藏、香港、澳门向中央政府造反,与中央政府彻底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解体,达赖和东突分子则成了贯彻独立自主国策的大功臣!这是什么理论?简直荒谬透顶!
我们不允许西藏脱离中央“独立自主”,因为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好像手、脚是人体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样道理,我们也不允许中国天主教脱离教宗“独立自主”,因为中国天主教是普世天主教不可分割的部分(好像手、脚是人体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评中梵建交条件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每当谈到中梵建交时,总是千篇一律地说,“中梵建交必须遵照二个基本原则:第一,梵蒂冈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台湾断绝外交关系;第二,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
第一个原则是多余的空话。为什么?打个比方说,一个与女朋友谈了多年恋爱,至今仍未结婚的男青年,当人们问他到底准备几时结婚时,他总是千篇一律、一本正经地答复说:“她要同我结婚,必须遵照二个基本原则:第一,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第二,她必须离开自己父母,搬到我家里,同我一起过日子”。
这话非常可笑。女的既然要嫁给男的,当然承认男的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否则,她会嫁给他吗?所以“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是多余的空话。
女人嫁给男人的目的,就是想与男人在一起过夫妻生活,生育子女,传宗接代。因此女的必然会自动离开父母,到男的家中,与男的一起过日子。所以“她必须离开父母,到我家中,与我一起过日子”是多余的空话。
这个男青年如果偶然这样说一次,人家还可以把他的话看作幽默。如果每次都千篇一律,一本正经地重复这多余的空话,那么人家就不得不怀疑这个男青年是否脑子有毛病。
同样道理,梵蒂冈既然要与中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当然承认中国政府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否则,他会同中国政府建交吗?所以外交部发言人说的“梵蒂冈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那个青年人说的“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同样是多余的空话。
中梵建交的主要障碍是双方在“主教任命”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梵蒂冈坚持教会原则,主教必须教宗任命。中国政府则极力把主教审批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允许教宗任命主教。因此只要中国政府言而有信,按照自己制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办事,对主教只接受备案,不进行审批,允许教宗任命主教。那么梵蒂冈就能马上与中国政府建交,马上与台湾割断外交关系,马上把大使馆从台北迁到北京。所以中国政府说的“梵蒂冈必须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台湾断绝外交关系”,同那个青年人说的“她必须离开自己父母,搬到我家里同我一起过日子”一样,都是多余的空话。
外交部发言人说:中梵建交的第二个原则是“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
“中国内政”和“中国的内部事务”,可以有二种解释:
(一)中国政府内政和中国政府内部事务。
(二)中国教会内政和中国教会内部事务。
中国政府内政和中国政府内部事务是指:召开人大,召开政协,制订法律,任命官员,调动军队,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土地使用的审批,建房的规划审批等等。
中国政府完全知道,梵蒂冈从来没有对中国人大和政协的召开,法律的制订,官员的任命,军队的调动……等等进行干涉。因此外交部发言人所讲的“中国内政”和“中国内部事务”实际是指“中国教会内政”和“中国教会内部事务”(最主要的是指教宗任命主教)
外交部发言人是代表中国政府讲话,用词必须字字斟酌,含义明确,不得有岐义。因此希望外交部发言人今后谈到中梵建交原则时,应该用词确切地说:“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教会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教会的内部事务。”不要再用有岐义的“中国内政”和“中国内部事务”来误导视听。
九、梵蒂冈为什么无法接受中梵建交第二个条件?
梵蒂冈无法接受的是第二个条件:“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教会)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教会)内部事务。”。为什么无法接受?让我打个比方。美国的富尔康跨国公司要来中国建立分公司,与中国政府谈判,中国政府说:“我们万分欢迎富尔康公司到中国建立分公司。但富尔康公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富尔康公司不得干涉中国分公司内政,包括不以商业事务为名,干涉中国分公司的内部事务,不得任命中国分公司经理,不得与分公司发生经济关系(包括提取利润),总之,富尔康公司不得与中国分公司发生任何上下级关系,使中国分公司能够在不受富尔康公司管辖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经营业务。”中国政府的这些条件,富尔康公司能够接受吗?富尔康公司如果接受这样的条件,它在中国设立分公司还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天下头号傻瓜才会接受这样的条件!
梵蒂冈是天主教会的领导机构。面积仅0.44平方公里,人口不足千人。它同中国建交的目的,既不是搞政治、军事同盟,也不是搞经济贸易合作。它的唯一目的是作为教会的领导机构,与中国教会,在不妨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生正常的,纯宗教的上下级关系,包括任命主教。如果中国政府不许梵蒂冈与中国教会发生正常的,纯宗教的上下级关系,甚至不许任命主教。那么他与中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还有什么意义呢?
十、中国政府为什么不同意教宗任命主教
在第一节我们已经讲过,教宗任命主教没有侵犯国家主权。在第五节又讲过,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都是任命通过民主选举,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教会和政府都满意的神父当主教,不可能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又由于呈报给教宗的主教候选人只有一名,教宗没有选择余地,根本谈不上“外国势力的支配”,而是教宗的任命权被中国教会所支配。那么中国政府为何不允许教宗任命主教呢?
原来中国政府不许教宗任命主教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把主教任命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2007年10月,温州教区负责人朱副主教被教宗任命为正权主教,省、市宗教部门经过研究也同意让朱公当主教,但要经过审批。2008年上半年,我问一位宗教干部:朱公的材料上报了没有?干部说:“我们已经上报了”。我又问:“是不是上报国务院宗教局?”干部说:“是的。已经上报国务院宗教局。你们安心等待吧。”
所以中国主教的产生,除了市级、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最后还要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的批准。当选主教须报主教团审批只是表面文章。幕后的真正批准权掌握在国务院宗教局手里。主教团只是根据国务院宗教局的批准与否,依样画葫芦。
中国政府这样做是不对的。中国政府自称实行政教分离政策。《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天主教的主教,由天主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但政府不讲诚信。挂的是“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羊头,卖的却是“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的狗肉。堂堂政府竟然弄虚作假,令人汗颜!
中国政府应该想一想:中国主教的产生,已经过市级、省级宗教事务部门的层层把关,和神父、教友们的民主选举,当选的神父都是百分之百的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省级和市级宗教事务部门都满意的人。国务院宗教局完全没有必要冒“政府弄虚作假”、“政府骗人”的骂名,亲自对主教进行审批。我们希望国务院宗教局今后必须必须讲诚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切实遵照自己制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办事。对天主教的主教只实行“备案”,不进行审批,包括暗箱操作的审批。
十一、主教团无权审批主教
关于主教的选圣,1986年1月30日审议通过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有关教务的几项规定》第三条第一项是这样规定的:“凡教区由于牧灵工作和教务管理的需要而选圣主教者,须先向当地(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申报并取得同意后,由本教区神父和教友代表,在热切祈求天主圣神光照后,通过协商,推选出主教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票数过半数即为当选”。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新主教一经当选,应立即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和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备案,并应于半年内择日祝圣。”
七年后,1993年5月17日通过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对1986年的规定,进行重大修改,作了以下新的规定。
第一条新规定:“选圣主教,须先向省(市、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申报批准,并征得当地政府同意。”
第五条新规定:“选举结束后,应立即将得票超过半数者的个人简历和选举情况,报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经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审查后,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审批,并报当地政府备案,经主教团批准后,应于三个月内举行祝圣。”
我们觉得有几点必须指出:
1、中国是一个实行政教分离国策的国家,选圣主教是教会内部纯宗教事务,为什么要当地政府同意?主教团这样做,岂不是坑害政府,让政府背上一个“政府办教”的恶名吗?
