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划 知善恶树(Tree of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知善恶树(TreeofKnowledgeofGoodandEvil,ArborScientiaeBonietMali)

    按《创世纪》记载:

    在伊甸乐园的中间有生命树及知善恶树(创2:9)。后者在解经学的历史上,有了很多的演变,遂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谓二者只是一棵树,只是作者的重述而已。在创2:17只提那一棵使原祖堕落的知善恶树。3:3说:「只有乐园中央那棵树上的果子」。3:11只禁止吃一棵树上的果子,3:22,24好似是说不同名的一棵。但是不论如何,两棵不同树的说法,与原文更相符合。这也可由两棵不同树的不同目的(3:22-24),及其他古民族的传说来证明。

    其次解经家意见不合的地方是:

    知善恶有何意义?或谓善恶的知识有什幺意思?首先我们要知道这是《圣经》上,也是古犹太人的一种说法、俗语,以两个尖对的事实-善、恶-来代表它的全部。是以所谓善恶的知识非他,就是「全部的知识」,甚至连天主的全知也包括在内(创3:5,22)。《圣经》上的这种说法屡见不鲜,如「我或坐或立,你全然认清了我」(咏139:2),束缚,释放(玛18:18),来往(宗1:21);亦请参阅撒下14:17,20等。亦有人说,既然这里所说的知识是有关伦理的知识,所以《创》的「知善恶」,是指人到达能利用天良的年龄而言,并以《圣经》中申1:39;撒下19:36;依7:15,16;希5:14,等例来作证明。但是我们认为这一切的例子,都是指原祖犯罪之后的人类生命状态而言,而原祖父母自被造之初,即因天主的特恩而达到了成熟的年龄,已知道伦理善恶之别,不然天主怎能会给他们出命,甚至说出听命与不听命的结果-永生或死亡呢?所以原祖之犯命与无知儿童的过犯,完全大相径庭,是回然不同的。

    关于知善恶树的存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它真是一棵长在伊甸乐园的树,或者仅是一个象征?首先我们应知道,大家惯常所说的知善恶树是指的一棵苹果树,或谓原祖犯命因是吃了一个苹果。这是由歌8:5的误解而来的,因为歌8:5并非在说原罪的问题。至于它是一棵真正的树或是一棵象征的树,圣奥斯定已说过:「如果有人不欲按字解释,那是一棵真正的树,及结了真正的果实,而只是象征性的,是可以的。但是那种象征却应当与教会的信德道理相符合,并且应与事实的描述相似」。奥斯定本人则以为可能是象征的意义:果子之禁食,非他,乃夫妇人道之禁。近代有不少的学者,正在鼓吹及倡导这一学说,谓食禁果与性欲之冲动有关,更强调《圣经》的术语「认识」,常有「性交」之意(创4:1,17;撒上1:19;玛1:25等),而加强此说的力量。但是我们仍认为因食禁果而违背天主的圣命,不只与性欲的猖獗有因果关系,而是一切罪恶的渊源。至于「认识」二字之解,在《圣经》上,几时主动者为男人,及对象是女人,则解说正确,是指性交而言。但此处所「认识」者非女人,而是圣善之美,及罪过之恶。再者在天主亲自造了一男一女,祝福了他们,命他们生育繁殖之后,实在佷难使人明瞭元祖如何会因人道而违背了上主的命令。虽仍有人对此作注加解,但都是些无凭之谈,或理由不充足的构想之说。基于以上种种不能解决的困难,我们以为按照经文的原来本意讲解,似乎更是智者之举,圣教会对此点未下任何判决。

    最后的困难是:

    在食禁果与严罚之间,似乎没有相称的均衡,有点小题大作之嫌。应知:事情虽小,但出命者-天主-的态度却是十分严厉的。有法律条文在先,而仍明知故犯,则是自寻其咎。犹如一面小小的粗制国旗,其物质价值虽微不足道,但若将它恶意的撕裂、涂污或焚烧,则所犯之过非小,因为它代表着某某国家的主权、领土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