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划 生命(Life, Vita)
    在全部《圣经》里,没有一属于哲学的生命的界说,但有许多生命的概念,足使我们明瞭《圣经》对生命所有的含义。笔者先就《旧约》,后就《新约》,提出《圣经》关于生命所有的论述;今先解释生命的意义。

    一、生命的意义

    「生命」,希伯来文普通使用一复数形容词Hayyim,这字不是一抽象名词,而是指寿命,即生命的延长。此外,以色列人又用此字表示动的意义,为此,泉水、河水流动,都称之为「活水」(创26:19;肋14:5;户19:17;耶2:13;17:13;匝14:8;参见若4:10;7:38等处);但从未谈及植物的生命,因为人无法见及植物的活动。Nephesh(灵魂、魂魄),有时也用以指生命(创9:4,5;肋17:11;申12:23),出21:23:「应以命偿命」。Ruah(生气、气息),此字亦用来指生命或代替生命,如训3:19-21;8:8;则37:8等处。

    在《新约》中,为指示「生命」,普通使用两个名词,和出于同一语根的动词,即Zoe(生命)和Zao(生活),以及Bios(生命)和Bioo(生活、度日)。有时「有生命的」,或「生活的」这类语词,指示能产生出另一项效果的一种活力,普通以这类语词来表示具有大能力的「天主的话」,如希4:12:「天主的话,确实是生活的……」(参见宗7:38;伯前1:23)。具体地说,「生命」或「生活」,就「人」而言,是指能活动,有作为,享受治理世上的一切美好事物,如训9:4-10:「的确,谁尚与活人有联系,还怀有希望,因为一只活狗胜过一只死狮。……倒不如去快乐吃饭,开怀畅饮,……在天主赐你在太阳下的一生虚幻岁月中,同你的爱妻共享人生之乐……」。由此可知,「生命」与「生活」,不外是享受康乐,操劳工作;由此亦可明白,为什么「生命」与「生活」,在约3:20;33:28;咏36:10;训11:7,等于「见光明」,即谓生活在太阳光下;死亡等于「不见光明」,即谓在黑暗的阴间(约10:21,22)。

    二、《旧约》中的生命概念

    生活永存的天主,是一切生命的惟一施与者,因为他是「生命的泉源」(咏36:10),不但包括植物的、动物的生命(创1:9-25;参见申10:14),而且更是人的生命的施与者(创1:26-28)。的确,人的生命,远超过其他受造之物的生命,不但因为天主照自己的肖像和模样造成了人,而且还给人吹入了自己的一口生气(创1:26,27;2:7),并把世间一切交给人管理(创1:28-30;2:15-17;德17:1-12)。在世人由天主蒙受的种种恩惠中,生命自是最宝贵的(申30:15;约2:4);得享遐龄,乃是天主一种特别的恩赐,藉以报答对他虔敬、表示服从的人(出20:12;咏91:14-16);早夭,依照《旧约》相当普遍的思想,是天主的惩罚(创6:3;约20:1-9;咏90:9-12;依40:6-8等处)。

    呼吸乃是生命尚存的特征,人若不再呼吸,便是断气死了(约27:3;咏104:29,30;训12:7;参见若6:63;格后3:6)。这种生气存于血中,这是肋未纪普通的教训:「因为一切肉躯的生命都系于血」(肋17:14)。创9:4;申12:23-25所规定的禁令:「不可吃血」,就是根据这种古代的思想:「血是生命」,即谓生命与血是有密切关系的。

    不论生命是多么宝贵的恩赐,但这恩赐不是永存的,而是暂时的。人人都知道生命碰到了「死」,就必得结束:「……不然,造我者必立即将我消灭」(约32:22;参见咏18:5)。人的寿命不论短长,终归要死;不但要死,而且生活在世上,一生也常遭遇到各种不幸的事件,如人的陷害与攻击,疾病、天灾的折磨(创4:14;37:18-24;耶4:30,31等处)。约及训两书的作者,对人生悲惨的遭遇,描写得非常生动,叙述得极其详尽;但生命不论是多么痛苦,多么短促(约7:6,9;8:9;9:25,26;14:2;20:8;训1:2,17;2:11;9:4;参见雅4:14),人总是还是爱生怕死。圣保禄在格后5:1-5所讲的,实是人人所有的经验和愿望:「……诚然,我们在此叹息,……我们在这帐棚里的人,苦恼叹息,是由于我们不愿脱去衣服,而就套上另一层,为使这有死的为生命所吸收……」。