2、根据《天主教法典》规定,省总主教只对本教区有行政管理权,对省内其它教区没有任何行政管理权。
选举主教是教区的事,连总主教都无权批准,省教务委员会竟有权批准。这个权力是谁给的?有何圣经依据和教会法典依据?
3、教宗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圣伯多禄则是耶稣亲自委任的教会盘石和元首,耶稣的全权代表。教宗任命主教是行使教会元首神权,名正言顺。这个神权来自耶稣。但主教团不是天主教会的元首,他有什么权力审批主教?他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是哪里来的?是谁给的?是耶稣给的,还是天主给的?有何圣经依据?(世界上有哪个主教团有权审批主教?)
据我们所知,中国主教团审批主教的“神权”是这样得来的。中国主教团和爱国会,先由少数几个人,拟好《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草案》,然后在主教团会议上通过一下。所以中国主教团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既不来自耶稣,也不来自天主,而是来自自己。神权必须直接或简接来自天主。主教团自己封给自己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是自欺欺人的假神权。不但在天主前是无效的,而且由于这是篡夺耶稣给伯多禄的教会元首权,在天主前是至重至大的大罪,是万万动不得的。
因此,希望参加换届会议的主教神父们,向大会联名提案,把1993年的“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审批”的新规定,恢复为1986年的“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和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备案”的老规定。
十二、爱国会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
天主教会是耶稣亲立的。教宗管理主教,主教管理神父,神父管理教友,这个圣统制是耶稣亲定的。任何人不能改变。
世界上一切宗教组织和政权组织,都是人建立,人可以随意改变。好像人手造的机器人,它的结构可以随意改变。唯有天主教是天主耶稣亲立,好比天主造的“真人”。真人的身体结构是不能改变的。同样,天主教的圣统制结构是天主耶稣亲自定的,同真人的身体结构一样,是绝对不能改变的。
从50年代起,出现了爱国会。据当时的爱国会章程说:“爱国会是中国天主教神长教友组成的爱国爱教的群众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全国神长教友,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发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与国际天主教人士的友好往来,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保卫世界和平,并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因此根据爱国会章程,爱国会只是一个带领神父教友爱国爱教,协助政府贯彻宗教政策的群众组织,不是领导管理教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好像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其宗旨是协助政府团结工人,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不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不能与国务院平起平坐,更不能凌驾在国务院之上,称“一会一院”。
但作为群众组织的爱国会,却凌驾在主教团之上,称一会一团,成为教会最高行政机构。擅自把耶稣建立的“教宗—主教—神父—教友”圣统制结构,改变为“爱国会—主教—神父—教友”结构。请问爱国会改变耶稣亲定的圣统制,是谁授权叫他这样做的?爱国会凌驾在教会之上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天主,还是耶稣?有何圣经依据?
也许有人说,爱国会主任是主教,即使凌驾,也是主教凌驾教会之上,这有什么关系?这话不对,工会即使由温家宝兼任主席,也不能凌驾在国务院之上。同样爱国会即使由主教担任主席,也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
爱国会为教会办了许多实事,(特别在教会房地产方面),但充其量只是教会的一只手。手应该长在手的位置,才像一个人。手如果凌驾在人体和头部之上,长在头顶上面,就变成怪物。建议爱国会从教会的头顶上下来,回到自己的正确位置,恢复耶稣建立的圣统制。因此请参加换届大会的主教神父,向大会联名提出一个“给爱国会正确定位的提案”,首先把一会一团,改为一团一会。各教区则把一会一区,改为一区一会。
十三、主教团的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必须是与教宗共融的主教
《要理问答》说,谁是圣教会的首?现在看不见的是天主耶稣,看得见的是接圣伯多禄位的教宗。所以教宗是头,我们是他的肢体。肢体必须与头联结,才有生命。如果与头分离,就象医院里手术后遗弃的,没有生命的截肢,只能作医疗垃圾处理。耶稣对伯多禄说“凡你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捆绑”(捆绑就是制订法律约束人,或定人的罪),所以伯多禄(或继位人教宗)在地上制订什么法律,耶稣在天上也制订同样的法律。《天主教法典》是大公会议全体主教通过并经教宗批准的。教宗在地上批准《天主教法典》,耶稣在天上也批准《天主教法典》。《天主教法典》第1382条规定;“主教无教宗任命祝圣别人为主教,及被其祝圣为主教者,均处保留于宗座的自科绝罚”。中国有部分主教触犯了这条法典,是受自科绝罚,与教宗不共融,灵魂没有超性生命的截肢,或脱离葡萄树只能当柴火的枯枝。主教团是领导全国教会走天国道路的领路人,一位主教如果是干枯葡萄树,连自己灵魂都救不了,还怎能充当主教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别人走天国道路呢?因此主教团的团长、副团长、秘书长等领导班子人员,必须是与教宗共融的活肢体,不能是没有生命的截肢,或干枯葡萄枝。
在选举新一届主教团领导班子时,大家一定要坚持信仰原则,对天主和良心负责,只投与教宗共融的主教的票。如果是等额选举,候选人又是不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必须把他的名字划掉,填上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否则在天主和良心前都是犯大罪。因此未与教宗共融,又想当主教团领导的主教,必须及早获得教宗的认可,恢复与教宗的共融。(前面第五节讲过,获得教宗认可既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违反宪法)。
以上是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合圣经,不合天主教教理,不合《天主教法典》,特别如有违反国家法律之处,希望大家指正。敬祝
主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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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8:57:53 发表 |
从头到尾没提教宗啊!爱国会的主教不是教宗任命的啊!那么梵蒂冈怎么说经由教廷认可呢!
跟教宗没有关系啊!
看看梵蒂冈还怎么说?
