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名,意思是「阿通(神)之家(庙宇)」,是以民在埃及受强力压迫过奴隶生活时,给法郎修盖的两座贮货城之一。另一座名叫辣默色斯(出1:11)。丕通也是献与阿通神(相等于辣神)的一座城市。
至于它的确切地点,《圣经》上既没有明白指出,学者们只有根据《圣经》以外的文件,而从事发掘研究,时至今日已发现了两个可能的地点:一个是辣塔巴废墟,另一个则是在前者之东十四公里处的玛叔塔废墟。目前绝大多数的学者主张后一学说较更为正确,但应当承认的,是二者至今都没有找出确实及不可反驳的证据。二者的地区相距不远,且皆位于古埃及国土边境之外,这一点无可否认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