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史路加记载,在耶稣复活的当天发现给二位去厄玛乌村的两位门徒(路24:13-35);那么《圣经》上所说厄玛乌村确是什么地方?学者们意见各异,主要有两说:即现今之阿木瓦斯(Amwas)及古俾贝(el-Qubeibeh)
1. 阿木瓦斯在耶京西三○公里处。在此地玛加伯犹大曾战胜哥尔基雅的来犯大军(加上3:40;4:1-26)。其后,巴基德建筑防御工事于此村(加上9:50)。古来的传说都证实阿木瓦斯就是《圣经》上的厄玛乌。着名考古家万桑(P.Vincent),更于一九二四年在此村大事发掘,考查出土之文物,计有一座建于公元后一百年左右的古村,一座三世纪时代的圣殿,并有一座「拜占庭」式的圣堂。此堂于五二九年毁于撒玛黎雅人之手,重建后于六一四年被波斯人焚毁,后来成为回教寺。十字军东征时,亦曾建「罗马」式圣堂于此。于是根据上述种种理由,一些学者肯定谓:阿木瓦斯就是路24:13所说的厄玛乌村。但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请见下节。
2. 古俾贝:此村庄位于耶京西北十一公里处,虽然耶稣在此村显现给二门徒的传说,只始自第十三世纪,但是现代的学者们,日渐倾向于此说。此说后来居上的原因,主要的是:路加圣史及绝大多数的抄本记载:「厄玛乌离耶路撒冷约六十斯塔狄」(路24:13)。这正好等于十一公里左右的古俾贝,而只有少数的抄本载有一百六十「斯塔狄」者。一百六十「斯塔狄」,则等于三十公里强,应是阿木瓦斯。拉冈热明言,「六十斯塔狄」的传说是正确可靠的。但是强调另一学说的人,如杜朋(Dupont),则谓路加不大明瞭圣地的地理,故将一百六十「斯塔狄」改成了六十「斯塔狄」。但这种讲法,似过于揣度,盖圣史在《福音》之首,即已明,言「从起头仔细访查了一切」(路1:1-3)。
再者,若二徒于耶稣复活当天所去的村庄是阿木瓦斯(三○公里之遥),则应承认二人于当天来回跑了六○公里,亦即应于早上最晚八点钟动身,至傍晚到达,又于当晚返回耶京,在晚餐厅中遇见了仍聚集在一起的十一位门徒(路24:34),这于事实似乎不可能。相反的,若所去的村庄是古俾贝,则合情合理:盖二人并没有于清早立即动身(谷16:8),而是等候了一些时候(路24:21-24),看耶稣是否要显现给宗徒们,大约等到中午,见耶稣仍未出现(玛28:9;路24:11),才动身上路,往厄玛乌(即古俾贝)去。二人路上心中难过,故步法亦慢(路24:17)。遇见耶稣后,三人又在路上且走且谈,且走且停,故至傍晚才到了厄玛乌村(十一公里之远的古俾贝)。但是在分饼时认出了耶稣之后,心中大喜,高兴地在不到两小时的工夫内,返回耶京,遇见了仍聚集在一起的门徒们(路24:34)。这种说法除了较合情理之外,并且完全符合《圣经》的记载。这也是自一九四○~四四年,在巴加提B.Bagatti领导之下,在古俾贝大事发掘考查之后,主此说的学者日渐增多的主要原因。
古俾贝之说的间接理由有:
1. (a)至今所说的厄玛乌村距耶京有百六○「斯塔狄」的一切抄本,皆出自巴力斯坦之说,已被推翻。(b)并非一切的考古学家承认阿木瓦斯的圣殿,是第三世纪的产物。(c)并且这座大殿亦不是为纪念耶稣的显现而建筑的。(d)古代的传说只载有阿木瓦斯,是因为古俾贝于七○年,或一三五年的战事上,尽遭破坏,故当时之人只知阿木瓦斯之故。
2. (a)古俾贝地方适中,正合《圣经》的记载:六十「斯塔狄」(十一公里)。(b)位于自耶京至海边的罗马大路之旁。(c)考古家证明,自公元前三世纪即有人居住,直至公元六世纪。
在厄玛乌村(古俾贝)自一八六一年即有方济会士居住,并于一九○一年建大殿一座,以纪念耶稣显现给二位门徒的事迹。此殿建于十字军所建之大堂废墟上,内有所谓克罗帕(二门徒之一)的住宅遗址。此遗址已见于十字军所建大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