到时候人家自选自圣,梵蒂冈还说这是我们批准的,圣座认可滴,双方认可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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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8:55:29 发表 |
【第五条 被确定为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候选人的司铎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信德坚固,恪守神职圣愿,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虔诚敬主、热心于荣主牧灵事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自选自圣主教原则,能带领神长教友走爱国爱教的道路;
第十三条 在主教祝圣礼仪中须宣读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批准书,新主教须当众宣誓坚持基督的信德道理,忠于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圣而公教会,忠于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服务人群。】
但是,大公会议也告诫我们说:“这友爱与和善不应使我们对真理及美善,变成模棱两可”。[31]
考虑到“耶稣(建立教会)的原意”[32] 充分显示出,某些由国家设立、并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企图凌驾于众主教之上,领导教会团体的生活,是不符合教会道理的。根据道理,教会是“宗徒的”,梵二大公会议也重申了的这一点。教会是宗徒的,“因为它的起源,是‘建立在宗徒们身上的’(弗2:20);因为它的训导,是与宗徒们的是一样的,因为它的体制,是由宗徒们,通过他们的继承人——主教们所训导、圣化和管辖的——他们与伯多禄的继承人共融着,一直到基督的再度来临。”[33] 因此,在每一个地方教会,“教区主教是以主的名义领导托付给他的羊群,而他是以本有的、正权的及直接的牧人身分做的”。[34] 就国家层面上,只有合法的主教团才能给自己国内整个公教团体,制定有效的牧灵指南。[35]
上述(由国家设立、并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宣称自己的宗旨为:落实“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36] 与教会道理也是无法调和的。而天主教会按自古以来的信条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
综合上面所述,牧者和平信徒们都要牢记:宣讲福音、要理讲授和爱德事业、礼仪和敬拜活动,以及牧灵上的各种策略,都只属于主教与他们的司铎。他们不断延续着宗徒们在圣经和圣传中传下的信仰。为此,不能接受任何外来的干预。
中国主教们
八、在教会——天主子民内,只有那些曾受了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并被合法祝圣为圣职者,才能行使“教导,圣化和管理”的职务。平信徒在获得主教法定的委任后,也能执行传播信仰有效益的教会职务。
近年来,因着各种原因,主教弟兄们--你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因为有“非圣职者”,有时甚至有尚未领洗者,以各种国家机构的名义,在教会重大的事务上操控和做决策,包括任命主教。结果是,因着一种教会观的产生,而贬抑了伯多禄与主教的职务;也由于这种观念,教宗、主教及司铎们会实质上变成无职无权的人。相反,正如前面说的,按天主教教义,对教会的圣事性结构,伯多禄及主教的职务是基本的,和不能或缺的元素。教会的这项特性是主耶稣的恩赐,因为“是祂赐与这些人作宗徒,那些人作先知,有的作传福音者,有的作司牧和教师,为成全圣徒,使之各尽其职,为建树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对于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认识成为成年人,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弗4:11-13)
让我重申(参见第五号),共融与合一是天主公教会的基本的,和不能或缺的元素。设立一个从宗教层面上“独立”于圣座的教会,与天主教的教义是不相容的。
我明白在上述的情形之下,你们为保持对基督、对教会及伯多禄继承者之忠贞,要面对重大的困难。在此请你们不要忘记,圣保禄宗徒曾经说过的话(参见罗8:35-39)--没有什么事可使我们与基督的爱相隔绝。我相信你们赖天主的恩宠,会竭尽己力,不惜代价地卫护教会的合一与共融。
在每一个国家,所有合法的主教们,依照教会法典所制定的规章,经由宗座批准后,得成立为一个主教团。主教团是一国家内所有主教间弟兄的共融。主教团研讨国内教义和牧民方面对教会整体有重要性的议题,却不干涉各主教在其教区日常及直接职权的行使。此外,为了促进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合作,每一主教团与地方当局维持适当及有效益的往来。当然,在信仰和信仰生活(fides et mores,圣事生活)等纯属教会专责的事务上,主教团不能向任何政权屈服。
根据上面所述原则,目前在中国的“主教团”,[42] 仍不能被宗座承认为主教团:因为那些没有获政府认可的“地下”主教们都不在其中,而他们是与教宗共融的。相反,却包括了那些至今仍不合法的主教;且这团的规章内也含有与教会教义不相容的元素。
主教的任命
九、如你们大家所知,关于圣座与贵国政府关系最敏感的问题中的一个就是主教的任命。一方面,政府当局对于那些日后在教会地方团体内,扮演领导和牧人重要角色的人选,予以关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这角色也有它社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主教的任命圣座也格外地小心,因为这关系到教会生命的核心,因为由教宗来任命主教,是教会合一和圣统制共融的保障。为此,《教会法典》(参照第1382条)规定对未经宗座授命而擅自祝圣他人为主教者及受祝圣者,严加惩处。事实上,此类祝圣,对教会共融是个令人心疼的创伤,同时也严重破坏教会的法纪。
当教宗颁发宗座任命状祝圣一位主教时,是行使他的最高神权:这权力和运\作都是纯宗教性的。因此,这并不是一种政治权力,没有不当地干预到国家的内务、或侵犯到国家的主权。
按国际公约,为宗教团体任命牧者,是行使宗教自由权的一个构成因素。[43] 圣座本来切望在任命主教一事上能完全自由。[44] 鉴于教会在中国晚近的一段特殊发展,我希望就主教人选和主教任命的公开,以及政府当局对新主教的承认--包括相关的民事效应--等问题,能够与政府达成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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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8:51:39 发表 |
【天亚社.香港讯】不被梵蒂冈承认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公布经过修订的选圣主教规定,有教会观察家认为,有关当局是要收紧控制和强化权力。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在修订后共有十六条,四月底悄然上载至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与主教团的官方网站。
《规定》的修订草案在去年十二月召开的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八届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获得审议通过,取代一九九三年出版、祇有六条的旧版本。
该次会议的出席者有一会一团各部门负责人、约二十位合法和非法主教、其他约五十位常委,以及国家宗教事务局和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的领导官员。
会上亦通过撤销主教团给上海教区马达钦“助理主教”的批准书,并撤销他在一会一团内各项职务。
香港教区圣神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林瑞琪指出,对中国教会正常化而言,这次修订是倒退,因为有关规定早该取消。“另一方面,它也提醒教宗任命的主教要勇敢些,不要被条文吓倒。”
他相信,新规定是去年七月七日马主教祝圣事件后的对应措施,它尝试加强并合理化主教团和宗教部门的权力,或向外宣称他们有此权力。
在原规定中,若某教区需要选圣主教,祇需申报省级教务委员会和征得当地政府同意,而新文件现在清晰指明要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再加上呈报设于北京的主教团,才能正式展开选圣工作。
以往,地方官员如果与教区关系良好,通常对有关过程“睁一眼闭一眼”。
《规定》对主教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新增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之后加上“自选自圣主教原则”。
它又要求,祝圣礼仪应遵照主教团制定的《主教圣秩礼典》进行,并必须在礼仪中宣读主教团的批准书。此前不少主教祝圣礼均是以香港或台湾教会的礼典为蓝本。
林瑞琪对天亚社说:“新规定可以让当局否定不听话的主教。这也间接说明他们遏制马主教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的;更遑论按照《天主教法典》,主教由教宗任命,主教团无权批准或否决任何主教。”
另一项新增内容,是祝圣礼仪的主礼、襄礼和参礼主教由主教团协调安排。
中梵关系自二零一一年恶化以来,所有获得教宗任命的合法主教祝圣礼均有当局安排的非法主教参与,包括马主教的祝圣礼;反之,参与非法祝圣的主教全是教廷认可的,其中一些主教表示他们是在政府压力下参加。
在香港的教会观察家管平雄认为,中梵双方在主教任命问题上的冲突已达到近半个世纪以来最严重的地步,因此“中方借助推出修订规定以避免在此问题上失去更多话语权而陷入更被动处境的目的是十分明显的”。
但他相信,根据目前中国天主教会整体状态和教廷在不断推进自行选任主教的事实,中方能否借此达到目的有相当难度。
对于由主教团协调安排祝圣礼的主教,管平雄预期,这很可能使梵方与中国有关教区在完成选任主教程序后,“被迫自行举行主教祝圣礼,避免中方一旦接受先由梵方选任再经教区选举的主教人选后,依据新规定在其祝圣礼中加入非法主教”。他指出,这样的案例在两年前已经发生。
