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模样](Image,Imago[Likeness,Similitudo])
本章略述:(一)《圣经》中关于肖像的术语;(二)禁止肖像的诫命;(三)人是天主的肖像;(四)基督为天主的肖像;(五)圣教会对圣像的敬礼。
一、《圣经》中关于肖像的术语: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你制造任何彷佛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这些像、也不可敬奉……」(出20:2-5)。很明显,此节是在禁止神像、或偶像;它们的名词在《旧约》中乃是Pesel,《思高译本》译作:雕像(米5:12);Zelem绘画的像(则23:14),铸像(户33:52),神像(列下11:18);Temuna状似男、女神之像,或男、女、神之形状(出20:4;申4:16);Tebnit爬虫……的「像」(则8:10);Elilim偶像、神像(依10:10)、邪神像(则30:13);Maseka铸像(出32:4)……有时Ephod「厄弗得」似乎也指示一种神像,却并不十分确定;Teraphim在创31:19是指「神像」。
二、禁止肖像的命令:
这一禁令,在古时,尤其在近东的宗教里,是个十分特殊的诫命。直到现在,考古学家及历史家在其他的宗教里,未曾找到类似的诫命。比如在巴比伦的神明目录里,记有二千五百多位神明之名,而考古学家也找到了一百多种神像,唯独以民有此禁令。梅瑟的禁令有二:一、不许以民制造上主——雅威——的像;二、也不许制造人、动物,如飞禽、鱼族和星辰的各种形像,免得他们仿照邻近的外邦人,把那些受造之物当作神明去朝拜。
天主禁止以民制造自己——雅威——的形像,因为他是看不见的,是纯神体。当他在西乃山上与自己的选民订约时,没有显露任何形像(申4:15)。为了使这端道理能透入选民心中,并为了使他们远避偶像的崇拜,故此禁止制造各种形像。这条律例所依据的道理乃是:唯独上主是真神,只有他,人应该崇拜。这样,偶像及形像的禁令,消极地,教训以民只有一个真神,一个全能的神。
或许有人问:如果制造的像不是用作叩拜的对象,而只是为了装饰圣殿、房屋等,或如果这样的像,对唯一神教,并不产生任何危险,是否也在禁止之例呢?的确,在旷野中,亚郎制造了金牛,这牛好似只是上主的象征,可是梅瑟把它击碎了,或者因为人们可能曾把它作为上主的像而叩拜(出32)。
雅洛贝罕在贝特耳和丹两处地方,也如亚郎一样建立了两头金牛;按他的意思这两头金牛是象征上主。他的目的只是在与耶京的圣殿和君王对立,决不能说他犯了崇拜偶像之罪,可是热诚的以色列人,以这事为罪恶,而称它为「雅洛贝罕的罪过」(列上12:28;13:34;14:16;15:26,30,34;16:2,19,26,31;列下3:3;10:29,31;13:2,6,11;14:24;15:9,18,24;17:22;德47:26-30;多1:4)。雅洛贝罕的罪,非但在乎他违犯了敬礼集中法(申12:5-20),和他设立了一个分裂的司祭品级,而特别在于他立了象征上主的两头金牛。准此,贝特耳,即「天主的房屋」,被称为贝特阿文,即「虚无的住宅」(欧4:15;5:8;10:5等)。并且依撒意亚和耶肋米亚两位先知,人们都知道,他们讽刺任何神像(依40:19;41:7;44:9-20;46:5-7;耶10:3-5;巴6:45;参见智13:10-19;14:12-20等处)。
