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网友 天人合一 |
2014-04-11 12:53:57 发表 |
【中国教会圣统制】
 中国天主教会目前的教区划分情形比较复杂.
改革开放以后, 中国按照行政区域重新划分教区, 并对个别教区按信徒人数及具休情况进行整合,
  鉴于中国教会的特殊困难, 中梵之间仍未达成外交关系,如今教区分布实际之情形, 尚未获得教会法之法人地位, 
在个别地区,  今教区所辖区域与建立圣统制时的区域差异较大, 且有重叠现象, 给教会生活带来诸多不变,
教宗本笃十六在他2007年写给中国教友的信函中表示愿就此问题展开对话.
希望这一情形早日得到改善.
中国教会1946年纳入圣统制, 教宗庇 护 十 二 世   (Pope Pius XII) 颁 布 宗 座 宪 法,提升当时99个代牧区为教区, 分属于二十个总主教区,
为中国教会的发展和本地化掀开历史新的一页.
随后几年中,陆续又有监牧区升格为教区.
中国圣统制的建立是中国教会史上的大事, 今从香港教区档案室查到庇护十二世所颁宪法的中文译本,
下文呈上,供有兴趣者阅读.
天主众仆之仆、庇护主教记录此事,以留后世。
我纵然不德不才,有幸肩负普世教会的使命,每日坐在伯多禄宝座上,看顾上主的羊群,犹如站在了望塔上,热切地转动着心灵,特别关注那些对福音真理毫无认识的远方国度。依着基督的训令,我恳切祈求天主圣父,使祂的王国,达于普世,屹立不摇。仁慈的天主,恒常俯听我们的祷告。在东亚偌大广阔的地区,如同庄稼,已到收获之期(若:四.卅五);尤其在人口稠密的中国,除了外方的热心传教工作之外,当地的圣职人员,更不辞劳瘁,使热诚的传道工作更形兴盛。
十三世著名的孟高维诺主教(JohnofMontecor-vino)和阿多理真福(BlessedOdericofPordenone),把天主教信仰传入中国。方济各会的传教士,在整个十四世纪中,更将信仰广泛传扬。其后,传教事业曾经完全停顿。十六世纪的末期,在范礼安神父(Fr.A.Valignano)的英明领导下,罗明坚、利玛窦及其他耶稣会神父的活动,表现特别出色,使传教事业很有成就。不久之后,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圣奥斯定会、遣使会及巴黎外方传教会,亦纷纷加入,共同参与传教工作。
一九二二年八月九日,教宗庇护十一世颁布牧函,成立宗座代表处,旋即执行任务。
一九二四年在上海举行了第一次全国主教会议;在选出了若干名中国主教后,并在新成立的修会和团体协助下,发展出一百三十七个传教区;其中九十九个晋升为代牧区,余下则为监牧区。中国人任首长的有二十八人,当中二十一人被祝圣为主教,管理代牧区。至此,天主教之声名大噪。现有三百余万人领洗入教,七十万慕道者,五千名神职人员,其中二千名是中国人;亦有一千二百六十二名会士,六千一百三十三名修女,协助传教工作。在各个宗座代牧区及若干监牧区,设有小修院,培育青年,继承传教事务,俾受训期满,转入大修院,接受神职训练。全国目下有十二所区域性大修院、五所超地区性大修院。最近,我在中国主教中,选举了拥有鲁斯邦主教衔的青岛宗座代牧田耕莘(ThomasTianckensin)加入枢机主教团。
天主教之传教工作,进展神速,使我深受感动。在谘询过传信部枢机主教团各兄弟的意见后,我乐意接受田耕莘枢机主教之建议,在广大的中国地区,以更稳固、更系统化的方式去照顾、管理和培育教友。现时的情况,使我深信时机经已成熟,决定在中国成立教会圣统制,如同在世界其他国家一样。
因此,我征得了与此事有关的有心人士的赞同,伏求天主圣神的光照,恳祈童贞圣母玛利亚、伯多禄及保禄二位宗徒,与及一切为中国人民宣扬基督而流血殉道的各位真福,在谨慎考虑后所得的确切认识,为归至高荣耀于天主及促进天主教信仰,我以宗座权力,颁发牧令,成立中国教会圣统制:
1946年4月11日,教宗比约十二世将全国划分为二十个教省,并指定各教省的总主教座堂,以及其所属的各个教区。
一、蒙古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绥远区,隶属教区有宁夏、西湾子、集宁。
二、满洲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沈阳区,隶属教区有吉林、抚顺、四平街、延吉、热河。
三、河北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北平区,隶属教区有安国、赵县、献县、正定、保定、邢台、宣化、天津、永年、永平。
四、山东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济南区,隶属教区有烟台、周村、沂洲、曹州、青岛、阳谷、兖州。
五、山西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太原区,隶属教区有汾阳、潞安、朔州、大同、榆次。
六、陕西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西安区,隶属教区有凤翔、汉中、三原、延安。
七、甘肃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兰州区,隶属教区有天水。
八、江苏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南京区,隶属教区有海门、上海、徐洲。
九、安徽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安庆区,隶属教区有蚌埠、芜湖。
十、河南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开封区,隶属教区有郑州、驻马店、归德、洛阳、信阳、卫辉、南阳。
十一、四川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重庆区,隶属教区有成都、嘉定、宁远、顺庆、叙府、康定、万县。
十二、湖北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汉口区,隶属教区有汉阳、宜昌、蕲州、老河口、施南、武昌。
十三、湖南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长沙区,隶属教区有常德、衡阳、沅陵。
十四、江西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南昌区,隶属教区有赣州、吉安、南城、余江。
十五、浙江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杭州区,隶属教区有宁波、台州。
十六、福建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福州区,隶属教区有厦门、福宁。
十七、广东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广州区,隶属教区有香港、嘉应、澳门、北海、龙州、汕头。
十八、广西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南宁区,隶属教区有梧州。
十九、贵州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贵阳区,隶属教区有安龙。
二十、云南教省─总主教座堂区为昆明区,隶属教区有大理。
为上述已成立的二十个教省,及已划定的总主教区或主教区,我亦在此等地区内设立总主教或主教职位,而此等总主教区或主教区则以所在地方命名。
我赐与这些新总主教及新主教们的职权、特恩、权杖、恩典及荣誉,一如世界其他总主教,主教所享有者;他们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亦无相异之处。我特别恩准总主教们胸前挂十字架,并穿佩圣带,但须先获得宗座及枢机会议之批准。
我坚持此函的一切内容;即使未谘询过有关人等的任何意见,不论是个人或公众的提议,有何价值,而认为本诏书内容有伪造、隐瞒真相以图利益,甚或视作无效的弊病,或认为我的意旨有思虑不明的地方,而任意攻击或批评,均不被容许。我以确实的知识、完全的权力制定此诏书,它现在有效,永远有效,并有其完整之效力;一切有关人等,都该严格遵守。不论何人,也不论任何权力,有意或无意曲解它,我认为他们的曲解,完全无效。
最后,这道诏书如需摘录或重印,只要有教会领导人的盖印及教会官方秘书之签署,应与原文一样有效。一切宪法,不论其是来自地区性的或普世性的法令,或前任教宗的任何决议,以及任何值得特殊注意的障碍,均不能违抗本诏书之内容。在本诏书内有关晋升、建立、规宪、赐赠、隶属、决策、选任、调派、立法、代表、取消等各项措施及决定,任何人不得毁弃或反对。倘有人加以反抗,就是冒犯了全能天主及圣伯多禄及圣保禄二位宗徒。
本函于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一日,教宗在位第八年纪念圣教宗良一世之瞻礼日,颁于罗马圣伯多禄大殿。
 (终) 内容源于天主教香港教区档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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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天人合一 |
2014-04-11 12:33:52 发表 |
【纪念天主教在中国建立圣统制68周年】
68年前的今天(1946年4月11日),教宗比约十二在我国建立圣统,划分全国教会作20个教省(台湾于1952年8月7日建立圣统,为我国第21个教省,79个教区,38个监牧区,共138个教区。香港和澳门直接隶属圣座,不属中国圣统)。
1945年12月24日,田耕莘主教由教宗庇护十二世宣布为远东首任枢机主教。同年4月11日,田耕莘枢机蒙教宗任命为北平(北京)教区总主教,成为远乐地区第一个枢机主教,同时,由于斌主教出任南京教区总主教,周济世主教出任南昌教区总主教,当时有29位国籍主教。从此中国天主教史掀开了新的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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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4-08 09:41:44 发表 |
刘元龙说:“中国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会允许外国势力干涉宗教事务。梵蒂冈应该尊重中国的主教任命权。”
这不像一个宗教人士的言论,倒像政府官员的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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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4-07 18:52:55 发表 |
这篇文章显得太幼稚了!你在为十代会策划吗,太天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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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4-03 23:07:43 发表 |
刘元龙可能是共产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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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4-03 09:47:35 发表 |
教理教义誓死循
耶稣教会本一身,
明知故昧亵圣神;
两分如戗斩身剑,
天国岂纳弑主人.