河北省邯郸教区孙继根助理主教一一年六月在原定的祝圣日期前八天秘密晋牧,以避免非法主教参礼。这位获教宗任命的“公开”团体主教其后一度被政府人员拘留及监视。
《规定》对选圣主教的各个程序作出更详细指示,例如教区要成立选举主教工作委员会,其职责包括制定选举办法、推荐投票代表、确定一至三位候选人及选举会议的主持人和监票人等。
根据新规定,参与投票的修士、修女和教友代表人数,不应多于教区全体神职人员人数。投票结束后应进行公开唱票,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若无人超过半数,工作委员会应协商确定进行第二轮投票,或决定在其他合适时候重新举行选举会议。
过去一些选举曾出现教友代表人数超出神父人数的情况,令外界质疑政府干预。例如在一一年五月,广东省汕头教区的主教选举会议共有七十二人投票,其中神父十五人,教友代表却有五十人。唯一候选人黄炳章神父以高票当选,后来在没有教宗任命下接受非法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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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
(2012年12月12日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八届二次常委联席会议通过 2013年4月8日公布 )
第一条 主教是宗徒的继承人、基督的仆人,是圣神立为教会中的牧人,替天主来监护羊群,作教义的导师,圣礼的司祭和治理的服务者。主教一经祝圣,就同时接受圣化、训导及治理的职务。
第二条 教区主教在自己的教区内,拥有一切为尽牧职所需的正职权。
因教区牧灵和教务管理工作需要,教区可设助理主教、辅理主教。主教出缺或退休时,助理主教可就任教区主教。
第三条 需要选圣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的教区,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务委员会征询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后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同意后,有关教区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务委员会指导下成立教区选举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工作委员会。
第四条 教区选举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工作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选举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办法;
(二)推荐选举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会议代表;
(三)根据主教候选人条件,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通过协商或投票的方式确定一至三位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候选人;
(四)确定选举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会议主持人、监票人;
(五)研究决定选举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被确定为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候选人的司铎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信德坚固,恪守神职圣愿,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虔诚敬主、热心于荣主牧灵事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自选自圣主教原则,能带领神长教友走爱国爱教的道路;
第十三条 在主教祝圣礼仪中须宣读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批准书,新主教须当众宣誓坚持基督的信德道理,忠于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圣而公教会,忠于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服务人群。
——但是,大公会议也告诫我们说:“这友爱与和善不应使我们对真理及美善,变成模棱两可”。[31]
考虑到“耶稣(建立教会)的原意”[32] 充分显示出,某些由国家设立、并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企图凌驾于众主教之上,领导教会团体的生活,是不符合教会道理的。根据道理,教会是“宗徒的”,梵二大公会议也重申了的这一点。教会是宗徒的,“因为它的起源,是‘建立在宗徒们身上的’(弗2:20);因为它的训导,是与宗徒们的是一样的,因为它的体制,是由宗徒们,通过他们的继承人——主教们所训导、圣化和管辖的——他们与伯多禄的继承人共融着,一直到基督的再度来临。”[33] 因此,在每一个地方教会,“教区主教是以主的名义领导托付给他的羊群,而他是以本有的、正权的及直接的牧人身分做的”。[34] 就国家层面上,只有合法的主教团才能给自己国内整个公教团体,制定有效的牧灵指南。[35]
上述(由国家设立、并与教会体制无关的)机构宣称自己的宗旨为:落实“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民主办教原则”,[36] 与教会道理也是无法调和的。而天主教会按自古以来的信条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
综合上面所述,牧者和平信徒们都要牢记:宣讲福音、要理讲授和爱德事业、礼仪和敬拜活动,以及牧灵上的各种策略,都只属于主教与他们的司铎。他们不断延续着宗徒们在圣经和圣传中传下的信仰。为此,不能接受任何外来的干预。
中国主教们
八、在教会——天主子民内,只有那些曾受了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并被合法祝圣为圣职者,才能行使“教导,圣化和管理”的职务。平信徒在获得主教法定的委任后,也能执行传播信仰有效益的教会职务。
近年来,因着各种原因,主教弟兄们--你们遇到了一些困难,因为有“非圣职者”,有时甚至有尚未领洗者,以各种国家机构的名义,在教会重大的事务上操控和做决策,包括任命主教。结果是,因着一种教会观的产生,而贬抑了伯多禄与主教的职务;也由于这种观念,教宗、主教及司铎们会实质上变成无职无权的人。相反,正如前面说的,按天主教教义,对教会的圣事性结构,伯多禄及主教的职务是基本的,和不能或缺的元素。教会的这项特性是主耶稣的恩赐,因为“是祂赐与这些人作宗徒,那些人作先知,有的作传福音者,有的作司牧和教师,为成全圣徒,使之各尽其职,为建树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都达到对于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认识成为成年人,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弗4:11-13)
让我重申(参见第五号),共融与合一是天主公教会的基本的,和不能或缺的元素。设立一个从宗教层面上“独立”于圣座的教会,与天主教的教义是不相容的。
我明白在上述的情形之下,你们为保持对基督、对教会及伯多禄继承者之忠贞,要面对重大的困难。在此请你们不要忘记,圣保禄宗徒曾经说过的话(参见罗8:35-39)--没有什么事可使我们与基督的爱相隔绝。我相信你们赖天主的恩宠,会竭尽己力,不惜代价地卫护教会的合一与共融。
在每一个国家,所有合法的主教们,依照教会法典所制定的规章,经由宗座批准后,得成立为一个主教团。主教团是一国家内所有主教间弟兄的共融。主教团研讨国内教义和牧民方面对教会整体有重要性的议题,却不干涉各主教在其教区日常及直接职权的行使。此外,为了促进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合作,每一主教团与地方当局维持适当及有效益的往来。当然,在信仰和信仰生活(fides et mores,圣事生活)等纯属教会专责的事务上,主教团不能向任何政权屈服。
根据上面所述原则,目前在中国的“主教团”,[42] 仍不能被宗座承认为主教团:因为那些没有获政府认可的“地下”主教们都不在其中,而他们是与教宗共融的。相反,却包括了那些至今仍不合法的主教;且这团的规章内也含有与教会教义不相容的元素。
主教的任命
九、如你们大家所知,关于圣座与贵国政府关系最敏感的问题中的一个就是主教的任命。一方面,政府当局对于那些日后在教会地方团体内,扮演领导和牧人重要角色的人选,予以关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这角色也有它社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主教的任命圣座也格外地小心,因为这关系到教会生命的核心,因为由教宗来任命主教,是教会合一和圣统制共融的保障。为此,《教会法典》(参照第1382条)规定对未经宗座授命而擅自祝圣他人为主教者及受祝圣者,严加惩处。事实上,此类祝圣,对教会共融是个令人心疼的创伤,同时也严重破坏教会的法纪。
当教宗颁发宗座任命状祝圣一位主教时,是行使他的最高神权:这权力和运\作都是纯宗教性的。因此,这并不是一种政治权力,没有不当地干预到国家的内务、或侵犯到国家的主权。
按国际公约,为宗教团体任命牧者,是行使宗教自由权的一个构成因素。[43] 圣座本来切望在任命主教一事上能完全自由。[44] 鉴于教会在中国晚近的一段特殊发展,我希望就主教人选和主教任命的公开,以及政府当局对新主教的承认--包括相关的民事效应--等问题,能够与政府达成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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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8:37:27 发表 |
第一条 主教是宗徒的继承人、基督的仆人,是圣神立为教会中的牧人,替天主来监护羊群,作教义的导师,圣礼的司祭和治理的服务者。主教一经祝圣,就同时接受圣化、训导及治理的职务。
——靠!爱国会猪叫团里的猪叫神佛们,还恬不知耻的说主教是宗徒的继承人、基督的仆人,是圣神立为教会中的牧人,替天主来监护羊群,作教义的导师?什么是教义?教宗说爱国会不合教义算数不?好使不?