天主命梅瑟订定法令,禁止制造神像,其目的原在阻止选民拜偶像。立法者为能彻底达成这目的,也禁止以民制造其他的像,如人、鸟、动物、星辰等类的像。由于这些像概被邻近的民族所膜拜,它们如被以民制造,也有招致以民膜拜的危险。事实上这事在以色列历史中曾发生过好几次。如问梅瑟这条禁止一切形像的律例,是否也包括只用作装饰圣殿或纪念《圣经》上的大人物的艺术品呢?我们不妨先看看《圣经》的记载。按出25:18,天主自己命令梅瑟制造两个金「革鲁宾」,把这两座像安置在约柜的两端;在帐棚的帐幔上,照天主的嘱咐,也应该绣上「革鲁宾」的像(出26:1,31);还有上主亲自对梅瑟说:「你做一条大蛇,悬在木竿上,凡是被咬的,一瞻仰牠,必得生存……」(户21:8,9)。此铜蛇直到希则克雅王时,仍保存于耶路撒冷圣殿,见列下18:4;若3:14;12:32,33;和智16:5-7。除了革鲁宾、棕榈和花环外,撒罗满把所制造的铜海安放在十二头铜牛背上(列上7:25);在十个盆座上刻有革鲁宾、狮子和棕树(列上7:36-39);君王的大宝座也刻有牛头和狮子(列上10:19,20);按厄则克耳,在未来的新圣殿中,「里面和外面的墙上都有雕像,雕刻着革鲁宾和棕榈枝……革鲁宾有两个面貌……人的面貌……狮的面貌……」(则41:17-19)。由以上的经文,可以推论,形像如果只用作装饰品,是许可的;但假如一旦成了人民膜拜的对象,一如从前膜拜梅瑟的铜蛇那样,那么虔诚的君王,如希则克雅必设法废除那种不正当的敬礼(列下18:3-4)。
由于这条法律的存在,塑雕术,特别绘画术在以色列人民间从没有发达过。甚至在希伯来文字典里,连「绘画」这动词都找不着!由此,可以明白为什么在以色列人民中,因怕触犯崇拜偶像的条例,不知不觉的,绝对拒绝,甚至反对任何的像,因而这反对肖像的习性成了犹太人的特征。
教会初期,基督徒在礼仪方面,有些是完全依照以民的律例和作风。可是对于圣像的恭敬,却采取独步一格的作法。他们所以这样作,是因为虽然在西乃山上天主是看不见的,可是藉着降生的奥迹,由于「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中间,我们见了他的光荣,满溢恩宠和真理……」(若1:14-15;哥1:15;希1:3),因此,基督徒从古以来,便开始了绘画圣像;起初这些像只是用来装饰圣堂,居室或为启迪信众。如动物、花卉、飞禽、四季的象征等类,都具有装饰的价值;可是善牧,怀抱耶稣的圣母,三王来朝,梅瑟击石取水,多俾亚捕鱼,约纳与吞他的大鱼,诺厄的船等类的像,明明是帮助信徒瞭解《圣经》的启示。后来这风气渐渐普及,信徒对那些圣像不由的起了恭敬之心。他们恭敬圣像,自然不是恭敬这个以石、以木、以铜制造的造像,或绘画的圣像,而是恭敬那像所表示的救主或圣母或圣人等。
很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元第一、二世纪,连犹太人也在他们的会堂里,接受了绘画作为装饰品,并作为帮助解释《圣经》的方法。这里我们只提起杜辣欧洛颇斯(DuraEuropos)的会堂,在那会堂的墙壁上,有依撒格的祭献,以民出埃及,肋未人抬着约柜,约柜离开达贡邪神的殿宇,厄则克耳的奇视等;至于人物的像,有梅瑟、厄则克耳,一位先知,也许是耶肋米亚、和推想而尚未能确定的古圣若瑟:同样的现象也可在其他地区,如意大利、北非、埃及等的犹侨会堂里,尤其是在贝特阿苛法的会堂里见到。这些会堂的画图是依撒格的祭献,星宿的象征,一些狮子护卫保存经卷的箱笼等等。此贝特阿苛法会堂位于巴力斯坦地区之内;此外,还有其他的会堂,如诺哈辣(Noarah)画有达尼尔在狮子圈里,革辣市(Gerasch)绘有人和动物离开方舟等景色。
三、人是天主的肖像:
天主照自己的肖像及按自己的模样造了人(创1:26,27)。依照咏8的作者,人的尊贵即在乎此。巴比伦人也以为世人相似神明。不过按《圣经》的记述:人相似天主,有如儿子相似自己的父亲(创5:1;及5:3)。孩子由他的父亲蒙受了人性,肖似父亲,人由天主也蒙受了一种特别的恩惠,使他超越其他受造之物(创2:7)。对一切受造之物,人非但是天主——造物主——的代表,如同巴比伦王视自己为玛尔杜克神的代表,而且人对受造之物具有天主的权柄,替天主管理一切(创1:26;德17:2等处)。由于人是天主的肖像,「天主使一切生物都畏惧他,使他能制服禽兽……赐给他理智、唇舌、眼目、耳朵和能思想的心,使他们充满知识和理解力……使他们能分辨善恶……,把自己的灵光放在他们心中,为将自己伟大的工程显示给他们……,他赐给他们理智,又赐给他们生命的法律……」(德17:4-9)。