教会;至公至一至圣,从宗徒下来的公教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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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4-02 17:07:58 发表 |
我们希望自选自圣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民主办教!“自选自圣”:由教会自己依据法典选举并祝圣!“独立自主自办”:在宗教生活领域里不受到境内外任何政治势力直接或间接的干预!“民主办教”:教会的事情教会自己办理,在人事以及经济方面拒绝官办官控!习主席说:“老百姓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老百姓自己解决,民间社团能办的事情政府不必插手,官员只作官员应该做必须做的事情,不必要的官员要裁减,不要加重老百姓的负担和国家的负担。”习主席的中国梦也是我们每一个真正爱国者的梦,也是我们每一个真正的天主教徒的梦,不过看来不清除垃圾中国梦永远只能是梦不会成为现实。建议大家和习主席一起清理垃圾。---爱国爱教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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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4-02 07:01:34 发表 |
中国天主教是官办的任命主教自己办。罗马天主教是至一的公教,必须由教宗任命,这是教规不许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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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8 22:34:36 发表 |
建议全国有点信仰良知的主教神父对明显反教会的行为进行谴责!把你们的先知身份和先知使命活出来!把你们的治理神权的用起来!对于严重明显的恶表性的罪给予停圣事警戒性处罚希望促其悔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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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8 22:22:59 发表 |
呵呵,打狗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赤手赤膊也可以借助石头砖块,实名是赤手赤膊勇气虽可嘉但在此现实环境下此法不可取,扔石头砖块虽说勇气缺乏了点,但在目前这样的现实环境下我们还能有别的更好的选择吗?呵呵,说实名的人自己为什么不实名?你说这话有意思吗?从有的人的语气里我看出气愤恶毒和别有用心,呵呵,你们只不过是想诱出天真的群众然后你们这些歹毒的恶狗可以群扑撕扯而共咬食之,对不? ----明眼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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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8 18:04:36 发表 |
主教神父们开除刘逆的教籍即可!不让他参与弥撒!问题不是刘逆刘小逆,而是所谓的主教神父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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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8 17:59:15 发表 |
教廷哪有闲工夫管这事了,泥菩萨过江啊!即使教廷想管人家爱国会听么?教廷连叫停都不好使啊!爱国会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中国教会事务不受外国势力干涉,不归教廷管!你滴,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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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天人合一 |
2014-03-26 13:39:16 发表 |
【中国天主教徒表示爱国会是中梵关系的真正障碍】
中国天主教徒表示爱国会是中梵关系的真正障碍。
在梵蒂冈举行的中国事务会议结束之际,中国官方和地下教会天主教徒们将矛头直指爱国会的暴行、监控、迫害和敲诈勒索行径。指此类行径,可能破坏圣座促进中国教会和解的努力、威胁公教信仰的圣事的根基。河北省的五位司铎仍被监禁
罗马(亚洲新闻)—中国官方和地下教会天主教徒向亚洲新闻通讯社表示:“阻碍中梵外交关系的真正障碍是爱国会的无所不为。它也是教会生活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为此,将危害公教信仰教义的基础。梵蒂冈应该努力压制其影响力”。
意识形态的控制
成立于一九五七年八月二日的爱国会,其作用是调和***党的理想和天主教会。但是,爱国会已经成为统治和遏制中国团体生活的真正害虫。
       爱国会利用其三千多名各级正副秘书长以及各级爱国会成员,牢牢地控制和统治了大约五百万名成员组成的官方教会的小团体。由此,教会的各种活动都无法逃脱其掌控。爱国会决定主教的任命;“建议”主教们任命堂区主任司铎;决定修院的教育工作;评估是否可以加入修道院或者修会团体的男女圣召;监督教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意识形态”的控制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中国北部一名教友介绍说,“教区或者堂区一旦发生什么事,基层爱国会不是首先通知主教,而是向省市、地区等上级爱国会通报。再由后者组织会议,讨论该如何解决问题。然后,再将问题和解决办法通知主教”。在这种严密的控制下,修生们每个月都要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此后,还要进行考试,看他们是否消化吸收了教育内容。
神学领域的“民主”
与世界上由主教和主教团领导教区的情况不同,中国官方教会的最高权威是爱国会和中国主教团。一会一团是由(爱国会选择的)天主教会组织代表、爱国会秘书长、主教组成的。而且,主教占少数。所有决定——至少根据其章程,都以“民主方式”产生。但是,另一位教友指出:“上述民主机制是虚假的。事实上,爱国会决定一切,然后再强迫他人接受其决定。正在准备爱国主教,重病在身的傅铁山接班人的北京,爱国会已经列出了既定名单。并明确表示,不接受其他人选”。
       问题在于,爱国会还干预教会的神学、礼仪和圣事。其中,包括了主教任命。由此,教会的生活和中心全部受到了政治决定的牵制;是危害甚至可能摧毁公教信仰的宗徒性和圣事性的“民主”。
       近几十年来,许多中国官方教会的主教都承认他们所处的模糊境地;秘密要求教宗宽恕、与圣座和解。而且,他们仅在形式上隶属于爱国会而已。得益于与中国的接触日益密切——以及从某种程度上与中国政府之间关系的缓和,圣座得以成功地让自己所挑选的候选人成为主教。但是,这种状况只是暂时的。去年发生的几起违法祝圣,便可以看出这一点。全国官方教会的九十七个教区中,至少四十五个没有主教或者主教已经年迈。如果爱国会继续任命一系列的主教,将可能制造另一个并驾齐驱的教会,迫害梵蒂冈多年来的和解努力。
爱国会逮捕的地下教友
爱国会是中国教难的根源。在中国,所有拒绝接受爱国会控制的天主教徒都在政府不承认的地点;同未登记的司铎和与圣座有关、但不被宗教事务局承认的主教举行聚会活动。
       据宗教事务局一位退休的人士表示,“是爱国会揭发地下团体地点,并带领警方去逮捕地下教会教友的”。
       据亚洲新闻通讯社收集的资料报道,至少17位地下教会主教仍然失踪、被捕或者被隔离;20位司铎被捕。最后一起此类事件,于十二月二十七日发生在河北省,9位地下教会司铎被捕。5人至今仍然被关押、4人获释。
       一些官方教会主教证实,近年来,爱国会加强了意识形态监控。这主要是因为“绝大部分的爱国会秘书长根本不是天主教徒,而是无神论者、是最激进的***党员。其目的,就是为了摧毁宗教或者严密地监控宗教”。
爱国会是中国和圣座之间的唯一障碍
此类针对地下教会团体的迫害、以及对官方教会的大规模监控,充分可以感受到爱国会的加速压制的行为。亚洲新闻通讯社走访的一些中国教友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恰恰就在中国和梵蒂冈对话进程中。
       他们表示,“爱国会已经成为罗马和北京重新恢复外交关系的唯一和真正障碍。为此,他们阻挠政府的各种努力;并建议说不需要同圣座之间的关系,因为中国是强大的。梵蒂冈应作出努力,铲除这一组织的影响”。
       不久前的非法祝圣,也是“阻挠”北京和圣座之间关系趋向和缓的手段之一。
       另一个导致紧张局势加剧的原因是追随教宗和天主教会,并鄙视爱国会的信众越来越多。人们对爱国会的鄙视,因着多年来爱国会和宗教事务局不断霸占教会财产、教区教产而日益激增。
       根据中国的法律,文革期间被收为国有的教会财产,应该归还给天主教会。但是,教会的“控制者”将上述教产强行据为己有、出售、改建成酒店,并将收入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据香港圣神研究中心报道,遭爱国会和宗教事务局非法占据的教产总计折合大约一千三百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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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天人合一 |
2014-03-26 13:39:03 发表 |
【中国天主教徒表示爱国会是中梵关系的真正障碍】
中国天主教徒表示爱国会是中梵关系的真正障碍。
在梵蒂冈举行的中国事务会议结束之际,中国官方和地下教会天主教徒们将矛头直指爱国会的暴行、监控、迫害和敲诈勒索行径。指此类行径,可能破坏圣座促进中国教会和解的努力、威胁公教信仰的圣事的根基。河北省的五位司铎仍被监禁
罗马(亚洲新闻)—中国官方和地下教会天主教徒向亚洲新闻通讯社表示:“阻碍中梵外交关系的真正障碍是爱国会的无所不为。它也是教会生活所面临的最严重问题。为此,将危害公教信仰教义的基础。梵蒂冈应该努力压制其影响力”。
意识形态的控制
成立于一九五七年八月二日的爱国会,其作用是调和***党的理想和天主教会。但是,爱国会已经成为统治和遏制中国团体生活的真正害虫。
       爱国会利用其三千多名各级正副秘书长以及各级爱国会成员,牢牢地控制和统治了大约五百万名成员组成的官方教会的小团体。由此,教会的各种活动都无法逃脱其掌控。爱国会决定主教的任命;“建议”主教们任命堂区主任司铎;决定修院的教育工作;评估是否可以加入修道院或者修会团体的男女圣召;监督教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意识形态”的控制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中国北部一名教友介绍说,“教区或者堂区一旦发生什么事,基层爱国会不是首先通知主教,而是向省市、地区等上级爱国会通报。再由后者组织会议,讨论该如何解决问题。然后,再将问题和解决办法通知主教”。在这种严密的控制下,修生们每个月都要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此后,还要进行考试,看他们是否消化吸收了教育内容。
神学领域的“民主”
与世界上由主教和主教团领导教区的情况不同,中国官方教会的最高权威是爱国会和中国主教团。一会一团是由(爱国会选择的)天主教会组织代表、爱国会秘书长、主教组成的。而且,主教占少数。所有决定——至少根据其章程,都以“民主方式”产生。但是,另一位教友指出:“上述民主机制是虚假的。事实上,爱国会决定一切,然后再强迫他人接受其决定。正在准备爱国主教,重病在身的傅铁山接班人的北京,爱国会已经列出了既定名单。并明确表示,不接受其他人选”。
       问题在于,爱国会还干预教会的神学、礼仪和圣事。其中,包括了主教任命。由此,教会的生活和中心全部受到了政治决定的牵制;是危害甚至可能摧毁公教信仰的宗徒性和圣事性的“民主”。
       近几十年来,许多中国官方教会的主教都承认他们所处的模糊境地;秘密要求教宗宽恕、与圣座和解。而且,他们仅在形式上隶属于爱国会而已。得益于与中国的接触日益密切——以及从某种程度上与中国政府之间关系的缓和,圣座得以成功地让自己所挑选的候选人成为主教。但是,这种状况只是暂时的。去年发生的几起违法祝圣,便可以看出这一点。全国官方教会的九十七个教区中,至少四十五个没有主教或者主教已经年迈。如果爱国会继续任命一系列的主教,将可能制造另一个并驾齐驱的教会,迫害梵蒂冈多年来的和解努力。
爱国会逮捕的地下教友
爱国会是中国教难的根源。在中国,所有拒绝接受爱国会控制的天主教徒都在政府不承认的地点;同未登记的司铎和与圣座有关、但不被宗教事务局承认的主教举行聚会活动。
       据宗教事务局一位退休的人士表示,“是爱国会揭发地下团体地点,并带领警方去逮捕地下教会教友的”。
       据亚洲新闻通讯社收集的资料报道,至少17位地下教会主教仍然失踪、被捕或者被隔离;20位司铎被捕。最后一起此类事件,于十二月二十七日发生在河北省,9位地下教会司铎被捕。5人至今仍然被关押、4人获释。
       一些官方教会主教证实,近年来,爱国会加强了意识形态监控。这主要是因为“绝大部分的爱国会秘书长根本不是天主教徒,而是无神论者、是最激进的***党员。其目的,就是为了摧毁宗教或者严密地监控宗教”。
爱国会是中国和圣座之间的唯一障碍
此类针对地下教会团体的迫害、以及对官方教会的大规模监控,充分可以感受到爱国会的加速压制的行为。亚洲新闻通讯社走访的一些中国教友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恰恰就在中国和梵蒂冈对话进程中。
       他们表示,“爱国会已经成为罗马和北京重新恢复外交关系的唯一和真正障碍。为此,他们阻挠政府的各种努力;并建议说不需要同圣座之间的关系,因为中国是强大的。梵蒂冈应作出努力,铲除这一组织的影响”。
       不久前的非法祝圣,也是“阻挠”北京和圣座之间关系趋向和缓的手段之一。
       另一个导致紧张局势加剧的原因是追随教宗和天主教会,并鄙视爱国会的信众越来越多。人们对爱国会的鄙视,因着多年来爱国会和宗教事务局不断霸占教会财产、教区教产而日益激增。
       根据中国的法律,文革期间被收为国有的教会财产,应该归还给天主教会。但是,教会的“控制者”将上述教产强行据为己有、出售、改建成酒店,并将收入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据香港圣神研究中心报道,遭爱国会和宗教事务局非法占据的教产总计折合大约一千三百亿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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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张怀阳 |
2014-03-26 10:02:03 发表 |
看来我们教友大多数没种,只不过我们不愿意承认的,凡是承认的大家都鄙视他。你敢于承认,大家反对你。我赞同你,大家也会反对我。
鲁迅先生最伟大之处就是发现了中国人的特性。阿Q精神和吃蘸人血的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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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张怀阳 |
2014-03-26 09:49:38 发表 |
刘元龙只是中国宗教政策的执行者,以他的级别他都和宗教政策决策者都说不上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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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天人合一 |
2014-03-25 18:08:01 发表 |
【纪念北京一●六非法祝圣主教事件】
二千禧年(2000年1月6日)在北京南堂一●六事件非法祝圣主教是中国教会特别的纪念日,至今已有十年有四。虽然事过境迁,很少教会人士能够记起,甚至从他们的记忆深处慢慢的消失。一●六事件和上海的七●七事件在中国教会内影响力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教会信仰宝库的完整性和继承宗徒传统,中国教会一直在努力,为了忠贞教会信仰,那些可敬的教长们流鲜血牺牲。这些都表达出中国教会还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天主公教会,与罗马教宗圣座完全的共融和合一。
〖天主教会在中国一如世界各地的教会一样,属宗徒的继承人一一主教─ 管理。他们由有效祝圣的主教们祝圣,接受训导、管理、圣化之职,照管托付给他们教区的子民;他们的职权是天主藉神品圣事赋与的。然而,为执行训导及治理的职权,“按其性质,只有在与(主教)团体的首领及成员有系统的共融下,才能运用”。有关此事,梵二大公会议肯定说:“一个人接受了圣事的祝圣,保持着与主教团的首领及其它团员的圣统共融,就是主教团的一份子” 。
今日中国天主教会所有的主教都是中华民族的儿子。虽然教会在中国遭遇了许多重大的困难,然而仰赖天主圣神的特殊恩佑,总未缺乏过合法牧者的服务,无损地保持了宗徒的继承。我们应为这些坚贞而倍受磨难的主教们的存在而感谢天主。他们按天主教的传统接受了祝圣,就是在与伯多禄的继承人、罗马的主教完全的共融中、遵循了天主教的礼规、藉主教们的手既合法又有效地获得祝圣。
有些主教因不愿屈从对教会生活的不当控制,且为了完全忠于天主教的道理和伯多禄的继承人,被迫秘密地接受了祝圣。秘密状态并非属于教会生活的常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当迫切渴望维护自身信仰的完整性、不接受国家机构干涉教会切身生活时,牧者和信友们才这样做。为此,教廷期望政府也能给予这些合法的主教所必要的法理方面的承认,使所有信友都能在自已的社会环境中自由地实践信仰生活。