是教宗代表基督,还是你们这群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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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8:33:59 发表 |
康生一伙人说陈少敏:“你这个人,连乡下老太婆的觉悟都没有哩!农村老太婆的觉悟都比你高!”
而熟悉陈少敏的人都说:“大姐之所以在中央全会上敢投反对票,是由她的政治责任感、她的党性以及她独特的个性所决定的。”
——爱国会的主教神父修女教友们觉悟高,老高了!比农村老太太高多了。都举手,一致通过,不是一致通过个屁哦!裴军民说高度一致!
100000000%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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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8:28:03 发表 |
“同意的请举手!”
会堂里齐刷刷的手臂先后举了起来。有人举过头顶,有人借助桌面举起,也有人不那么情愿地抬起臂膀……
“好,一致通过。”
此时此刻,陈少敏没有举手,她趴在桌子上,用右手紧紧捂住左胸。会后,康生质问她:“你为什么不举手?”得到的只是一句:“这是我的权利!”
陈少敏的态度,令不少关心她的人担心。陈少敏的司机项怀玺回忆,散会那天,他去接陈大姐,见她脸色很难看,就问:“大姐,你不舒服吗?”
“不是。今天开会开除刘少奇的党籍,我不同意。”
这次是中共中央的全会,是不能有不同意见的。项怀玺就说:“大姐,你不举手,他们会不会……”
陈少敏还是那句话:“这是我的权利!”
陈少敏在这件事情之后得到了这样的评价:政治觉悟还不如农村老太太高。
“刘少奇黑线上的重要人物”
爱国会的神父修女教友们得举双手,需要举脚都不含糊。得站在桌子上举手!
谁敢不举手,所有人的都转头,目光齐刷刷的盯着敢不举手的人。灯光也刷刷的对着Ta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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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8:23:43 发表 |
根据新规定,参与投票的修士、修女和教友代表人数,不应多于教区全体神职人员人数。投票结束后应进行公开唱票,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若无人超过半数,工作委员会应协商确定进行第二轮投票,或决定在其他合适时候重新举行选举会议。
过去一些选举曾出现教友代表人数超出神父人数的情况,令外界质疑政府干预。
——政府拿下一个神父还不容易?就是物色好的人自己投自己一票就行啊!
别说一个,就是十个也轻而易举。软硬兼施嘛!给钱买轿子,谁不干?谁敢不干?
就像北京二会选举,谁敢不举手?
| 陈少敏敢不举手。可惜爱国会主教神父修女教友们都是窝囊废,不如一个女党员!
刘少奇被开除党籍 只有一人举手反对
刘少奇在1968年被开除中共党籍,在这件事情上,与会代表都举手赞成,但有一个女人拒绝开除刘少奇,这个女人就是陈少敏。因为这件事,陈少敏也成了“刘少奇黑线上的重要人物”。
跃马举枪的“女将军”
在经历过革命战争的老一代共产党员中,人称“陈大姐”的陈少敏享有很高威信。
陈少敏
陈少敏少年时便坚持不缠足,被人嘲笑为“孙大脚”,但她全然不理。1921年大灾荒时,全家难以活命,母亲要她嫁给有钱人,她坚决不肯,宁可到纱厂当一天干12小时活的女工。
在山东从事地下活动时,陈少敏与任国桢相爱并结婚,两人于1930年一同调往北平。翌年,丈夫任省委特派员去山西时被捕牺牲。
1937年,陈少敏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时,同班的原湘鄂赣省委书记涂正坤得知妻子牺牲,二人在人生经历相似的情况下结了婚。不久,涂正坤的前妻突然来信,说自己从敌人大屠杀的死人堆里爬了出来。陈少敏得知后主动提出分手让涂正坤与前妻团聚。当时,面对新婚丈夫的左右为难,她坚定地表示:“俺可不是在情人怀抱里成长的,俺是在党的怀抱里成长的。”
继红军时期惟一的女将领张琴秋之后,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的全军部队中,陈少敏真正称得上是女将。在河南竹沟,她就以政委身份带起一支游击队,并于1939年率这支部队东进,在平汉铁路一次伏击中歼灭日寇百余人,打下了战绩显著的一仗。正是靠着战功树立起的威信,新四军五师成立时,她便担任了副政委。当时,鄂豫边区还特地生产了一种“女将军”牌香烟,烟盒上的画面便是陈少敏跃马举枪的形象。
国共内战时,陈少敏任中原军区副政委,直接领导下属的纵队(相当于军)旅,在全军各战略区的首长中,她是惟一的女性。在1946年夏天艰苦的中原突围中,她亲自领军作战,突破了敌军重兵把守的荆紫关。
中共建政后,陈少敏担任全国纺织工会主席。在中共八大上,她当选为中央委员。“文革”中,她受到冲击,不过,1968年末,还被允许参加中央八届十二中全会。
拒绝开除刘少奇
就是在这次会议上,陈少敏做出了一个惊人举动。据《党史纵横》记载,会上最后表决“永远开除”刘少奇出党的决议。那时候,开会很少使用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而且也没有现在的电子计算机显示计票,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鼓掌或举手表决。那次决定开除刘少奇党籍的大会,就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那天,播音员宣读完《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便开始举手表决了。
“同意的请举手!”
会堂里齐刷刷的手臂先后举了起来。有人举过头顶,有人借助桌面举起,也有人不那么情愿地抬起臂膀……
“好,一致通过。”
此时此刻,陈少敏没有举手,她趴在桌子上,用右手紧紧捂住左胸。会后,康生质问她:“你为什么不举手?”得到的只是一句:“这是我的权利!”
陈少敏的态度,令不少关心她的人担心。陈少敏的司机项怀玺回忆,散会那天,他去接陈大姐,见她脸色很难看,就问:“大姐,你不舒服吗?”
“不是。今天开会开除刘少奇的党籍,我不同意。”
这次是中共中央的全会,是不能有不同意见的。项怀玺就说:“大姐,你不举手,他们会不会……”
陈少敏还是那句话:“这是我的权利!”