    《旧约》关于生命所讲的道理不外:一切生命,不论是动、植物的生命,或是人的生命,都来自天主。生命是天主给人的最大的恩惠,因为现世的生活是来世的生活不可缺少的惟一准备时期。要获得来世的永生,人应在世生活于天主,遵守天主的命令。这端道理是《旧约》的中心,也是《旧约》道理的极峰。在创5:24颂扬哈诺客,因为他「时与天主往来」,德的作者解释这句话说:「哈诺客悦乐了上主,故此被提升天,成为后世悔改的模范」(德44:16)。再说:「与天主往来」,即等于天主对亚巴郎所说的:「我是全能的天主,你当在我面前行走,作个成全的人」(创17:1)。天主所以与亚巴郎和他的后裔立约,以及日后赐给以民法律,都不外是要他们在自己面前行走,成为成全的人。为此,不断给选民打发先知,督促教导,并且许下,时期一满,就派遣他的「被选者」,默西亚来。由此可以归结,生命为《旧约》的信徒不只限于形体,也不只限于灵心,而实含有一种更深的意义,超性的意义。这种超性成分即在于「与天主往来」,或「在天主面前行走」。谁能这样生活,谁就能达到生命的最后归宿:常与天主同在。这端道理是智慧书和先知书的基本道理,在此只提出亚5:4-6的名言:「……你们寻求我,才可生存……」。「寻求上主」,即言将自己全献与上主,遵行他的诫命;或如亚5:14,15所说的「你们应寻求善,不可寻求恶……」,即谓应行善避恶。以后的先知屡次引用这句名言,来说明宗教生活的重要点,是在于内心的真诚和道德的生活(欧10:12;依9:12;耶10:21等处)。「才可生存」,即谓对上主如此虔敬的人,才能保全自己的性命。按照先知的更深的意思,这句话等于说:世人的真实生活,在于尊重实践上主的话;如果要按《新约》的要理来解释这句话,那就得引证主耶稣所说的话:「我的食物就是承行派遣我者的旨意,完成他的工程」(若4:34)。

    三、《新约》中的生命概念

    根据以上所述,在《旧约》中以高寿为热诚爱主生活的酬报(肋18:5;申4:40;6:1-3;列上3:14;则14:12-21;18:32;约5:26;箴3:18;11:17-20等处),而短命却往往说是罪恶的惩罚。除了高寿,天主给那些善度爱主生活的人,还应许了其他的恩惠,如康健、繁盛、富贵、平安等等幸福。可是按敖黎革乃的教训,天主是以这些物质的幸福,诱导世人了解他是如何的忠信和仁慈;并且要使世人稍微理解明白,未来的永生是多么圆满福乐。再说,因为人的归宿,不在今世,而在来世;不在地上,而在天上;又因为人只有藉信仰才能悦乐天父。天父有时试探自己的儿女,磨炼他们,好能更丰富地赏报他们,使他们的心常向往天乡,而不留恋尘世,亚巴郎、梅瑟、约伯、耶肋米亚等古圣的生活,就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希11)。这些圣人,由于他们遭受磨难,更热切期待「那有坚固基础的城,此城的工程师和建筑者是天主」(希11:10),即等于说:他们更热切期待天主所应许的「新天新地」(依65:17-25)。

    为了明白《新约》关于「生命」所讲的道理,我们除了以上所述的以外,还得注意以下三点:

    1. 耶稣降来人世,不是为废除法律,而是为成全,好使天父所有的子女在世以信德生活,死后能在父家享受永生之乐。

    2. 蒙受救恩的天主的义子,对主耶稣不但应怀有感恩之心,而且更应效法他,在自己身上体会主耶稣的奥迹(斐2:5-11;3:10-15)。

    3. 基督徒由于藉着洗礼酷似死而复活的耶稣,他们的生活,可说就如主耶稣的生活,也分为两段:一段是在现世参与基督的痛苦,另一段是在天上父家与主耶稣同享永乐。主耶稣先我们而去,是为在父家给我们信赖他的人预备地方(若14:1-4;17:24)。但由此不可推论主耶稣否认人们的自然生命,他不能否认,因为这种生命也是天主,他的圣父的恩赐。然而谁也不能否认耶稣所提出的,所讲论的,所重视的,所恩赐的乃是超性的生命,即永存的生命。耶稣,按宗3:15,「是生命之源」,并且按圣若望,他降世为人,是为叫信仰他的人获得生命,获得更丰富的生命(若10:10)。换言之,全部《新约》,虽然认识且重视自然生命,但更重视超性生命,由于此,便认真讨论,实地颂扬超性生命。

    大体说来,在《对观福音》中,一方面提出天父恩赐世人生命,自然生命,而另一方面,特别提出那超自然的现世生命,即那在现世已开始的永存生命。人要获得这生命,就该遵守诫命(玛19:16-19;谷10:17-31;路18:18-30),不但如此,而且还要勇于牺牲一切(玛18:8,9;谷9:43-50)。为此,主耶稣说:「那导入生命的门是多么窄,路是多么狭,找到它的人的确不多」(玛7:14)。谁走这条窄而又狭的路,就「必能得到主向爱他的人,所预许的生命之冠」(雅1:12)。这「生命之冠」是比喻胜利之词,其实在意义,见于主耶稣所讲的末世论后段(玛24:45-25:46)。末世论内讲的大审判,圆满的生命,即永生,是开始在复活之后,其时人连肉身带灵魂,要永远与主耶稣同在,同他一起永远光荣爱慕圣父。圣保禄在他的初期书信内,大体来说,是传授详解对观《福音》的教义,或更具体地说,耶路撒冷教会的教训,亦即伯多禄的教训,其特点在于再三再四讲明未来的永生是基督死亡与复活的美好的成果:「基督为我们死了,为叫我们不论醒寤或睡眠,都同他一起生活」(得前5:10)。

    在这一句话内,已暗藏保禄神学两大原则:

    1. 基督徒与他的首脑基督形成基督奥体;

    2. 基督是第二个亚当:由第一个亚当,人们获得了自然的生命,由第二个或「最后的亚当」,人们获得了超性的生命,永生。为此,保禄说:「最后的亚当成了使人生活的神」(格前15:45)。复活的耶稣的生命,乃是他的信徒的生命,他们的实在得救(罗5:10,18;6:1,11,23等处)。保禄在他的晚期书信中,依照由这两大原则推出的原理,来讨论基督徒生活的义务,以及他们对未来光荣的希望。圣洗圣事,不但是未来永生的保证,而且是信徒的永生的开始:藉着洗礼,信徒成了「在基督耶稣内生活于天主的人」(罗6:11)。

    虽然基督徒还生活在世上,虽然他必要脱离肉身,肉身必要腐烂如同一般人的肉身一样,可是在他的心灵内,有曾使基督复活了的圣神存在(罗8:11)。藉此圣神,信徒与基督紧相联系,复活的基督在信徒心灵内,发生生活的作用,致使热诚的信徒可如圣保禄说:「从此,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我现今在肉身内生活,是生活在对天主子的信仰内;他爱了我,且为我舍弃了自己」(迦2:20;参见斐2:16;格后4:10-12;哥3:1-5;弟前1:16等处)。既然信徒的生活基督化了,那么对于他,未来的永生不但是一确切的希望,而且凭藉着信德,他的永生已在现世开始了,为此,圣保禄给弟铎写说:「这圣神是天主藉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丰富地倾注在我们身上的,好使我们因他的恩宠成义,本着希望成为永生的承继人」(铎3:6,7)。

    圣若望堪称为「永生宣讲员」。他似乎把圣保禄的道理而加以完成。他的教训可略述如下:为信仰基督的人,永生已算是他的产业。今为证实这一点只引用主的这一句话:「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听我的话,相信派遣我来者的,便有永生,不受审判,而已出死入生」(若5:24)。