但是,也有一些主教在特殊环境的催逼下,未经教宗授命而接受了祝圣,事后提出要求和伯多禄继承人及其他主教们完全共融。先教宗考虑到他们的诚意和环境的复杂性,在咨询了其邻区主教们的意见后,以普世牧者的职权授给了他们合法身份的全部职权。此种措施,乃基于先教宗对他们受祝圣的特殊情况之了解,以及出自他身为牧者对有助重建完全共融的深切关心所致。可惜,多次发生了司铎及信友们,因未被相应地知会其主教得以合法化的事宜,而产生了不少重大的良心问题。此外,有些主教本人也没有明显作出已获得合法身份的表示。为了相关教区团体的神益,必须在短期内公开其已合法的主教身份,并不断地表现出与伯多禄继承者完全共融的明显行为。
最后,也有为数不多的主教,既未经教宗授命、且直至今日尚未提出申请、或己申请而尚未获得合法身份而受了祝圣。按天主教的教义,如果能确定他们是由有效身份的主教,按天主教祝圣主教的礼规进行祝圣,其祝圣是属非法,然却是有效的。因此,尽管他们缺乏与教宗共融,不合法地行使其职务,其举行之圣事是有效的。如果这些主教在满全需要的条件后,能与伯多禄继任者及全体天主教主教共融,那将给在中国的天主教会带来多大的神灵财富啊!不但他们的主教身分得以合法了,也使他们与司铎教友间的共融更形圆满。因为,司铎教友视中国天主教会为教会的组成部分,与罗马的主教、与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所有教会合一。
在每一个国家里,所有合法的主教们依教会法制定规章,经由圣座批准后,得成立为一个主教团。它是为表示一国内主教弟兄间的共融、并为一起研讨其国内某些教义和牧民上共有的重要议题,然不干涉各主教在其教区职权上的自主性。此外,为了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合作,每一主教团要和地方政权维持适当及有益的往来。当然,在信仰和悟守信仰生活(fides et mores,信仰和道德、圣事生活)等纯属教会职能范围的事务上,主教团不能屈从任何政权。
根据上面所述原则,目前在中国的“主教团”,宗座不能承认其为主教团:因为那些与教宗共融然尚未获政府认可而被称为“地下”的主教们,都不在其中。相反,却有那些直至今日尚未合法的主教,且其规章内也含有与教会教义不相容的因素。
〔主教的任命〕
主教的任命是圣座与贵国政府关系中最敏感的一个议题。一方面,中国和世界其它国家一样,政府当局关注那些将发挥地方天主教会团体领导和牧人重要作用、并在社会中发挥影响的人选,这是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圣座也特别关注主教的任命,因为教宗任命主教,是教会合一和圣统制共融的保障。所以,这事有关教会生命的核心。为此,《教会法典》(参照第1382 条)规定严惩未经教宗授命擅自祝圣他人为主教者及受祝圣者。事实上,此类祝圣,是教会共融的惨痛创伤,严重违反了教会法典所阐述的纪律。
当教宗颁发宗座任命状祝圣一位主教时,是行使他的最高神权。这一权力和介入是纯宗教性的,并不是不适当地干预国家内部事务、或侵犯国家的主权。
国际法也阐明为某一宗教团体任命牧者,是一个完全行使宗教自由权利的结构因素。圣座切望在任命主教事务上能完全自由。鉴于在中国的教会近一段时间的特殊历程,我希望同政府就主教人选和任命主教的公开,以及地方政权承认新主教必要的民事效应等问题,达成协议。
最后,在主教人选问题上,虽然我了解你们所遭遇的困难,我要求你们牢记:他们应是当之无愧、深受教友尊重和爱戴的司铎、该是信仰生活的典范、拥有一定的牧灵经验,由此,他们才能更胜任教会牧者的繁重责任,这是必要的。如果教区内无法找到主教品位合适人选,可以与邻近教区主教合作找出适当人选。〗载自《教宗本笃十六世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天主教主教、司铎、度奉献生活者、教友牧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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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5 11:51:31 发表 |
刘元龙,为了自己在世的利益,歪曲事实,对不起我们中国,他也知道任命主教是教义,不是政治,为了讨好对国家不负责的官员,装作爱国,其实害国。主教不是官员,只要审核他是否是好公民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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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4 08:34:17 发表 |
中国共产党万岁,还我马主教,还我宗教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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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3 21:06:13 发表 |
你以为自己是外交部的发言人吧。对不起小刘先生,还是先想好了自己是谁,再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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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3 20:36:02 发表 |
猪猪猫猫狗狗都能代表一方说话,真以为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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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3 14:59:07 发表 |
建议教廷开除刘元龙教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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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3 14:55:54 发表 |
大家不要再提为中梵双方关系的改善祈祷了,梵方早就想改善和中方的关系了,嘴里说想改善心里根本就不想改善或者说到目前为止心里还没有真的想改善或者说还没有真正来考虑这个事的是中方,我们应为中国大陆政府的心口合一取信于民祈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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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3 09:57:53 发表 |
刘元龙说:爱国会副主席刘元龙对《环球时报》表示:“中国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会允许外国势力干涉宗教事务。梵蒂冈应该尊重中国的主教任命权。”
为了驳斥这种谬论,现引用一篇文章如下:
致中国教会主教神父书
尊敬的主教,尊敬的神父,祝主的平安与你们同在!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主教团不久就要召开换届会议。为了使这个会议能够在天主圣神指引下开得完满成功,与会主教神父教友的一言一行都符合圣经真理,教会原则,都蒙天主降福。我想以圣经,教会原则和国家法律为依据,就当前中国教会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与大家交换意见。如有错误,希请指正。
一、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国家主权:谈到教宗任命主教时,”凯撒”干部都说:“这是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是外国势力支配中国教会事务,违反宪法”。许多主教神父听了心中觉得很不是滋味,但拿不出有法律依据,圣经依据,和理直气壮的理由来反驳这些说法。因此有必要把这些问题弄弄清楚。先讲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国家主权。首先要分清什么叫做国家主权?什么叫做教会主权?
国家主权是指:领土权、领海权、领空权、制订法律权、任命官员权、与外国签订条约权、军队指挥权等等。国家主权的特征是:“只有”凯撒”才能行使”。
教会主权是指:制订教义教规权,举行宗教仪式权,任命主教权,祝圣神父权,教职人员分配调动权,召开教务会议权等等。教会主权的特征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
现在请问中国”凯撒”官员:“任命主教是不是‘只有”凯撒”才能行使’的权力?”任何”凯撒”官员都会说:“不,不,不。任命主教不是‘只有”凯撒”才能行使’的权力,而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的权力。”
既然任命主教不是“只有”凯撒”才能行使”的权力,而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的权力。那么任命主教权就不是国家主权,而是教会主权。那么教宗任命中国主教,就不是侵犯中国的国家主权。(至于是否侵犯中国教会的教会主权,放在下一节讨论)其实“教宗任命主教,不是侵犯国家主权”,中国”凯撒”心里非常明白。以下就是最有力的证据: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香港的主教都是教宗任命的。大家知道中国”凯撒”对捍卫国家主权是非常敏感、认真的。今年上半年台湾马英九去中美国家(与台湾建交的)访问时,途经美国。中国外交部立即向美国提出强烈抗议。在我们看来,美国”凯撒”并没有允许马英九在美国进行活动,只不过允许他作为一位旅客,路过美国,这有什么关系?但中国”凯撒”不是这样想。中国”凯撒”认为:马英九这次是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到中美国家进行国事访问,美国”凯撒”如果允许他过境,等于支持马英九“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访问中美国家”,就有承认“中华民国”,制造“二个中国”之嫌。制造二个中国,这是非同小可的国家主权大事,因此中国外交部立即提出强烈抗议。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中国”凯撒”在有关国家主权问题上,是何等敏感、认真。因此,如果教宗任命香港主教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那么,中国”凯撒”早就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一切手段,指令香港特区”凯撒”阻止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但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当教宗任命香港主教时,不但中国”凯撒”没有指令香港特区”凯撒”予以阻止,连外交部发言人也没有为此吭一声。对马英九过境美国的强烈抗议,和对教宗任命香港主教的不吭一声,证明在中国”凯撒”心目中,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
香港与大陆都是中国。如果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那么教宗任命大陆主教也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也许有人说,香港与大陆不同,因为香港与大陆是“一国两制”。这话不对。一国两制是指“社会制度一国两制”,不是指“国家主权一国两制”。国家主权如果一国两制,就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两个国家了。
二、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各国教会主权和干涉各国教会内政:耶稣在世建立了圣教会,任命圣伯多禄为教会盘石和元首,把天国钥匙和管理教会大权,都交给他,使他能够以耶稣全权代表身份,管理普世教会。(玛十六:18-19。若廿一:15-17)。教宗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同圣伯多禄一样,是教会的盘石和元首,执掌天国钥匙和管理教会大权,以耶稣全权代表身份管理普世教会。教宗既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教会的元首,那么他任命各国主教,是元首对下属的任命,名正言顺,谈不到侵犯各国教会主权,或干涉各国教会内政。同当局主席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区”凯撒”首席行政长官一样,是上级对下级的任命,名正言顺,谈不到侵犯香港主权,或干涉香港内政。现在世界上有各种各样跨国公司。我们也可把天主教比作跨国公司。假定中国有一个国营的“大中华跨国公司”,总部设在北京,隶属于商业部,分公司遍布世界40个国家。大中华公司总经理对40国分公司经理的任命,是上司对下司的任命,名正言顺,谈不到侵犯40国分公司的主权,或干涉40国分公司的内政,(更谈不到侵犯40国的国家主权)。教宗任命主教也是如此,谈不到侵犯各国教会主权或干涉各国教会内政,(更谈不到侵犯各国的国家主权)。
三、”凯撒”和法律有权管理的宗教事务是指什么宗教事务?法律,及执行法律的”凯撒”,他们的宗旨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和”凯撒”,有权对公民进行管理的事务,不是公民的一切事务,而是那些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例如,私人建房,涉及国家土地、规划,(即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必须经过”凯撒”土地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审批。至于房屋建成后,室内怎样布置,地面采用木质地板、瓷砖或大理石;购买什么式样的家具、灯饰、电视机等,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和”凯撒”无权干涉。如果法律和”凯撒”对这些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也强行干涉,使人民没有一点自由,就变成极权”凯撒”,或法西斯”凯撒”。同样道理,法律和”凯撒”有权管理的宗教事务,不是所有宗教事务,仅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规定讲得非常清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是指宗教与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例如举行跨省(或跨市、跨县)的大型宗教活动,涉及城市治安、交通等;建设教堂,涉及国家的用地、规划(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和”凯撒”有权对这些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至于那些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例如,举行弥撒圣祭,给教友施行洗礼和坚振,庆祝圣诞节,在教堂内部举行圣体游行,召开教务会议等等宗教事务,法律和”凯撒”都无权干涉。再例如,教堂建成后,圣堂里的祭台、跪凳采用什么式样和颜色,中央祭台供奉什么圣像,教堂办公室、贵宾接待室如何布置等等宗教事务。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和”凯撒”都无权干涉。”凯撒”如果对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强行干涉,那就变成极权”凯撒”,或法西斯”凯撒”。
四、教宗任命主教是否违反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那么,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与这条宪法抵触?许多主教神父都吃不准,因此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首先必须弄清楚:宪法所讲的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是指什么宗教事务?宪法是总法之母。宪法的宗旨与法律的宗旨是一样的,都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宪法第36条规定的“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是指一切宗教事务,而是指“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比方说,外国恐怖组织势力,号召新疆的伊斯兰教徒“为东突厥斯坦国的成立祈祷”,或号召西藏的佛教徒“为西藏独立祈祷”。祈祷虽然是宗教事务,但这种受外国恐怖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国家利益(国家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凯撒”有权进行严厉打击。至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即使受到外国势力的支配,也不违反宪法,”凯撒”无权干涉。例如,教宗在宗座训谕中,指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包括中国天主教徒)为世界和平祈祷、守斋,为遭受地震灾害的汶川、智利、海地的灾民祈祷、守斋,这就是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凯撒”无权干涉阻止。(教宗不是外国势力,为了便于沟通,暂时借用这个名词。)再例如,教宗在1950年宣布圣母肉身升天为信德道理。命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包括中国天主教徒,绝对相信圣母的肉身已经在死后第三天复活并升了天。中国天主教徒与全世界天主教徒一样,服从教宗命令,坚信圣母肉身升天,并按照教宗指示,热烈举行各种庆祝圣母升天的活动。这就是宗教事务受外国势力支配。由于这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凯撒”无权干涉或阻止。再例如,教宗宣布2008年6月29日到2009年6月29日为保禄年,命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在这一年内大量举办庆祝保禄年的活动。中国天主教徒,同全世界天主教徒一样,根据教宗指示,在2008年6月29日那天,全国统一行动,隆重举行保禄年的开幕典礼,并且在这一年内,依照教宗指示,讲圣保禄道理,念保禄年经文,学习圣保禄书信,瞻礼单上都印圣保禄的圣像,连《中国天主教》杂志也发表各种纪念保禄年的文章。这也是宗教事务受外国势力支配。由于这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凯撒”无权干涉或阻止。如果”凯撒”对这些虽然受教宗支配,但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横加干涉,甚至打击,那么就变成极权”凯撒”和法西斯”凯撒”了。因此教宗任命主教是否违反宪法,”凯撒”是否有权干涉阻止,要看教宗任命中国主教这个宗教事务是否涉及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教宗任命中国主教,是否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个问题要从两角度来看:
1、从神权角度来看:教宗任命主教,就是教宗以圣伯多禄继位人,耶稣在世代表,和教会元首的权力,委任一位神父为主教,把管理教区的神权交给这位神父,使他能合法地被祝圣为主教,并有权管理本教区的天主子民。拿这方面来说,教宗任命主教是纯宗教事务,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从被任命的对象角度来看:神父作为具体的公民,对本国”凯撒”和本国社会制度,有他的立场和观点。有拥护的,有中立的,有不管闲事的(认为神父只能专心管理教友的牧灵事务,政治与我无关),有不满的。在不满的神父中,有的只是心中不满,或偶而发几句牢骚,行动仍保持中立。但也有极个别神父,热衷于政治,甚至不顾教会的“神职人员不得参加政治活动”的规定,参加反对”凯撒”的集会、游行,发表反对”凯撒”的文章演说(海地有一位名叫阿里斯塔德的神父,热衷于政治斗争,后来被当选为海地总统,结果连神父也不当了)。如果让这样的神父当主教,就会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但是《天主教法典》对主教的产生,作了种种规定,使这样的神父,不可能作为主教候选人被呈报给教宗,使教宗不可能任命这样的人当主教,使教宗任命主教成为一种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纯宗教事务。详述于下:根据《天主教法典》377条第1项规定,教宗任命主教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是教宗自由任命主教,第二种是教宗批准依法选出的主教。先讨论第一种方式,教宗自由任命主教。
所谓教宗自由任命主教,并非绝对自由,是受到限制的。教宗只能在地方教会呈报的三名候选人中,通过思考和祈祷,自由任命其中一名。这三名候选人是怎样产生的呢?根据《天主教法典》第377条第2项规定,省内主教们(视环境需要,如果国家较小,则是主教团的全体主教们)每隔三年,共同商议,以秘密方式,为各个教区制作一份适合作主教的神父名单,呈递宗座。这个名单每隔三年,根据人事变动,需要重新调整、制定。
根据人的思想规律,省内主教们在制作这个名单时,头脑里所考虑的必然是,如何把最有圣德,最有能力,当了主教后,能给教会事业带来最大利益的人,放在名单前面。至于那些不专心教务,而热衷于政治,甚至反对本国”凯撒”,反对本国社会制度的人(这样的神父,很引人注意),省内主教们为了教会利益,就不会把他放进名单,更不会把他放进名单的前三名内。因为主教们知道,让这样的人当主教,会给教区带来极大的损害。
《天主教法典》377条第三项规定:当某教区需要任命主教时,教宗使节便对名单的前三名候选人进行调查,然后呈报教宗(同时省内其他主教,及主教团成员也可个别向教宗反映对这三名候选人是否可以当主教的看法。有热衷政治倾向的人,过不了这个关)。然后教宗对三名候选人的材料进行综合研究,经过慎重思考和祈祷,任命其中一名。(根据人的思想规律,教宗为了教会利益,也愿意任命一位能与”凯撒”和谐相处的神父当主教。不愿意任命一位反对”凯撒”的神父当主教,以免教会受到损失)。因此教宗会不会任命一位反对本国”凯撒”的人当主教,这个决定权首先掌握在省内主教们(或小国的主教团主教们)手里。由于根据人的思想规律,省内主教们为了教会利益,不可能把热衷政治,反对本国”凯撒”的人作为主教候选人呈报给教宗。因此教宗即使自由任命主教(三选一),也不可能把反对”凯撒”的人任命为主教。(而教宗本人也不愿意这样做)。各国”凯撒”对此非常了解,因此对教宗任命主教非常放心,从不干涉。教宗任命主教从未成为它们与梵蒂冈建交的障碍,因而都能顺利地与梵蒂冈建交。再谈教宗任命主教的第二种方式:教宗批准依法选出的主教。
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正是采取这种方式。例如,西安教区的党明彦主教,上海教区的邢文之助理主教,沈阳教区的斐军民主教,宜昌教区的吕守旺主教,贵州教区的萧泽光助理主教,广州教区的甘俊丘主教,宁夏教区的李晶助理主教,呼和浩特教区的孟青禄主教,厦门教区的蔡炳瑞主教,三原教区的韩英进主教,延安教区的杨晓亭助理主教等等,都是先通过神父、教友们的民主选举,当选后再私下呈报教宗,获得教宗任命的。(目前”凯撒”还不允许他们公开呈报教宗,只能私下呈报)。
这几位主教是怎样被当选的呢?在选举前,教会先进行内部酝酿,然后与当地宗教事务部门及省宗教事务部门进行沟通,选择一位有圣德、有能力,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教会和”凯撒”双方都满意的神父作主教候选人。然后召集教区全体神父,及修士、修女和教友的代表,进行等额选举。当选后,再私下呈报教宗。教宗任命这些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的神父当主教,不可能对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丝毫损害。由于呈报给教宗任命的候选人只有一名,教宗没有选择和支配的余地。因此谈不上“外国势力支配”。(幽默地说,这是“外国势力”被中国教会所支配。教宗被要求在没有选择余地的前提下,任命中国教会选举出来的神父为主教)。综上所述,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的方式,由于:①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②谈不上“外国势力”支配(而是“外国势力”被中国教会支配)。因此与宪法36条关于“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的规定没有丝毫抵触。刘柏年先生在今年4月份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不希望委任一个反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神父来担任主教”完全是杞人忧天。
六、什么叫做教会的“独立自主”:教会和”凯撒”是二种性质不同的机构。教会用神权管理教徒属灵事务,谋求来世天国永生;”凯撒”用政权管理人民属世事务,谋求今世幸福。是两列行驶在两条轨道上的火车,互不相干。因此现代文明国家都实行政教分离:教会不干涉”凯撒”行政管理,”凯撒”不干涉教会内部事务。因此“教会独立自主”的真正含义是“政教分离”和“教会不受政权控制”。天主教会是耶稣基督亲自建立的以伯多禄的继承人教宗为首的教会,目前有12亿教徒,分布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天主教会相当于一个“教省”。这一百多个教省在“教友该听神父的教训,神父该听主教的教训,主教该听教宗的教训”的圣统制纽带联结下,形成一个以教宗(伯多禄继位人)为首的不可分割的精神国家——天主教会,好像一个人的身体,是不可分割的。
天主教会的独立自主就是:天主教会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普世性的精神国家,不受世界上任何政权的控制,与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天主教会只在宗教领域内行使神权,管理各国天主教徒属灵事务,不干涉各国”凯撒”内政;各国”凯撒”在政制领域内行使政权,管理各国人民属世事务,不干涉天主教的教会内部事务。“凯撒”仅对某些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教会外部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并且只对其中涉及的部份进行行政管理。参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条。)
七、80年代中国”凯撒”对教会独立自主的曲解:教会独立自主的真正含义是“政教分离”和“教会不受政权控制”。但在1980年前后,中国”凯撒”对教会的“独立自主”进行曲解,利用“独立自主”的美丽口号,强迫中国教会起来向教会元首教宗及教会最高领导机构教廷造反,与教宗及教廷全面脱离关系。那时爱国会主教宗怀德、杨高坚等秉承”凯撒”旨意,在全国性的天主教会议上,发表大量报告和讲话,在《中国天主教》杂志上发表大量文章,严厉谴责罗马教廷企图控制中国教会,并大力宣传耶稣没有任命圣伯多禄作教会元首,宗徒时代的教会,是实行“集体领导”。号召全国神长教友彻底摆脱罗马教廷控制,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详见《中国天主教》杂志第一期15页刊登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宗怀德主教在1980年5月召开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第三届代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凯撒”如果都同中国”凯撒”一样,煽动本国教会向教宗和教廷造反,与教宗及教廷脱离关系,天主教(作为“普天下奉教人,共成一会,犹如一身”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就在地球上消失了。这哪里是贯彻天主教的独立自主?这是使天主教彻底解体,消灭。这好像一个人手里拿着刀,对另一个人说:“朋友,我来帮助你贯彻独立自主”。然后剁下他的手,说:“手,你已独立自主,今后不受头的管辖了”。剁下他的脚说:“脚,你已独立自主,今后不受头的管辖了。”把好好的一个活人,剁成一块块尸块,这哪里是帮助他贯彻独立自主?这是把他消灭。如果贯彻独立自主的定义就是“煽动下级向上级造反,与上级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一个组织解体”,那么贯彻跨国公司的独立自主,就是煽动各国分公司向总公司造反,与总公司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跨国公司解体!贯彻美国的独立自主,就是煽动美国的四十多个州向美国”凯撒”造反,与美国”凯撒”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美国解体!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自主国策,就是煽动新疆、西藏、香港、澳门向中央”凯撒”造反,与中央”凯撒”彻底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解体,达赖和东突分子则成了贯彻独立自主国策的大功臣!这是什么理论?简直荒谬透顶!我们不允许西藏脱离中央“独立自主”,因为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好像手、脚是人体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样道理,我们也不允许中国天主教脱离教宗“独立自主”,因为中国天主教是普世天主教不可分割的部分(好像手、脚是人体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评中梵建交条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每当谈到中梵建交时,总是千篇一律地说,“中梵建交必须遵照二个基本原则:第一,梵蒂冈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凯撒”,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台湾断绝外交关系;第二,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
第一个原则是多余的空话。为什么?打个比方说,一个与女朋友谈了多年恋爱,至今仍未结婚的男青年,当人们问他到底准备几时结婚时,他总是千篇一律、一本正经地答复说:“她要同我结婚,必须遵照二个基本原则:第一,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第二,她必须离开自己父母,搬到我家里,同我一起过日子”。这话非常可笑。女的既然要嫁给男的,当然承认男的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否则,她会嫁给他吗?所以“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是多余的空话。女人嫁给男人的目的,就是想与男人在一起过夫妻生活,生育子女,传宗接代。因此女的必然会自动离开父母,到男的家中,与男的一起过日子。所以“她必须离开父母,到我家中,与我一起过日子”是多余的空话。这个男青年如果偶然这样说一次,人家还可以把他的话看作幽默。如果每次都千篇一律,一本正经地重复这多余的空话,那么人家就不得不怀疑这个男青年是否脑子有毛病。
同样道理,梵蒂冈既然要与中国”凯撒”建立外交关系,当然承认中国”凯撒”是中国唯一的合法”凯撒”。否则,他会同中国”凯撒”建交吗?所以外交部发言人说的“梵蒂冈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凯撒”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凯撒””,与那个青年人说的“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同样是多余的空话。
中梵建交的主要障碍是双方在“主教任命”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梵蒂冈坚持教会原则,主教必须教宗任命。中国”凯撒”则极力把主教审批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允许教宗任命主教。因此只要中国”凯撒”言而有信,按照自己制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办事,对主教只接受备案,不进行审批,允许教宗任命主教。那么梵蒂冈就能马上与中国”凯撒”建交,马上与台湾割断外交关系,马上把大使馆从台北迁到北京。所以中国”凯撒”说的“梵蒂冈必须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台湾断绝外交关系”,同那个青年人说的“她必须离开自己父母,搬到我家里同我一起过日子”一样,都是多余的空话。外交部发言人说:中梵建交的第二个原则是“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中国内政”和“中国的内部事务”,可以有二种解释:
(一)中国”凯撒”内政和中国”凯撒”内部事务。(二)中国教会内政和中国教会内部事务。
中国”凯撒”内政和中国”凯撒”内部事务是指:召开人大,召开政协,制订法律,任命官员,调动军队,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土地使用的审批,建房的规划审批等等。中国”凯撒”完全知道,梵蒂冈从来没有对中国人大和政协的召开,法律的制订,官员的任命,军队的调动……等等进行干涉。因此外交部发言人所讲的“中国内政”和“中国内部事务”实际是指“中国教会内政”和“中国教会内部事务”(最主要的是指教宗任命主教)
外交部发言人是代表中国”凯撒”讲话,用词必须字字斟酌,含义明确,不得有岐义。因此希望外交部发言人今后谈到中梵建交原则时,应该用词确切地说:“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教会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教会的内部事务。”不要再用有岐义的“中国内政”和“中国内部事务”来误导视听。
九、梵蒂冈为什么无法接受中梵建交第二个条件?梵蒂冈无法接受的是第二个条件:“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教会)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教会)内部事务。”。为什么无法接受?让我打个比方。美国的富尔康跨国公司要来中国建立分公司,与中国”凯撒”谈判,中国”凯撒”说:“我们万分欢迎富尔康公司到中国建立分公司。但富尔康公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富尔康公司不得干涉中国分公司内政,包括不以商业事务为名,干涉中国分公司的内部事务,不得任命中国分公司经理,不得与分公司发生经济关系(包括提取利润),总之,富尔康公司不得与中国分公司发生任何上下级关系,使中国分公司能够在不受富尔康公司管辖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经营业务。”中国”凯撒”的这些条件,富尔康公司能够接受吗?富尔康公司如果接受这样的条件,它在中国设立分公司还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天下头号傻瓜才会接受这样的条件!
