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可分两部份来讨论,即以神为父及以人为父的两种习俗。
一、称神为父:
上自一切古代文明国家,下至一切半开化或未开化的民族,都有称神为父的习惯,比如埃及神明阿孟辣、依息斯Isis等,巴比伦的默洛达客、贝耳等,以及希腊文化的神明则乌斯Zeus,亦即罗马帝国的犹丕忒神,都曾被崇敬者称之为父。中国亦不例外,所谓之「天爷,老天爷,或天父」者,即是这种习俗的明证,因此,不少学者肯定神明最早及最普遍的称呼,就是「父亲」。而这种称呼的来源又是基于人类的普遍心理所致,即是由于对神明的畏惧、爱慕及依恃的心情所造成的。至于在那些未开化民族间称神为父的习惯,大约是来自一种对一切受造之物崇拜的心理,亦就是来自一种泛神论的信仰。
A、《旧约》:
上述诸民族称神为父的理由,不论在《旧约》或《新约》上都不复存在。以民之所以称天主为父,其主要及惟一的基础在于一种历史的事实,即天主对以民在西乃山上的特别拣选,及与以民所订立的盟约。《圣经》自始即特别强调这一点:「他(天主)不是生育你,创造你,使你生存的大父吗」?(申32:6)。其后的先知们更不断地提醒以民这一重要的关键,尤其在充军的前后时代(耶31:19,20;依63:16;申19:6;户35:19)。「上主啊!你是我们的父亲,我们只是泥土,你是我们的陶工,我们是你手中的作品,…我们是你的子民」(依64:7,8)。这种以天主为父,以自己为天主子民的观念,给与以民莫大的安慰、勇敢及希望,尤其为那身处充军之地的以民(依49:15),因为以色列是上主的首生子。
天主不只是全体以民的父亲,更是达味王及其后继人的慈父:「我要作他的父亲,他要作我的儿子」(撒下7:14;见咏2:7;89:27,28),国王要受天主的特别照顾(见依1:2)。充军之后,天主格外是那些正义者的父亲。在这一时代的着作中,我们可以多次见到善人呼求上主为「上主,天父,我生命的主宰」(德23:1-4),「只有他是我们的天主,只有他是我们的父亲,只有他永远是天主」(多13:4)。善人们亦多次直接简单的称天主为「父啊」(智14:3;见智2:16;11:10;18:18)。
奇怪的是在伪经上,很少有称天主为父的说法。在后期的犹太主义时代,以民受希腊哲学文化的感染,开始视天主是伟大、崇高、全能、全知的天主,同时也是高不可及的天主。天主与犹太百姓之间的关系,好似已远不如《旧约》前段时期似的,那么密切,亲爱犹如父子。
B、《新约》:
耶稣重新将「天主父」的观念加以恢复、强调及巩固。《福音》的中心思想之一,就是天主是众人的父亲,因为他照顾一切的人(玛6:26),他远超过世间的生身之父(玛7:7-11;14:31;17:20;谷4:35-41;11:26;路8:22-25)。但是耶稣却清楚地指明「我的父亲」(玛26:42;11:27;25:34;路2:49;10:22;22:29;24:49)与「你们的父亲」(路6:36;12:30,32),「我的天父」(玛15:13;18:35)与「你们的天父」(玛5:48;6:14,26,32;23:9);「我的在天之父」(玛7:21;10:32;12:50;16:17;18:10-19)与「你们的在天之父」(玛5:16,45;6:1;7:11;18:14;谷11:25;路11:13)的分别。这种区别的基础,在若3:16,17已很清楚地刻划出来:「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会丧亡,反而获得永生」,因此,耶稣是天主的亲生独子,而众人则「被称为天主的子女」(若一3:1-2)。
《若望福音》特别强调推广了天主为人之父的神学,这种说法竟达八十次之多,而在其他的《福音》上只三次见于《玛》,一次见于《谷》,一次见于《路》,(玛11:27;24:36;28:19;谷13:32;路10:22)。我们之所以被称为天主的子女,并不是基于血肉的关系(玛16:17),而是由于天主的特别恩宠(玛11:27)。
这种由于恩宠而获得称为天主子女的观念,更深刻的见于保禄的着作中。保禄的逻辑是:既然天主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亲,而我们又与耶稣密切地相连,所以天主也是我们的父亲(格后1:3;11:31;罗15:6;弗1:3;哥1:3;迦3:26)。我们由于耶稣的苦难圣死,而成为天主的义子(迦4:5),而领受了圣神,他在我们的心内喊说:「阿爸,父啊!」(迦4:6;罗8:15)。当然,保禄也犹如《福音》,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与「我们的父」,并没有作等量齐观地相提并论(格后1:2)。
二、称人为父:
《圣经》上除了称天主为父之外,「父亲」这个名词用之于人的地方当然更多。它有两种用途:其一是称自己的生身之父,这是在各个民族中一种很自然的习俗。但是除此之外,也有它更广泛的用途,比如祖父(创28:13),或先人亦被称为父亲(出12:3;玛3:9;23:30)。尤其是那家族的开创人更是如此(创10:21等),有地位及受尊敬的人,有时亦尊称为父(见列下6:21;玛23:9)。初期教会中的年老信友(若一2:13,14),或者已亡的死者(伯后3:4等),亦被称为父亲。
其次还有借意的说法,就是某某东西的制造者(约38:28),某种生活方式,或某种艺术的创始人(创4:20,21;加上2:54),或某人的监护人(约29:16;依22:21)及教师(格前4:15)、先知(列下2:12;6:21;13:14)等,都被加以「父亲」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