    主耶稣本身就是生命,而「这生命已显示出来」(若一1:2),即谓永生天主子降生为人,好叫凡相信耶稣的人,也获得永生(若3:16;6:40;10:10;17:2;若一5:11)。「这生命是人的光」(若1:4)。这为人的光的生命,在于认识天主和天主派遣来的圣子,耶稣基督(若17:3)。认识孝爱天父原是圣子的特权(玛11:27),因为只有圣子见过天父(若1:18;3:18;6:46;若一4:12),可是圣子既然使那些信仰他的人成为天主的子女,使他们也是由天主生的(若1:12,13),自然也就赐与他们分享自己认识天主,孝爱天主的特权。分享这特权惟一的门路和方法便是信仰(除若1:12外,参见3:15,36;5:24,40;6:40,47;11:35;20:21;若一2:24,25;5:11,12等处)。这信仰不只是一种悟司的作为,而是属于人全部生活的一种作为,为此,这信仰即等于服从耶稣,听他的话,爱天主,爱人,尤其爱人如己(若14:23,24;15:12)。关于这一点,圣若望在若5:24及若一3:14讲得非常清楚:「我们知道,我们已出死入生了,因为我们爱弟兄们;那不爱的,就存在死亡内」(参见若一3:10,23,24;4:7,8,11,12,19-21)。

    救主所赐与的这生命是藉「生命之粮」养活的,即藉对主基督的信仰及主基督恩赐的「天粮」──圣体圣血(若6:35-59)养活的。在世上生活无异流亡异乡的基督的圣民,藉这新鲜的「玛纳」,不但养育自己的超性生命,而且是预先尝到了未来永生的滋味,和必获得未来永生的左证(若5:28,29;6:51-58)。

    四、死后的生命

    在上古时代,以民深信人死后,并不完全消灭。创52:13;耶31:15;约7:21;咏39:14等处,只说明人一死,他肉身必腐烂,他已不在人间,他在世上的一切活动算是结束了,但这些地方却不肯定人死后就绝对消灭了;不但如此,而且古代的以民相信人死后,人的生命仍微弱存在坟墓内。由创25:8;47:30;列上13:22等处「与祖先同眠」一句,可以推知,当时的人相信人死后仍在阴府生活。至于阴府的生活怎样,由《旧约》最古的经卷不易明白,大抵说来是一种苦闷的生活。后来以色列人,在天主的照顾启迪之下,已渐渐比以前更明白人的生命与道德密切联系的关系,遂将阴府分为两个处所:义人的处所和恶人的处所。这种理论很清楚见载于则32:17-32。再说,以色列人也慢慢地相信末世的复活(依26:19;参见依53:11;65:20;则37:12-14;咏80:19;85:6-14;达12:2,3,以及与此似乎相反或意义不定的章节,如约3:16;19:25;38:15;咏49:20)。智3:1-9对灵魂不死不灭及与此相连的复活道理,讲得非常清楚。

    在《新约》中,不但十分清楚讲明了灵魂不死不灭的真理,而且更肯定地讲明了复活的真理。自然,我主的《福音》关于这端道理,有如对于其他的道理,是完成了《旧约》的启示。按玛12:40;宗2:27,31;罗10:7;格前15:55-58;弗4:9,10;默20:13-15等处,人一死降入阴府(协敖耳)。阴府分处:一为义人,一为恶人;为义人的称为「亚巴郎的怀抱」,为恶人的称为阴间(路16:19-31)。路23:43却称义人死后的处所为「乐园」,义人死后所以会到这乐园,最切实的原因,是因为他是天主的义子,而义子的身份是与耶稣基督密切相连的(斐3:20,21;格后5:1-10;弗2:6等处)。

    再说,由斐1:23及格后5:6-8;伯前4:6,可以推知善人死后,他的灵魂升天,与救主同在一起,并不要等到世界末日肉身复活以后。这端道理,圣若望在默14:13说得很文雅,很清楚。按路16:24,恶人死后,立受裁判,他的灵魂下狱受苦,同样亦不要等到世界穷尽时。关于世界穷尽时的人人要复活,到主台前受审判的事,见玛25:46;若5:28,29,尤其默20-22。

    见恩宠、奥体、复活、阴府、炼狱、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