陈少敏在这件事情之后得到了这样的评价:政治觉悟还不如农村老太太高。
“刘少奇黑线上的重要人物”
事后,康生、江青等人开始打击陈少敏进,借故将她赶出北京送往河南罗山劳动。在那里,她患病导致半身不遂,“九一三事件”后才得以回北京治疗。扣在她头上的帽子很多,什么“刘少奇在全国总工会的代理人”、“中原突围时的叛徒头子”……
八届十一中全会时,陈少敏才明白这场运动要打倒刘少奇等人。开会休息时,她有意坐在刘少奇的身边,同他谈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事情,以此安慰少奇。
十一中全会散会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人到陈少敏家中,想请她谈谈十一中全会的“内部情况”。她说,少奇挨批是真的。说着说着,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她想不通,她有意见。后来不知怎么回事,她流泪的消息传了出去,有些人就给她扣上是“刘少奇黑线上的重要人物”的帽子。
可是,不管怎么挨批判和围攻,陈少敏坚决不写揭发刘少奇的任何材料,她对来索要材料的造反派说:“刘少奇不是中国的赫鲁晓夫。”在那场红色风暴中,陈少敏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不曾改变,尽管她因此受到了更大的迫害,但她没有后悔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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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18:18:43 发表 |
就在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日子里,有一位像农村老太太打扮的老战士,用手中的拐杖敲着地,对来探望她的老同志说:“一致个屁,我就没有举手!”她就是陈少敏。
资料图:陈少敏
原载《福建党史月刊》
提起陈少敏,知道的人并不多,但要是提起前国家主席刘少奇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刘少奇与陈少敏有什么牵连呢?
一、陈少敏是唯一一位没有举手同意 开除刘少奇党籍的人
1968年10月,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各省市负责人、军队的代表及红卫兵领袖计132人。会议有一个议程,通过《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会上最后表决“永远开除”刘少奇党籍的决议。当时的表决方式是举手,有131人都举手表示赞成这个提案,只有一个人没有举手,这个人就是陈少敏。
有人说时事造英雄,战争年代,枪林弹雨,多少英雄前赴后继,英雄辈出,陈少敏就是战争年代英雄中的一员。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沙场上,她是一员杰出的女将,中原解放区的开拓者之一。毛泽东曾称赞她是“白区的红心女战士,无产阶级的贤妻良母”。可是,“文化大革命”中,尽管“洪流”滚滚,却没有将当年铮铮铁骨的陈少敏造就成英雄。晚年的陈少敏尽管年老体弱,但还是保持一身铮铮铁骨,一身正气,令中国的男人们汗颜。当人们说起刘少奇冤案时,胡耀邦曾激动地说过:“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大家都犯过错误,都举了手。就是陈大姐没有举手,没有犯错误……”说她当时不投这一票是“相当了不起的,具有很大的勇气”,胡耀邦提到的陈大姐,就是陈少敏。
事后有人记载,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当通过《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时,当代表们齐刷刷的手臂举起来表示通过时,只有陈少敏趴在桌上,用庄严的右手捂住左胸,用这种特定的方式,表示自己鲜明的态度。第二天当套红的《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等首都大报都刊登了八届十二中全会的公报,全国的宣传机器宣传“一致通过”的时候,就在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日子里,有一位像农村老太太打扮的老战士,用手中的拐杖敲着地,对来探望她的老同志说:“一致个屁,我就没有举手!”她就是陈少敏。
当时,陈少敏参加八届十二中全会,还是周总理点的将。在那个寒冷的北风袭击着京城,陈少敏是带着病拄着拐棍参加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的。她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关节炎、肾脏严重下垂,腿脚已经很不利落。按照医生的“判决”,她已是病入膏肓了。那年她才66岁。
当时的环境、当时的气氛,是不容许人们有不同意见的。也许,此时的陈少敏已经做好了最后的准备:人生七十古来稀,快70的人了,他们还会把自己怎么样?也许,是她“心底无私天地宽”,把一生交给了共产主义事业,来去无牵挂,所以才敢有如此举动。事后人们说:也只有她,才敢不举手。
当年大红大紫的康生阴沉着脸找到陈少敏问:“你为什么不举手?”同康生打交道,已经是多少年的事情了。全会期间,他们也曾有交锋。陈少敏对身居高位的他并不惧怕。她回答说:“这是我的权利。”声音虽然不高,却足以令人震撼了。陈少敏,一个瘦弱女子,面对淫威,在真理、良知与个人权力、利益发生冲突时,她不顾个人安危毅然选择了真理与良知。
康生一伙人说陈少敏:“你这个人,连乡下老太婆的觉悟都没有哩!农村老太婆的觉悟都比你高!”
而熟悉陈少敏的人都说:“大姐之所以在中央全会上敢投反对票,是由她的政治责任感、她的党性以及她独特的个性所决定的。”
有人认为:陈少敏敢讲真话,是因为她资格老,没有人敢惹她。
有人则认为:她没有家庭、没有儿女,一切都无所谓……
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够全面。熟悉她的人都说,她之所以那么做,是由于她的责任感、她的党性以及她的独特的个性决定的。只要了解了她的历史,就会觉得她那么做是很自然的。
搞党史的人都知道,陈少敏是我们党内长期负责一个地区全面工作的女领导干部之一(这在中国共产党内属凤毛麟角)。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仅有3位女委员,她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位是邓颖超和蔡畅。
二、陈少敏没有丈夫没有儿女 却有母爱柔情
陈少敏没有丈夫、没有儿女,但她却有母爱柔情,有一腔正义的热血。
陈少敏1902年出生在山东寿光县孙家集镇范于村。她原名孙肇修,参加革命后才改名叫陈少敏。
陈少敏父亲曾于辛亥革命时从军当过连长,回乡后一边租田耕种,一边教小学。陈少敏自小就随父读书,后来被送到教会学校,接触到西方的思想和一些科学知识。13岁时,为解决家境困难,曾独自到青岛日本纱厂当过半年童工。19岁时,家乡遇灾荒,父兄等因病饿死,陈少敏又步行250公里到青岛再当女工。过了两年牛马般的苦工生活后,陈少敏于1923年加入了邓恩铭等人组织的秘密工会,因参加罢工被厂方开除,又到潍坊进入美国人开办的文美女中读书,于1927年在校内秘密参加了共青团。1928年,她转为共产党员,并奉派返回青岛领导工人运动。此时,陈少敏只有20多岁,却因老成持重被同志普遍称为“陈大姐”。
陈少敏不是终生未嫁,也不是人们传说的花木兰式的人物。陈少敏第一任丈夫叫任国桢。任国桢是我党早期的革命领袖之一,1898年12月23日生于辽宁丹东,原名任鸿锡,曾用名任国藩。1918年入北京大学俄文系预科。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起,任中共奉天支部书记、哈尔滨《东北早报》编辑。1928年9月,任中共哈尔滨县委书记、市委书记。1929年任中共满洲省委委员、候补常委等。同年底赴上海,进中央干部训练班学习。1930年2月,中共山东省委因出现叛徒连遭破坏,几位主要领导人均被捕,省委机关也由济南转移到青岛,故中共中央派任国桢到山东,任临时省委书记,着手恢复党的组织。3月中旬,任国桢到达青岛后,首先要租间房子,作为省委秘密办公机关。但当时招贴租房启事都写着“没眷属不租”的字样,当时尚未结婚的任国桢,自然没有眷属,房子也就租不成了。为了能租到房子,更是为了掩护新来的省委书记,组织上便派陈少敏到任国桢身边,假扮夫妻,协助工作。陈少敏当时在打蛋厂当工人,白天在厂里上班,晚上陪着任国桢外出从事秘密活动。后来这一对革命的假夫妻就成了真伴侣。任国桢和妻子陈少敏的家在青岛陵阳路,他们的家就是山东省委的办公地址。中共山东省委成立的时候,正逢青岛人力车行的工人因车行把租车费一提再提,工人无法生活,1000多工人罢工到市政府去请愿。为了深入车行了解情况,正确领导车行工人的罢工运动,省委书记任国桢化装成人力车工人,租了一辆人力车,到车站、码头去接触人力车夫。任国桢因揽客不在行,头一天拉着空车跑了一天,没拉到一个客人。