梵蒂冈是天主教会的领导机构。面积仅0.44平方公里,人口不足千人。它同中国建交的目的,既不是搞政制、军事同盟,也不是搞经济贸易合作。它的唯一目的是作为教会的领导机构,与中国教会,在不妨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生正常的,纯宗教的上下级关系,包括任命主教。如果中国”凯撒”不许梵蒂冈与中国教会发生正常的,纯宗教的上下级关系,甚至不许任命主教。那么他与中国”凯撒”建立外交关系还有什么意义呢?
十、中国”凯撒”为什么不同意教宗任命主教:在第一节我们已经讲过,教宗任命主教没有侵犯国家主权。在第五节又讲过,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都是任命通过民主选举,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教会和”凯撒”都满意的神父当主教,不可能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又由于呈报给教宗的主教候选人只有一名,教宗没有选择余地,根本谈不上“外国势力的支配”,而是教宗的任命权被中国教会所支配。那么中国”凯撒”为何不允许教宗任命主教呢?原来中国”凯撒”不许教宗任命主教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把主教任命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2007年10月,温州教区负责人朱副主教被教宗任命为正权主教,省、市宗教部门经过研究也同意让朱公当主教,但要经过审批。2008年上半年,我问一位宗教干部:朱公的材料上报了没有?干部说:“我们已经上报了”。我又问:“是不是上报国务院宗教局?”干部说:“是的。已经上报国务院宗教局。你们安心等待吧。”
所以中国主教的产生,除了市级、省级”凯撒”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最后还要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的批准。当选主教须报主教团审批只是表面文章。幕后的真正批准权掌握在国务院宗教局手里。主教团只是根据国务院宗教局的批准与否,依样画葫芦。中国”凯撒”这样做是不对的。中国”凯撒”自称实行政教分离政策。《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凯撒”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天主教的主教,由天主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但”凯撒”不讲诚信。挂的是“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羊头,卖的却是“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的狗肉。堂堂”凯撒”竟然弄虚作假,令人汗颜!中国”凯撒”应该想一想:中国主教的产生,已经过市级、省级宗教事务部门的层层把关,和神父、教友们的民主选举,当选的神父都是百分之百的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省级和市级宗教事务部门都满意的人。国务院宗教局完全没有必要冒““凯撒”弄虚作假”、““凯撒”骗人”的骂名,亲自对主教进行审批。我们希望国务院宗教局今后必须讲诚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切实遵照自己制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办事。对天主教的主教只实行“备案”,不进行审批,包括暗箱操作的审批。
十一、主教团无权审批主教:关于主教的选圣,1986年1月30日审议通过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有关教务的几项规定》第三条第一项是这样规定的:“凡教区由于牧灵工作和教务管理的需要而选圣主教者,须先向当地(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申报并取得同意后,由本教区神父和教友代表,在热切祈求天主圣神光照后,通过协商,推选出主教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票数过半数即为当选”。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新主教一经当选,应立即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和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备案,并应于半年内择日祝圣。”七年后,1993年5月17日通过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对1986年的规定,进行重大修改,作了以下新的规定。
第一条新规定:“选圣主教,须先向省(市、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申报批准,并征得当地”凯撒”同意。”
第五条新规定:“选举结束后,应立即将得票超过半数者的个人简历和选举情况,报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经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审查后,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审批,并报当地”凯撒”备案,经主教团批准后,应于三个月内举行祝圣。”我们觉得有几点必须指出:
1、中国是一个实行政教分离国策的国家,选圣主教是教会内部纯宗教事务,为什么要当地”凯撒”同意?主教团这样做,岂不是坑害”凯撒”,让”凯撒”背上一个““凯撒”办教”的恶名吗?
2、根据《天主教法典》规定,省总主教只对本教区有行政管理权,对省内其它教区没有任何行政管理权。
选举主教是教区的事,连总主教都无权批准,省教务委员会竟有权批准。这个权力是谁给的?有何圣经依据和教会法典依据?
3、教宗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圣伯多禄则是耶稣亲自委任的教会盘石和元首,耶稣的全权代表。教宗任命主教是行使教会元首神权,名正言顺。这个神权来自耶稣。但主教团不是天主教会的元首,他有什么权力审批主教?他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是哪里来的?是谁给的?是耶稣给的,还是天主给的?有何圣经依据?(世界上有哪个主教团有权审批主教?)据我们所知,中国主教团审批主教的“神权”是这样得来的。中国主教团和爱国会,先由少数几个人,拟好《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草案》,然后在主教团会议上通过一下。所以中国主教团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既不来自耶稣,也不来自天主,而是来自自己。神权必须直接或简接来自天主。主教团自己封给自己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是自欺欺人的假神权。不但在天主前是无效的,而且由于这是篡夺耶稣给伯多禄的教会元首权,在天主前是至重至大的大罪,是万万动不得的。因此,希望参加换届会议的主教神父们,向大会联名提案,把1993年的“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审批”的新规定,恢复为1986年的“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和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备案”的老规定。
十二、爱国会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天主教会是耶稣亲立的。教宗管理主教,主教管理神父,神父管理教友,这个圣统制是耶稣亲定的。任何人不能改变。世界上一切宗教组织和政权组织,都是人建立,人可以随意改变。好像人手造的机器人,它的结构可以随意改变。唯有天主教是天主耶稣亲立,好比天主造的“真人”。真人的身体结构是不能改变的。同样,天主教的圣统制结构是天主耶稣亲自定的,同真人的身体结构一样,是绝对不能改变的。
从50年代起,出现了爱国会。据当时的爱国会章程说:“爱国会是中国天主教神长教友组成的爱国爱教的群众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全国神长教友,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凯撒”领导下,发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与国际天主教人士的友好往来,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保卫世界和平,并协助”凯撒”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因此根据爱国会章程,爱国会只是一个带领神父教友爱国爱教,协助”凯撒”贯彻宗教政策的群众组织,不是领导管理教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好像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其宗旨是协助”凯撒”团结工人,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不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不能与国务院平起平坐,更不能凌驾在国务院之上,称“一会一院”。但作为群众组织的爱国会,却凌驾在主教团之上,称一会一团,成为教会最高行政机构。擅自把耶稣建立的“教宗—主教—神父—教友”圣统制结构,改变为“爱国会—主教—神父—教友”结构。请问爱国会改变耶稣亲定的圣统制,是谁授权叫他这样做的?爱国会凌驾在教会之上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天主,还是耶稣?有何圣经依据?也许有人说,爱国会主任是主教,即使凌驾,也是主教凌驾教会之上,这有什么关系?这话不对,工会即使由温家宝兼任主席,也不能凌驾在国务院之上。同样爱国会即使由主教担任主席,也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
爱国会为教会办了许多实事,(特别在教会房地产方面),但充其量只是教会的一只手。手应该长在手的位置,才像一个人。手如果凌驾在人体和头部之上,长在头顶上面,就变成怪物。建议爱国会从教会的头顶上下来,回到自己的正确位置,恢复耶稣建立的圣统制。因此请参加换届大会的主教神父,向大会联名提出一个“给爱国会正确定位的提案”,首先把一会一团,改为一团一会。各教区则把一会一区,改为一区一会。
十三、主教团的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必须是与教宗共融的主教:《要理问答》说,谁是圣教会的首?现在看不见的是天主耶稣,看得见的是接圣伯多禄位的教宗。所以教宗是头,我们是他的肢体。肢体必须与头联结,才有生命。如果与头分离,就象医院里手术后遗弃的,没有生命的截肢,只能作医疗垃圾处理。耶稣对伯多禄说“凡你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捆绑”(捆绑就是制订法律约束人,或定人的罪),所以伯多禄(或继位人教宗)在地上制订什么法律,耶稣在天上也制订同样的法律。《天主教法典》是大公会议全体主教通过并经教宗批准的。教宗在地上批准《天主教法典》,耶稣在天上也批准《天主教法典》。《天主教法典》第1382条规定;“主教无教宗任命祝圣别人为主教,及被其祝圣为主教者,均处保留于宗座的自科绝罚”。中国有部分主教触犯了这条法典,是受自科绝罚,与教宗不共融,灵魂没有超性生命的截肢,或脱离葡萄树只能当柴火的枯枝。主教团是领导全国教会走天国道路的领路人,一位主教如果是干枯葡萄树,连自己灵魂都救不了,还怎能充当主教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别人走天国道路呢?因此主教团的团长、副团长、秘书长等领导班子人员,必须是与教宗共融的活肢体,不能是没有生命的截肢,或干枯葡萄枝。在选举新一届主教团领导班子时,大家一定要坚持信仰原则,对天主和良心负责,只投与教宗共融的主教的票。如果是等额选举,候选人又是不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必须把他的名字划掉,填上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否则在天主和良心前都是犯大罪。因此未与教宗共融,又想当主教团领导的主教,必须及早获得教宗的认可,恢复与教宗的共融。(前面第五节讲过,获得教宗认可既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违反宪法)。以上是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合圣经,不合天主教教理,不合《天主教法典》,特别如有违反国家法律之处,希望大家指正。敬祝主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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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3 09:27:33 发表 |
刘元龙你把灵魂卖给魔鬼,自以为卖个好价钱,但你有没有想过将来拿什么从魔鬼的手里把灵魂赎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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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22:05:54 发表 |
【刘元龙 刘柏年】两牛对角,反教廷声嘶力竭,行将气绝,八脚朝天受审判,元【龙】形百【年】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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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19:50:29 发表 |
中国版天主教不是天主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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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19:17:59 发表 |
小刘想极力表现自己啊!这次越过发言人跳上前台,就是想冒泡。显示他是刘败年的继承人。可惜啊,老刘也不甘寂寞,仍要发声,不要这干儿子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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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17:30:52 发表 |
无知无耻且信誓旦旦,就跟小丑有什么区别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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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17:29:04 发表 |
所以我以前特讨厌陈日君之流,总是撺掇教廷对中国教会发声,或这这那那的。既然孙子们造爷爷的反造定了。就别管他们怎么闹吧,他既然要在你头上拉屎撒尿,干脆就跟这逆子决裂算了。要死的就让他死去吧,逆子怎能劝回头?圣经上的小儿子是穷困潦倒才回头的。这帮货魔鬼让他们吃香喝辣的,才不会痛悔改过呢。就把他们当成新教的新支派倒更合理,也会更容易处理这关系。你若哪天像圣经上的小儿子痛悔了,衣衫褴褛的祈求接纳,那时再接纳。否则如同对新教,伊斯兰教,英国圣公会,佛教,道教等辈,仁爱礼貌的对之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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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17:11:14 发表 |
有种的实名批评。在背后说有啥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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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15:49:46 发表 |