圣咏集之作者在观察宇宙的伟大,而同时沉思世人的尊位之后,便感叹的说:「人子算什么,你竟对他眷顾周详?竟使他稍微逊于天神,以尊贵光荣作他冠冕,令他统治你手的造化,将一切放在他的脚下……」(咏8:5-7)。人在犯罪之前,所有的一切恩典尽是「人的光荣」——这光荣特别在乎天主的友谊,即天主的宠爱;犯罪以后,人「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就是失掉了天主的宠爱,但属于人本性的其他天然资质,却依然保留不失。
从前是犹太经师,后来有圣教会的解经学家,都曾仔细研究人如何相似天主,在甚么事上相似天主。综合他们的意见,主要是:人所以相似天主,因为他替天主治理一切,因为他具有明悟和意志,因为人的灵魂是属神体,因为人具有自由和治理世物的权力,因为他的唯一的灵魂含有三司:明悟、记忆、意志,有如一体的天主含有三位:圣父、圣子、圣神。
四、基督为天主的肖像:
圣保禄在格后4:4;哥1:15;格前15:49;格后3:18;罗8:29(参见罗8:3;斐2:7)等处称基督为「天主的肖像」,就是说,耶稣因为是由真天主的真天主,由永光的永光,是天主的圣言,因而分受天主的本体(若1:1-14),他的本体即是天主圣父的本体,他与天主圣父同是一体(希1:3;若10:30)。从永远就恒存的天主是人所不可见,所不能认识的(弟前6:16);可是这唯一独存的天主,从永远就认识自己,由认识自己而发生出来的表现即是圣言,并且是降生为人的圣言。在基督诞生以后,人因看见了,并认识了降生的圣子,因而认识了也看见了天主圣父(若3:31-36;6:43,44;12:44-50;14:7-12)。所以基督对天主而言是他的肖像,是他的独生子。解释这奥理最有力而明白的话,乃是吾主自己说的:「谁看见了我,就是看见父」(若14:9)。
在《旧约》里,自然只能说明人是按天主的肖像而造成的,可是自从天主圣子降生为人,取了我们的人性,是真天主亦真人,那末,很自然地,圣保禄便讲论到人与基督之间所有的,或所应有的相似之处。圣保禄的确讲论了这端道理,并且与基督为万物的元首,和人类的原罪的道理,密切连合在一起。
扼要的说来,圣保禄宗徒的意思不外是:「我们一出生就是义怒之子」,即是说一出世便染着原罪(弗2:3)。因此,那带着属于土(第一个亚当)的肖像的人,只有凭那最后的亚当——基督的工作,使其脱去旧人而穿上新人,这新人即是照天主的肖像创造的(格前15:44-49;弗4:22-24)。更具体地说,穿上「新人」便等于(穿上基督)(迦3:27)。人一旦领了洗,就根本相似着基督,成为天主的义子,获得了「在基督耶稣内生命的恩许」(弟后1:1)。既谈到「生命」,自然会说到发展、前进、长大、完成;关于这超性生命的发展,圣保禄运用了许多理由和比喻来讲论。关于本文的主题,他说:天父……预定他们——即他的义子,和自己的儿子——耶稣的肖像相同(罗8:29)。保禄虽没有明讲天主造成人身时,造得这么体面,因为将来他的圣子降生为人时,也要带着我们的身躯;但他一定想到了这一点。可是德都良和其他的很多解经学者与神学家,却把天主怎样预先按照未来的基督的身体,制造了亚当的身体这问题,讲的非常清楚。
五、圣教会对圣像的敬礼:
圣教会在不违反《旧约》道理的先决条件下,凭天主圣子降生为人和基督妙身两端奥理,实行圣像敬礼。是的,我们知道,在不少书籍、辞典、杂志上,人们一向拿这问题来讨论,可惜是,他们往往凭着意气,从不遵循科学的方法去讨论。有的而且只徇主观的私见,凭着对己有利的论证提出反对,而对己不利的证据却绝口不提。可是,公道自在人心,真理也总有辉煌得伸的一天,我们仍能够耐心等待。
至于犹太人和回教人,他们对圣像的敬礼,大概地说,仍旧绝对反对。其唯一而真正的原因,就是他们尚未接受「真光」,尚未相信这「真光」——天主圣子降生为人,作了我们的一份子。
见偶像崇拜、天主、十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