任国桢怕总拉不着客引起特务的怀疑,晚上便与陈少敏商量:“不拉客就无法接触人力车夫,光拉空车又会引起特务的怀疑,明天你坐车我拉车,结婚时你连轿都没坐上,这回给你补上。”说着,两人都笑了。
第二天,省委书记真的拉着自己的妻子,混在人力车中东跑西跑,借机向人力车工人了解情况。任国桢因身体不好,没跑多长时间,便累得满身大汗,衣服都湿透了。陈少敏坐在车上心疼,几次要下车拉任国桢,刚要下车,任国桢便严肃地说:“这是工作,不是在家!你要像坐车的,老老实实坐在上头。”陈少敏只好坐在车上不动,心里却急得很,怕累坏了丈夫。
很快,山东党的组织就得到了恢复。任国桢到山东不到一年,又出了叛徒。1930年,陈少敏和任国桢一同调往北平。这时,陈少敏已怀有身孕,因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极度困难,靠在街头巷尾给人洗补衣服、打零工度日。1930年12月,任国桢被中共北方局任命为中共北平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委员。一个北平市委书记的夫人却过着这样艰苦的生活。
1931年春任国桢被调到天津工作,同年9月任中共唐山市委书记。10月9日,他以中共河北省委特派员身份到山西工作。21日由于叛徒出卖,于山西特委秘书处(太原市典膳所8号)被捕。在敌人的严刑逼供和叛徒的无耻指证下,他大义凛然、威武不屈,于1931年11月13日被阎锡山杀害,年仅33岁。
任国桢牺牲时因陈少敏有孕在身,一直对她保密,女儿生下来以后才告诉她,她当时很悲痛,她带着孩子怎么工作,于是她带着8个月的女儿回老家,交给她母亲,她又回到天津一带,继续干工作。结果,过了七八个月家里来信说,她女儿一岁半时得麻疹夭折。1931年到1932年之间,陈少敏忍受了丧夫失女的悲痛,坚持跟着党走,为党做工作,革命意志丝毫不动摇。陈少敏有始至终没有忘记任国桢,直到晚年,陈少敏还把任国桢的照片挂在卧室内,让他的照片陪伴自己每一天,从心底里想念他。
任国桢牺牲后,1932年陈少敏任中共天津市委秘书长,妇女部部长。同年10月被捕,1933年1月获释。3月调任中共唐山市委宣传部部长。1934年1月在天津负责主办中共河北省委的刊物《实话报》。9月以河北省委妇女委员会代表的身份到冀鲁豫和冀南特委帮助开展妇女工作。1935年5月任中共冀鲁豫特委组织部部长,后任特委副书记。
三、陈少敏履历
1937年,陈少敏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时,同班的原湘鄂赣省委书记涂正坤的妻子在长征途中遇敌人包围生死不明,二人在经历相似的情况下有了感情,结了婚。不久,涂正坤的前妻突然来信,说自己从敌人大屠杀的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涂正坤接到消息后感到很为难,已经跟陈少敏结婚了,陈大姐人这么好,大家都知道,现在自己原配妻子又有消息了,涂正坤处在两难的地步,不知怎么处理。这时的陈少敏虽然爱着涂正坤,但她是党的高级干部,历来处理问题顾全大局,就跟涂正坤讲:“老涂,咱俩赶快分手,你呀回到你妻子那边去。我们俩夫妻做不成,还是革命同志嘛。”涂正坤还有点拿不定主意,她就说他:“你不要搞错呀,我不是在情人怀抱长大的人,我是在党的怀抱长大的,我能承担这个压力,没关系的,不能因为我破坏了你们原先的夫妻。”说话办事雷厉风行的陈少敏三言两语就将涂正坤的顾虑打消了。当带着自己简单的行李,回到集体宿舍后,看到涂正坤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陈少敏再也忍不住的眼泪才夺眶而出。
1939年6月12日下午3时许,驻平江第九战区第二十七集团军司令杨森所部策划反共事变。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平江惨案,涂正坤在这次惨案中壮烈牺牲,时年42岁。
经过两次婚姻经历,尽管陈少敏身居要职,身边不乏有上级、下级及追求她的同事,但她一直没找到称心的伴侣,直至病世。
从陈少敏简单的简历中,我们也能看到她成长的足迹:
1937年11月,陈少敏离开延安到南昌,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部长,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和团结广大妇女奋起抗日,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1938年5月调任中共河南省洛阳特委书记,7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部长。1939年同李先念率领小部队,先后到达鄂中地区创建抗日根据地,任中共鄂中区委书记兼任新四军鄂豫挺进支队政治委员。
1940年1月改任中共豫鄂边区党委书记。
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部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五师,她任副政治委员。
1943年1月任中共豫鄂边区党委副书记,为建立豫鄂边区敌后党的组织、创建革命根据地、发展中原敌后游击斗争,做出了很大成绩。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主持一个地区全面工作和直接领导武装斗争的少有的女领导干部。
1945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0月后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组织部部长。
1946年担任中共中央中原局组织部部长(中原局常委)时,国民党反动派调集30万军队,将中原部队6万人包围在鄂东宣化店地区。中原局根据中央决定分三路突围。当时队伍里有2000多名地方干部,她提出“沿途化装,疏散不直接参加作战的干部,以减轻部队的压力”这一关键性措施,保存了一大批有丰富斗争经验的干部。
1949年6月调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全国纺织工会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1954年12月和1959年4月,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956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1957年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65年1月,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1977年12月14日因病于北京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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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8:17:38 发表 |
中国共产党若要真正获得中国乃至全球天主教人的拥护或尊重'就必须让中国的天主教还原成真正的天主教会,中共也大可不必担心中国的天主教会有反共叛国之念或举动、因为历史根本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天主教人会对自己国家的合法政权行不义之举的·而上面的举措只会给中国给中共抹黑,给天主教带来灾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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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8:15:54 发表 |
这是必然结果,所有双批的主教,和自选自圣后合法的主教都是梵蒂冈和中共乱爱的产物,是个怪胎,畸形儿,说不定梵蒂冈以后在中国会绝后的.梵蒂冈打击合法的夫妻关系,纵容暧昧的关系,也喜欢这种关系.这样好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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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8:13:57 发表 |
根据新规定,参与投票的修士、修女和教友代表人数,不应多于教区全体神职人员人数。投票结束后应进行公开唱票,得票超过半数者当选;若无人超过半数,工作委员会应协商确定进行第二轮投票,或决定在其他合适时候重新举行选举会议。
过去一些选举曾出现教友代表人数超出神父人数的情况,令外界质疑政府干预。
——政府拿下一个神父还不容易?就是物色好的人自己投自己一票就行啊!