刘元龙,你要是在不清醒,你会遭报应的,我怀疑你是不是天主教徒,你自己觉得你说这些话, 良心能平安吗,你晚上睡的着觉吗 你都一点不怕天主把你带走了,醒醒吧 ,刘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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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09:26:35 发表 |
刘败年只是爱国会的名誉主席,八十多了,还在把持着山东教会事务,早该回家养老啦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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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09:20:51 发表 |
可悲啊!献媚的小狗。主人需要的大国的气度与和平和谐的形象。不要逢人就咬,添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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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08:40:13 发表 |
目前为止我们还是没人敢实名批评他,他还只是社会团体负责人,还不算政府编制,批评他不算批评政府。我们既然不敢实名批评他,也最好别苛求主教们公开反对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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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07:46:13 发表 |
有时在想,一些夸国的大公司来中国开了分公司做生意就有一点为他们小担忧了。怕他们要不了多久就给他们公司安插一个美其名曰的“爱国公司”,再过不了多久这爱国公司就叫总公司你不能管理我们国家这个分公司了,因为你干涉了中国的内政了。最后这分公司就被侵吞了。这样的贼一看到总公司稍微说点什么就紧张,什么“我们坚决反对干涉...”一顶顶大帽子就来了。他们为什么紧张呢?好不容易霸占了的财富我得拿出来?当然就反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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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07:27:37 发表 |
有些事物是超越国界的,如艺术、人权、爱、宗教...不是国家至上,一个国家能去说你的艺术必须我们说它是艺术才是艺术?你的老婆必须国家说她是才是?连这点觉悟都没有,你还好意思在全世界人面前指责教会的家长管理自己的孩子?一个大国要有一个大国的素质,不然只会让世界笑话,中国政府真厉害啊,什么都管,管到别人家“内部”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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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2 07:09:16 发表 |
张三,李四,你们应尊重中国主权,不得干涉“国家内政及中国政府给你任命的妻子”,因为你生活在中国;XX公司你们不能任命XX为你公司为总经理,必须由我们中国政府给你公司任命,不然我告你干涉国家主权及内政。
怎么人这么的无耻,是真不知道是谁干涉谁内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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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1 23:47:41 发表 |
你的实名?
这是600年的儿子么?是的,即是儿子也是弟弟。因为它们都是魔鬼的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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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
2014-03-21 17:29:39 发表 |
他是教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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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龙说:爱国会副主席刘元龙对《环球时报》表示:“中国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会允许外国势力干涉宗教事务。梵蒂冈应该尊重中国的主教任命权。”
为了驳斥这种谬论,现引用一篇文章如下:
致中国教会主教神父书
尊敬的主教,尊敬的神父,祝主的平安与你们同在!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主教团不久就要召开换届会议。为了使这个会议能够在天主圣神指引下开得完满成功,与会主教神父教友的一言一行都符合圣经真理,教会原则,都蒙天主降福。我想以圣经,教会原则和国家法律为依据,就当前中国教会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与大家交换意见。如有错误,希请指正。
一、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国家主权:谈到教宗任命主教时,”凯撒”干部都说:“这是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是外国势力支配中国教会事务,违反宪法”。许多主教神父听了心中觉得很不是滋味,但拿不出有法律依据,圣经依据,和理直气壮的理由来反驳这些说法。因此有必要把这些问题弄弄清楚。先讲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国家主权。首先要分清什么叫做国家主权?什么叫做教会主权?
国家主权是指:领土权、领海权、领空权、制订法律权、任命官员权、与外国签订条约权、军队指挥权等等。国家主权的特征是:“只有”凯撒”才能行使”。
教会主权是指:制订教义教规权,举行宗教仪式权,任命主教权,祝圣神父权,教职人员分配调动权,召开教务会议权等等。教会主权的特征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
现在请问中国”凯撒”官员:“任命主教是不是‘只有”凯撒”才能行使’的权力?”任何”凯撒”官员都会说:“不,不,不。任命主教不是‘只有”凯撒”才能行使’的权力,而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的权力。”
既然任命主教不是“只有”凯撒”才能行使”的权力,而是“只有教会才能行使”的权力。那么任命主教权就不是国家主权,而是教会主权。那么教宗任命中国主教,就不是侵犯中国的国家主权。(至于是否侵犯中国教会的教会主权,放在下一节讨论)其实“教宗任命主教,不是侵犯国家主权”,中国”凯撒”心里非常明白。以下就是最有力的证据: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香港的主教都是教宗任命的。大家知道中国”凯撒”对捍卫国家主权是非常敏感、认真的。今年上半年台湾马英九去中美国家(与台湾建交的)访问时,途经美国。中国外交部立即向美国提出强烈抗议。在我们看来,美国”凯撒”并没有允许马英九在美国进行活动,只不过允许他作为一位旅客,路过美国,这有什么关系?但中国”凯撒”不是这样想。中国”凯撒”认为:马英九这次是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到中美国家进行国事访问,美国”凯撒”如果允许他过境,等于支持马英九“以中华民国总统身份访问中美国家”,就有承认“中华民国”,制造“二个中国”之嫌。制造二个中国,这是非同小可的国家主权大事,因此中国外交部立即提出强烈抗议。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中国”凯撒”在有关国家主权问题上,是何等敏感、认真。因此,如果教宗任命香港主教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那么,中国”凯撒”早就不惜一切代价,采取一切手段,指令香港特区”凯撒”阻止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但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当教宗任命香港主教时,不但中国”凯撒”没有指令香港特区”凯撒”予以阻止,连外交部发言人也没有为此吭一声。对马英九过境美国的强烈抗议,和对教宗任命香港主教的不吭一声,证明在中国”凯撒”心目中,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
香港与大陆都是中国。如果教宗任命香港主教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那么教宗任命大陆主教也不是侵犯中国国家主权。也许有人说,香港与大陆不同,因为香港与大陆是“一国两制”。这话不对。一国两制是指“社会制度一国两制”,不是指“国家主权一国两制”。国家主权如果一国两制,就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两个国家了。
二、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侵犯各国教会主权和干涉各国教会内政:耶稣在世建立了圣教会,任命圣伯多禄为教会盘石和元首,把天国钥匙和管理教会大权,都交给他,使他能够以耶稣全权代表身份,管理普世教会。(玛十六:18-19。若廿一:15-17)。教宗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同圣伯多禄一样,是教会的盘石和元首,执掌天国钥匙和管理教会大权,以耶稣全权代表身份管理普世教会。教宗既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教会的元首,那么他任命各国主教,是元首对下属的任命,名正言顺,谈不到侵犯各国教会主权,或干涉各国教会内政。同当局主席任命曾荫权为香港特区”凯撒”首席行政长官一样,是上级对下级的任命,名正言顺,谈不到侵犯香港主权,或干涉香港内政。现在世界上有各种各样跨国公司。我们也可把天主教比作跨国公司。假定中国有一个国营的“大中华跨国公司”,总部设在北京,隶属于商业部,分公司遍布世界40个国家。大中华公司总经理对40国分公司经理的任命,是上司对下司的任命,名正言顺,谈不到侵犯40国分公司的主权,或干涉40国分公司的内政,(更谈不到侵犯40国的国家主权)。教宗任命主教也是如此,谈不到侵犯各国教会主权或干涉各国教会内政,(更谈不到侵犯各国的国家主权)。
三、”凯撒”和法律有权管理的宗教事务是指什么宗教事务?法律,及执行法律的”凯撒”,他们的宗旨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和”凯撒”,有权对公民进行管理的事务,不是公民的一切事务,而是那些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例如,私人建房,涉及国家土地、规划,(即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必须经过”凯撒”土地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审批。至于房屋建成后,室内怎样布置,地面采用木质地板、瓷砖或大理石;购买什么式样的家具、灯饰、电视机等,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和”凯撒”无权干涉。如果法律和”凯撒”对这些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也强行干涉,使人民没有一点自由,就变成极权”凯撒”,或法西斯”凯撒”。同样道理,法律和”凯撒”有权管理的宗教事务,不是所有宗教事务,仅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规定讲得非常清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是指宗教与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例如举行跨省(或跨市、跨县)的大型宗教活动,涉及城市治安、交通等;建设教堂,涉及国家的用地、规划(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和”凯撒”有权对这些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至于那些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例如,举行弥撒圣祭,给教友施行洗礼和坚振,庆祝圣诞节,在教堂内部举行圣体游行,召开教务会议等等宗教事务,法律和”凯撒”都无权干涉。再例如,教堂建成后,圣堂里的祭台、跪凳采用什么式样和颜色,中央祭台供奉什么圣像,教堂办公室、贵宾接待室如何布置等等宗教事务。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和”凯撒”都无权干涉。”凯撒”如果对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强行干涉,那就变成极权”凯撒”,或法西斯”凯撒”。
四、教宗任命主教是否违反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那么,教宗任命主教是否与这条宪法抵触?许多主教神父都吃不准,因此有必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首先必须弄清楚:宪法所讲的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是指什么宗教事务?宪法是总法之母。宪法的宗旨与法律的宗旨是一样的,都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宪法第36条规定的“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是指一切宗教事务,而是指“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比方说,外国恐怖组织势力,号召新疆的伊斯兰教徒“为东突厥斯坦国的成立祈祷”,或号召西藏的佛教徒“为西藏独立祈祷”。祈祷虽然是宗教事务,但这种受外国恐怖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国家利益(国家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凯撒”有权进行严厉打击。至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即使受到外国势力的支配,也不违反宪法,”凯撒”无权干涉。例如,教宗在宗座训谕中,指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包括中国天主教徒)为世界和平祈祷、守斋,为遭受地震灾害的汶川、智利、海地的灾民祈祷、守斋,这就是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由于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凯撒”无权干涉阻止。(教宗不是外国势力,为了便于沟通,暂时借用这个名词。)再例如,教宗在1950年宣布圣母肉身升天为信德道理。命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包括中国天主教徒,绝对相信圣母的肉身已经在死后第三天复活并升了天。中国天主教徒与全世界天主教徒一样,服从教宗命令,坚信圣母肉身升天,并按照教宗指示,热烈举行各种庆祝圣母升天的活动。这就是宗教事务受外国势力支配。由于这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凯撒”无权干涉或阻止。再例如,教宗宣布2008年6月29日到2009年6月29日为保禄年,命令全世界天主教徒在这一年内大量举办庆祝保禄年的活动。中国天主教徒,同全世界天主教徒一样,根据教宗指示,在2008年6月29日那天,全国统一行动,隆重举行保禄年的开幕典礼,并且在这一年内,依照教宗指示,讲圣保禄道理,念保禄年经文,学习圣保禄书信,瞻礼单上都印圣保禄的圣像,连《中国天主教》杂志也发表各种纪念保禄年的文章。这也是宗教事务受外国势力支配。由于这种“受外国势力支配”的宗教事务,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违反宪法,”凯撒”无权干涉或阻止。如果”凯撒”对这些虽然受教宗支配,但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横加干涉,甚至打击,那么就变成极权”凯撒”和法西斯”凯撒”了。因此教宗任命主教是否违反宪法,”凯撒”是否有权干涉阻止,要看教宗任命中国主教这个宗教事务是否涉及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教宗任命中国主教,是否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个问题要从两角度来看:
1、从神权角度来看:教宗任命主教,就是教宗以圣伯多禄继位人,耶稣在世代表,和教会元首的权力,委任一位神父为主教,把管理教区的神权交给这位神父,使他能合法地被祝圣为主教,并有权管理本教区的天主子民。拿这方面来说,教宗任命主教是纯宗教事务,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从被任命的对象角度来看:神父作为具体的公民,对本国”凯撒”和本国社会制度,有他的立场和观点。有拥护的,有中立的,有不管闲事的(认为神父只能专心管理教友的牧灵事务,政治与我无关),有不满的。在不满的神父中,有的只是心中不满,或偶而发几句牢骚,行动仍保持中立。但也有极个别神父,热衷于政治,甚至不顾教会的“神职人员不得参加政治活动”的规定,参加反对”凯撒”的集会、游行,发表反对”凯撒”的文章演说(海地有一位名叫阿里斯塔德的神父,热衷于政治斗争,后来被当选为海地总统,结果连神父也不当了)。如果让这样的神父当主教,就会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但是《天主教法典》对主教的产生,作了种种规定,使这样的神父,不可能作为主教候选人被呈报给教宗,使教宗不可能任命这样的人当主教,使教宗任命主教成为一种丝毫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纯宗教事务。详述于下:根据《天主教法典》377条第1项规定,教宗任命主教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是教宗自由任命主教,第二种是教宗批准依法选出的主教。先讨论第一种方式,教宗自由任命主教。
所谓教宗自由任命主教,并非绝对自由,是受到限制的。教宗只能在地方教会呈报的三名候选人中,通过思考和祈祷,自由任命其中一名。这三名候选人是怎样产生的呢?根据《天主教法典》第377条第2项规定,省内主教们(视环境需要,如果国家较小,则是主教团的全体主教们)每隔三年,共同商议,以秘密方式,为各个教区制作一份适合作主教的神父名单,呈递宗座。这个名单每隔三年,根据人事变动,需要重新调整、制定。
根据人的思想规律,省内主教们在制作这个名单时,头脑里所考虑的必然是,如何把最有圣德,最有能力,当了主教后,能给教会事业带来最大利益的人,放在名单前面。至于那些不专心教务,而热衷于政治,甚至反对本国”凯撒”,反对本国社会制度的人(这样的神父,很引人注意),省内主教们为了教会利益,就不会把他放进名单,更不会把他放进名单的前三名内。因为主教们知道,让这样的人当主教,会给教区带来极大的损害。
《天主教法典》377条第三项规定:当某教区需要任命主教时,教宗使节便对名单的前三名候选人进行调查,然后呈报教宗(同时省内其他主教,及主教团成员也可个别向教宗反映对这三名候选人是否可以当主教的看法。有热衷政治倾向的人,过不了这个关)。然后教宗对三名候选人的材料进行综合研究,经过慎重思考和祈祷,任命其中一名。(根据人的思想规律,教宗为了教会利益,也愿意任命一位能与”凯撒”和谐相处的神父当主教。不愿意任命一位反对”凯撒”的神父当主教,以免教会受到损失)。因此教宗会不会任命一位反对本国”凯撒”的人当主教,这个决定权首先掌握在省内主教们(或小国的主教团主教们)手里。由于根据人的思想规律,省内主教们为了教会利益,不可能把热衷政治,反对本国”凯撒”的人作为主教候选人呈报给教宗。因此教宗即使自由任命主教(三选一),也不可能把反对”凯撒”的人任命为主教。(而教宗本人也不愿意这样做)。各国”凯撒”对此非常了解,因此对教宗任命主教非常放心,从不干涉。教宗任命主教从未成为它们与梵蒂冈建交的障碍,因而都能顺利地与梵蒂冈建交。再谈教宗任命主教的第二种方式:教宗批准依法选出的主教。
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正是采取这种方式。例如,西安教区的党明彦主教,上海教区的邢文之助理主教,沈阳教区的斐军民主教,宜昌教区的吕守旺主教,贵州教区的萧泽光助理主教,广州教区的甘俊丘主教,宁夏教区的李晶助理主教,呼和浩特教区的孟青禄主教,厦门教区的蔡炳瑞主教,三原教区的韩英进主教,延安教区的杨晓亭助理主教等等,都是先通过神父、教友们的民主选举,当选后再私下呈报教宗,获得教宗任命的。(目前”凯撒”还不允许他们公开呈报教宗,只能私下呈报)。
这几位主教是怎样被当选的呢?在选举前,教会先进行内部酝酿,然后与当地宗教事务部门及省宗教事务部门进行沟通,选择一位有圣德、有能力,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教会和”凯撒”双方都满意的神父作主教候选人。然后召集教区全体神父,及修士、修女和教友的代表,进行等额选举。当选后,再私下呈报教宗。教宗任命这些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的神父当主教,不可能对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丝毫损害。由于呈报给教宗任命的候选人只有一名,教宗没有选择和支配的余地。因此谈不上“外国势力支配”。(幽默地说,这是“外国势力”被中国教会所支配。教宗被要求在没有选择余地的前提下,任命中国教会选举出来的神父为主教)。综上所述,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的方式,由于:①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②谈不上“外国势力”支配(而是“外国势力”被中国教会支配)。因此与宪法36条关于“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的规定没有丝毫抵触。刘柏年先生在今年4月份接受美国之音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不希望委任一个反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神父来担任主教”完全是杞人忧天。
六、什么叫做教会的“独立自主”:教会和”凯撒”是二种性质不同的机构。教会用神权管理教徒属灵事务,谋求来世天国永生;”凯撒”用政权管理人民属世事务,谋求今世幸福。是两列行驶在两条轨道上的火车,互不相干。因此现代文明国家都实行政教分离:教会不干涉”凯撒”行政管理,”凯撒”不干涉教会内部事务。因此“教会独立自主”的真正含义是“政教分离”和“教会不受政权控制”。天主教会是耶稣基督亲自建立的以伯多禄的继承人教宗为首的教会,目前有12亿教徒,分布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天主教会相当于一个“教省”。这一百多个教省在“教友该听神父的教训,神父该听主教的教训,主教该听教宗的教训”的圣统制纽带联结下,形成一个以教宗(伯多禄继位人)为首的不可分割的精神国家——天主教会,好像一个人的身体,是不可分割的。
天主教会的独立自主就是:天主教会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普世性的精神国家,不受世界上任何政权的控制,与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相互独立,互不干涉。天主教会只在宗教领域内行使神权,管理各国天主教徒属灵事务,不干涉各国”凯撒”内政;各国”凯撒”在政制领域内行使政权,管理各国人民属世事务,不干涉天主教的教会内部事务。“凯撒”仅对某些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教会外部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并且只对其中涉及的部份进行行政管理。参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条。)
七、80年代中国”凯撒”对教会独立自主的曲解:教会独立自主的真正含义是“政教分离”和“教会不受政权控制”。但在1980年前后,中国”凯撒”对教会的“独立自主”进行曲解,利用“独立自主”的美丽口号,强迫中国教会起来向教会元首教宗及教会最高领导机构教廷造反,与教宗及教廷全面脱离关系。那时爱国会主教宗怀德、杨高坚等秉承”凯撒”旨意,在全国性的天主教会议上,发表大量报告和讲话,在《中国天主教》杂志上发表大量文章,严厉谴责罗马教廷企图控制中国教会,并大力宣传耶稣没有任命圣伯多禄作教会元首,宗徒时代的教会,是实行“集体领导”。号召全国神长教友彻底摆脱罗马教廷控制,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详见《中国天主教》杂志第一期15页刊登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宗怀德主教在1980年5月召开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第三届代表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凯撒”如果都同中国”凯撒”一样,煽动本国教会向教宗和教廷造反,与教宗及教廷脱离关系,天主教(作为“普天下奉教人,共成一会,犹如一身”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就在地球上消失了。这哪里是贯彻天主教的独立自主?这是使天主教彻底解体,消灭。这好像一个人手里拿着刀,对另一个人说:“朋友,我来帮助你贯彻独立自主”。然后剁下他的手,说:“手,你已独立自主,今后不受头的管辖了”。剁下他的脚说:“脚,你已独立自主,今后不受头的管辖了。”把好好的一个活人,剁成一块块尸块,这哪里是帮助他贯彻独立自主?这是把他消灭。如果贯彻独立自主的定义就是“煽动下级向上级造反,与上级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一个组织解体”,那么贯彻跨国公司的独立自主,就是煽动各国分公司向总公司造反,与总公司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跨国公司解体!贯彻美国的独立自主,就是煽动美国的四十多个州向美国”凯撒”造反,与美国”凯撒”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美国解体!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自主国策,就是煽动新疆、西藏、香港、澳门向中央”凯撒”造反,与中央”凯撒”彻底脱离关系,各自独立,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解体,达赖和东突分子则成了贯彻独立自主国策的大功臣!这是什么理论?简直荒谬透顶!我们不允许西藏脱离中央“独立自主”,因为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好像手、脚是人体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样道理,我们也不允许中国天主教脱离教宗“独立自主”,因为中国天主教是普世天主教不可分割的部分(好像手、脚是人体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评中梵建交条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每当谈到中梵建交时,总是千篇一律地说,“中梵建交必须遵照二个基本原则:第一,梵蒂冈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凯撒”,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台湾断绝外交关系;第二,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
第一个原则是多余的空话。为什么?打个比方说,一个与女朋友谈了多年恋爱,至今仍未结婚的男青年,当人们问他到底准备几时结婚时,他总是千篇一律、一本正经地答复说:“她要同我结婚,必须遵照二个基本原则:第一,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第二,她必须离开自己父母,搬到我家里,同我一起过日子”。这话非常可笑。女的既然要嫁给男的,当然承认男的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否则,她会嫁给他吗?所以“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是多余的空话。女人嫁给男人的目的,就是想与男人在一起过夫妻生活,生育子女,传宗接代。因此女的必然会自动离开父母,到男的家中,与男的一起过日子。所以“她必须离开父母,到我家中,与我一起过日子”是多余的空话。这个男青年如果偶然这样说一次,人家还可以把他的话看作幽默。如果每次都千篇一律,一本正经地重复这多余的空话,那么人家就不得不怀疑这个男青年是否脑子有毛病。
同样道理,梵蒂冈既然要与中国”凯撒”建立外交关系,当然承认中国”凯撒”是中国唯一的合法”凯撒”。否则,他会同中国”凯撒”建交吗?所以外交部发言人说的“梵蒂冈必须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凯撒”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凯撒””,与那个青年人说的“她必须承认我是她的唯一合法丈夫”,同样是多余的空话。
中梵建交的主要障碍是双方在“主教任命”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梵蒂冈坚持教会原则,主教必须教宗任命。中国”凯撒”则极力把主教审批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允许教宗任命主教。因此只要中国”凯撒”言而有信,按照自己制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办事,对主教只接受备案,不进行审批,允许教宗任命主教。那么梵蒂冈就能马上与中国”凯撒”建交,马上与台湾割断外交关系,马上把大使馆从台北迁到北京。所以中国”凯撒”说的“梵蒂冈必须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台湾断绝外交关系”,同那个青年人说的“她必须离开自己父母,搬到我家里同我一起过日子”一样,都是多余的空话。外交部发言人说:中梵建交的第二个原则是“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中国内政”和“中国的内部事务”,可以有二种解释:
(一)中国”凯撒”内政和中国”凯撒”内部事务。(二)中国教会内政和中国教会内部事务。
中国”凯撒”内政和中国”凯撒”内部事务是指:召开人大,召开政协,制订法律,任命官员,调动军队,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土地使用的审批,建房的规划审批等等。中国”凯撒”完全知道,梵蒂冈从来没有对中国人大和政协的召开,法律的制订,官员的任命,军队的调动……等等进行干涉。因此外交部发言人所讲的“中国内政”和“中国内部事务”实际是指“中国教会内政”和“中国教会内部事务”(最主要的是指教宗任命主教)
外交部发言人是代表中国”凯撒”讲话,用词必须字字斟酌,含义明确,不得有岐义。因此希望外交部发言人今后谈到中梵建交原则时,应该用词确切地说:“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教会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教会的内部事务。”不要再用有岐义的“中国内政”和“中国内部事务”来误导视听。
九、梵蒂冈为什么无法接受中梵建交第二个条件?梵蒂冈无法接受的是第二个条件:“梵蒂冈不得干涉中国(教会)内政,包括不以宗教事务为名干涉中国的(教会)内部事务。”。为什么无法接受?让我打个比方。美国的富尔康跨国公司要来中国建立分公司,与中国”凯撒”谈判,中国”凯撒”说:“我们万分欢迎富尔康公司到中国建立分公司。但富尔康公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富尔康公司不得干涉中国分公司内政,包括不以商业事务为名,干涉中国分公司的内部事务,不得任命中国分公司经理,不得与分公司发生经济关系(包括提取利润),总之,富尔康公司不得与中国分公司发生任何上下级关系,使中国分公司能够在不受富尔康公司管辖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地经营业务。”中国”凯撒”的这些条件,富尔康公司能够接受吗?富尔康公司如果接受这样的条件,它在中国设立分公司还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天下头号傻瓜才会接受这样的条件!
