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划 肋慕耳(Lemuel, Lamuel)
在《箴》书的最后一篇附录上,有一篇格言,是母后教导自己的儿子,玛萨的君王肋慕耳的格言。其内容是君王应如何戒绝酒色,秉公行政及卫护弱小。惹人注意的是《圣经》上将长篇的训言,放在女人的口中,实属创举。其次是肋慕耳一名在全部《圣经》上祇见于此(箴31:1),希腊译本又将其故意地删去,古代的解经学者毫不迟疑地认为,他就是撒罗满君王,但后来的人却以为这位玛萨的君王肋慕耳,是与撒罗满回然不同的人物。那么,他可能是依市玛耳的后代(见创25:14;编上1:30),因他的格言为以民所熟悉,故被收录在《圣经》内(见列上5:10;耶49:7;约2:11等)。再者这篇格言充满阿剌美语风,此证它是后期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