别说一个,就是十个也轻而易举。软硬兼施嘛!给钱买轿子,谁不干?谁敢不干?
就像北京二会选举,谁敢不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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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糊涂 |
2013-05-24 18:08:15 发表 |
根据新规定,参与投票的修士、修女和教友代表人数,不应多于教区全体神职人员人数。
——修士+修女+教友≤神父?这么说一个神父同意就可以了。过半数了!修士修女教友好整,他们不敢不听话!
真是民主办教啊!修士,修女,教友都有选举权了?共产党赋予的?那么,总理或国家主席我怎么木有选举权呢?
爱国会辽宁教区“民主选举”裴军民时,就有爱国会教友参加,有爱国会修女参加,不知道有木有修生参加。一位神父弃权,声明选举不合法。他问参加选举的修女:你来干嘛?
答:选举主教!
问:谁让你来的?你有选举权么?
假设修女院选举院长,我神父去参加选举可以么?
.....
不知道该修女脸红木有!
我的极端,偏激办法是这样整出的主教,就俩字: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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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8:03:58 发表 |
原文由 混子 于 2013-05-24 03:42:34 发表: 这是树起了裂教的大旗啊! | 哈哈,还天真了?你抵制?我抵制?梵蒂冈抵制?官方主教抵制?非官方主教抵制?非官方教会一直在抵制,结果他的下场如何?官方主教是既得利益者,为何抵制?怎敢抵制?怎么抵制?梵蒂冈默许的,他难道也要抵制?那谁抵制呢?你非得要抵制,你要被视为大逆不道,背叛梵蒂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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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7:55:12 发表 |
这就是所谓"中国天主教",冠上中国二字的;不是天主教中国教会或教省。问题在一开始的"主教神父"们丧失了原则。为了教会的安宁、伊等竞然拿教会原则作交易!共产党也算"开明":居然同意公开为教宗祈祷。其实、若一开坚守立场,中国不但要多出几位圣人'而且也不会出现这"中国天主教"的怪胎。其实,朝闻道夕死也不晚,关键是现在"中国天主教"的主教神父们,如果您还自称天主教徒-天主教主教神父,甭管您是非法还是合法,给老子雄起!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没问题,但是天主教必须是天主教,必须在教宗和天主教法典内;现在的天主教法典和教宗的教导都没有要中国天主教人反中共叛中国,相反,中国天主教人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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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2013-05-24 17:55:09 发表 |
河北省邯郸教区孙继根助理主教一一年六月在原定的祝圣日期前八天秘密晋牧,以避免非法主教参礼。这位获教宗任命的“公开”团体主教其后一度被政府人员拘留及监视。
——孙是爱国会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主教!在不合教义的爱国会内呢!
其后一度,有没有二度?三度?现在还拘留监视么?
上海马达钦为什么还在监禁?
骗局了教宗的批文,然后继续独立自主自办教会!
或者根本就没有打算离开爱国会,就获得了教廷批准。
梵蒂冈干脆直接说,不需要地下教会了。地下教会,你们再顽固下去,就自消自灭吧,反正也不批准你们神父为主教,看你们还能坚持多久。
地下教会,我们再这么坚持还有意义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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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7:49:35 发表 |
中国 1200万罗马天主教徒坚决反对由所谓爱国会主导的所谓“主教”任命,不经过
教廷批准的主教在我们教友眼里一钱不值,就如同马英林之流,爱国会敢认命,他
们的命运就像马英林,由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看你政府狼狈不狼狈。也希望我们的
神父站稳立场,不要为了那点利益而忘义啊,天主的审判多么令人敬畏啊! | 你喊打了?人家都是教廷批准的合法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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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7:46:56 发表 |
但他相信,根据目前中国天主教会整体状态和教廷在不断推进自行选任主教的事实,中方能否借此达到目的有相当难度。
——真是砖家!教廷什么时候自行任命主教了呢?特权已经撤销,忠于罗马的地下教会六年来没有一个主教被任命,任命的都是在爱国会内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地下的等于被绝育结扎了。
哪个任命不是党和政府的人?哪个不是爱国会的?
梵蒂冈最大的面子是双方合法?
中方能否借此达到目的有相当难度——什么时候中方没有达到目的过?爱国会的主教无一例外都在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只有马达钦宣称不在爱国会任职,却被监禁直到现在。哪个被梵蒂冈批准的爱国会主教不宣称自己是自选自圣的?
梵蒂冈真的很阿Q啊!
梵蒂冈批准了几乎所有的爱国会主教,可是人家仍继续五十年前党制定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梵蒂冈达到目的了?
快达到了消灭忠贞教会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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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7:40:11 发表 |
反之,参与非法祝圣的主教全是教廷认可的,其中一些主教表示他们是在政府压力下参加.
——胁迫,压力,多么好的理由!
这就是说不用受苦牺牲了,那些殉道者都是傻瓜!得学习后期的金鲁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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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7:39:52 发表 |
原文由 混子 于 2013-05-24 03:42:34 发表: 这是树起了裂教的大旗啊! | 裂教咋啦?这不是梵蒂冈所要的吗?中共一直在努力的吗?好事情呀.两全其美呀.各有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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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睁开眼吧 |
2013-05-24 17:37:11 发表 |
林瑞琪对天亚社说:“新规定可以让当局否定不听话的主教。这也间接说明他们遏制马主教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的;更遑论按照《天主教法典》,主教由教宗任命,主教团无权批准或否决任何主教。”
——主教团无权任命,几乎所有的爱国会猪叫不都是猪叫团任命的么?据说也是梵蒂冈任命的。是双方认可的。不可笑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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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7:31:20 发表 |
梵蒂冈批准,你抵制啥?多数都是双合法的,双赢的主教,是中共和梵蒂冈生的怪物!
虽然中共说没有梵蒂冈任命这回事,他想批准是他的事,我们是自选自圣的。爱国会主教都宣称自己是自选自圣的,说教宗批准只是给教友说和欺骗老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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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7:28:01 发表 |
它又要求,祝圣礼仪应遵照主教团制定的《主教圣秩礼典》进行,并必须在礼仪中宣读主教团的批准书。此前不少主教祝圣礼均是以香港或台湾教会的礼典为蓝本。
——没有的事!以前所有的爱国会主教祝圣,都是宣读猪叫团任命书的,且有一会一团和国务院宗教局的人员监督宣誓。宣誓也是猪叫团写的。服从裆了,拥护社会主义了,遵守宪法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这是必须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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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3-05-24 17:19:06 发表 |
凡是新规定下选圣的“主教”,坚决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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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2013-05-24 17:07:09 发表 |
香港教区圣神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林瑞琪指出,对中国教会正常化而言,这次修订是倒退,因为有关规定早该取消。“另一方面,它也提醒教宗任命的主教要勇敢些,不要被条文吓倒。”
——早吓到了!
再说了,反正教廷也批准,教宗也仁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也不都合法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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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睁开眼吧 |
2013-05-24 17:03:28 发表 |
《规定》对主教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新增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之后加上“自选自圣主教原则”。
——原来的也这样要求了!爱国会的主教祝圣时都是这么宣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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