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当保禄传教于格林多时,加里雍曾为罗马行省阿哈雅的总督。当地的犹太人因反对保禄,乘加里雍上任未久,毫无经验之际,控告保禄违反法律,敬礼他神。这是模棱两可的告词,因为根本没有提及所违反的是什么法律,可能是罗马法,也可能是犹太法律。幸加里雍总督聪明机智,谓只管政治,不问宗教,将控告者逐出门外(宗18:11-17)。
加里雍是辛尼加(Seneca)之弟。生于苛尔多巴(Cordoba,Spain),精通博学,法律造诣尤深,惟身体很弱,在五一~五二或五二~五三年间,被委任为阿哈雅总督。按德耳佛斯(Delfos)文件大约是在五二~五三年间。该文件系喀劳狄皇帝写给德耳佛斯居民的一封信,以希腊文写成,写于五二年的四月至八月间,而总督的上任期则在春天或夏季。文件上明言「当加里雍为阿哈雅总督时」。上任未久之后,就因健康关系辞职。其后同其家兄辛尼加及侄子路加诺(Lucanus)因涉嫌造反,同被尼禄皇帝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