梵蒂冈是天主教会的领导机构。面积仅0.44平方公里,人口不足千人。它同中国建交的目的,既不是搞政制、军事同盟,也不是搞经济贸易合作。它的唯一目的是作为教会的领导机构,与中国教会,在不妨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生正常的,纯宗教的上下级关系,包括任命主教。如果中国”凯撒”不许梵蒂冈与中国教会发生正常的,纯宗教的上下级关系,甚至不许任命主教。那么他与中国”凯撒”建立外交关系还有什么意义呢?
十、中国”凯撒”为什么不同意教宗任命主教:在第一节我们已经讲过,教宗任命主教没有侵犯国家主权。在第五节又讲过,目前教宗任命中国主教,都是任命通过民主选举,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教会和”凯撒”都满意的神父当主教,不可能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又由于呈报给教宗的主教候选人只有一名,教宗没有选择余地,根本谈不上“外国势力的支配”,而是教宗的任命权被中国教会所支配。那么中国”凯撒”为何不允许教宗任命主教呢?原来中国”凯撒”不许教宗任命主教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把主教任命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2007年10月,温州教区负责人朱副主教被教宗任命为正权主教,省、市宗教部门经过研究也同意让朱公当主教,但要经过审批。2008年上半年,我问一位宗教干部:朱公的材料上报了没有?干部说:“我们已经上报了”。我又问:“是不是上报国务院宗教局?”干部说:“是的。已经上报国务院宗教局。你们安心等待吧。”
所以中国主教的产生,除了市级、省级”凯撒”宗教事务部门的同意,最后还要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的批准。当选主教须报主教团审批只是表面文章。幕后的真正批准权掌握在国务院宗教局手里。主教团只是根据国务院宗教局的批准与否,依样画葫芦。中国”凯撒”这样做是不对的。中国”凯撒”自称实行政教分离政策。《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凯撒”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天主教的主教,由天主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但”凯撒”不讲诚信。挂的是“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羊头,卖的却是“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的狗肉。堂堂”凯撒”竟然弄虚作假,令人汗颜!中国”凯撒”应该想一想:中国主教的产生,已经过市级、省级宗教事务部门的层层把关,和神父、教友们的民主选举,当选的神父都是百分之百的爱国爱教,拥护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省级和市级宗教事务部门都满意的人。国务院宗教局完全没有必要冒““凯撒”弄虚作假”、““凯撒”骗人”的骂名,亲自对主教进行审批。我们希望国务院宗教局今后必须讲诚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切实遵照自己制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办事。对天主教的主教只实行“备案”,不进行审批,包括暗箱操作的审批。
十一、主教团无权审批主教:关于主教的选圣,1986年1月30日审议通过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有关教务的几项规定》第三条第一项是这样规定的:“凡教区由于牧灵工作和教务管理的需要而选圣主教者,须先向当地(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申报并取得同意后,由本教区神父和教友代表,在热切祈求天主圣神光照后,通过协商,推选出主教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票数过半数即为当选”。第三条第三项规定:“新主教一经当选,应立即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和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备案,并应于半年内择日祝圣。”七年后,1993年5月17日通过的《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对1986年的规定,进行重大修改,作了以下新的规定。
第一条新规定:“选圣主教,须先向省(市、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申报批准,并征得当地”凯撒”同意。”
第五条新规定:“选举结束后,应立即将得票超过半数者的个人简历和选举情况,报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经省(市、自治区)教务委员会审查后,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审批,并报当地”凯撒”备案,经主教团批准后,应于三个月内举行祝圣。”我们觉得有几点必须指出:
1、中国是一个实行政教分离国策的国家,选圣主教是教会内部纯宗教事务,为什么要当地”凯撒”同意?主教团这样做,岂不是坑害”凯撒”,让”凯撒”背上一个““凯撒”办教”的恶名吗?
2、根据《天主教法典》规定,省总主教只对本教区有行政管理权,对省内其它教区没有任何行政管理权。
选举主教是教区的事,连总主教都无权批准,省教务委员会竟有权批准。这个权力是谁给的?有何圣经依据和教会法典依据?
3、教宗是圣伯多禄的继位人,圣伯多禄则是耶稣亲自委任的教会盘石和元首,耶稣的全权代表。教宗任命主教是行使教会元首神权,名正言顺。这个神权来自耶稣。但主教团不是天主教会的元首,他有什么权力审批主教?他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是哪里来的?是谁给的?是耶稣给的,还是天主给的?有何圣经依据?(世界上有哪个主教团有权审批主教?)据我们所知,中国主教团审批主教的“神权”是这样得来的。中国主教团和爱国会,先由少数几个人,拟好《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关于选圣主教的规定草案》,然后在主教团会议上通过一下。所以中国主教团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既不来自耶稣,也不来自天主,而是来自自己。神权必须直接或简接来自天主。主教团自己封给自己的审批主教的“神权”是自欺欺人的假神权。不但在天主前是无效的,而且由于这是篡夺耶稣给伯多禄的教会元首权,在天主前是至重至大的大罪,是万万动不得的。因此,希望参加换届会议的主教神父们,向大会联名提案,把1993年的“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审批”的新规定,恢复为1986年的“呈报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和中国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备案”的老规定。
十二、爱国会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天主教会是耶稣亲立的。教宗管理主教,主教管理神父,神父管理教友,这个圣统制是耶稣亲定的。任何人不能改变。世界上一切宗教组织和政权组织,都是人建立,人可以随意改变。好像人手造的机器人,它的结构可以随意改变。唯有天主教是天主耶稣亲立,好比天主造的“真人”。真人的身体结构是不能改变的。同样,天主教的圣统制结构是天主耶稣亲自定的,同真人的身体结构一样,是绝对不能改变的。
从50年代起,出现了爱国会。据当时的爱国会章程说:“爱国会是中国天主教神长教友组成的爱国爱教的群众团体。其宗旨是团结全国神长教友,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凯撒”领导下,发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与国际天主教人士的友好往来,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保卫世界和平,并协助”凯撒”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因此根据爱国会章程,爱国会只是一个带领神父教友爱国爱教,协助”凯撒”贯彻宗教政策的群众组织,不是领导管理教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好像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其宗旨是协助”凯撒”团结工人,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不是国家最高行政机构,不能与国务院平起平坐,更不能凌驾在国务院之上,称“一会一院”。但作为群众组织的爱国会,却凌驾在主教团之上,称一会一团,成为教会最高行政机构。擅自把耶稣建立的“教宗—主教—神父—教友”圣统制结构,改变为“爱国会—主教—神父—教友”结构。请问爱国会改变耶稣亲定的圣统制,是谁授权叫他这样做的?爱国会凌驾在教会之上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天主,还是耶稣?有何圣经依据?也许有人说,爱国会主任是主教,即使凌驾,也是主教凌驾教会之上,这有什么关系?这话不对,工会即使由温家宝兼任主席,也不能凌驾在国务院之上。同样爱国会即使由主教担任主席,也不能凌驾在教会之上。
爱国会为教会办了许多实事,(特别在教会房地产方面),但充其量只是教会的一只手。手应该长在手的位置,才像一个人。手如果凌驾在人体和头部之上,长在头顶上面,就变成怪物。建议爱国会从教会的头顶上下来,回到自己的正确位置,恢复耶稣建立的圣统制。因此请参加换届大会的主教神父,向大会联名提出一个“给爱国会正确定位的提案”,首先把一会一团,改为一团一会。各教区则把一会一区,改为一区一会。
十三、主教团的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必须是与教宗共融的主教:《要理问答》说,谁是圣教会的首?现在看不见的是天主耶稣,看得见的是接圣伯多禄位的教宗。所以教宗是头,我们是他的肢体。肢体必须与头联结,才有生命。如果与头分离,就象医院里手术后遗弃的,没有生命的截肢,只能作医疗垃圾处理。耶稣对伯多禄说“凡你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捆绑”(捆绑就是制订法律约束人,或定人的罪),所以伯多禄(或继位人教宗)在地上制订什么法律,耶稣在天上也制订同样的法律。《天主教法典》是大公会议全体主教通过并经教宗批准的。教宗在地上批准《天主教法典》,耶稣在天上也批准《天主教法典》。《天主教法典》第1382条规定;“主教无教宗任命祝圣别人为主教,及被其祝圣为主教者,均处保留于宗座的自科绝罚”。中国有部分主教触犯了这条法典,是受自科绝罚,与教宗不共融,灵魂没有超性生命的截肢,或脱离葡萄树只能当柴火的枯枝。主教团是领导全国教会走天国道路的领路人,一位主教如果是干枯葡萄树,连自己灵魂都救不了,还怎能充当主教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别人走天国道路呢?因此主教团的团长、副团长、秘书长等领导班子人员,必须是与教宗共融的活肢体,不能是没有生命的截肢,或干枯葡萄枝。在选举新一届主教团领导班子时,大家一定要坚持信仰原则,对天主和良心负责,只投与教宗共融的主教的票。如果是等额选举,候选人又是不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必须把他的名字划掉,填上与教宗共融的主教。否则在天主和良心前都是犯大罪。因此未与教宗共融,又想当主教团领导的主教,必须及早获得教宗的认可,恢复与教宗的共融。(前面第五节讲过,获得教宗认可既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违反宪法)。以上是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合圣经,不合天主教教理,不合《天主教法典》,特别如有违反国家法律之处,希望大家指正。敬祝主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