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原祖父母(Proto-parents, Protoparentes)
    原祖父母,按我公教一贯的传统说法,即是指《创》2:7-19,18-25天主所造的第一个男人以及第一个女人,男名叫亚当(见亚当条),女名叫厄娃(见厄娃条)。天主所以造了一男一女,目的是要他们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创1:28)。此外,由《创》2:18节的记述,「人单独不好,我要给他造个与他相称的助手」,看来,天主造了女人,除了为使她藉生育传生人类外,另一目的,是要她作男人的助手,换言之,使他们彼此互相爱护,彼此合作,组成一圆满和乐的小集团(家庭)生活,而且使男女二人如此亲密合作,犹如一体,远胜于与父母的亲密,如《创》2:24所说:「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由此可知,婚姻之目的,除了生育子女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夫妇二人彼此互爱慰藉。原先天主使他们生活于无忧无苦的乐园内,之后,因他们违背了天主的禁令,吃了禁果,而他们这一抗命之罪,称为原罪(见原罪条),被天主由乐园逐出,因而使原为人生最大乐趣的生育,也变成了苦事,使人原本无忧无虑的养生餬口的吃喝问题,也成了一困难重重的苦痛事,直到人最后死亡,肉躯重归于土。但另一方面,天主为使人对赐与他们长生的愿望不致因抗命的这一不幸事件而绝望,当时就给他们许下日后将有一位踏碎蛇(指魔鬼,原祖因受它的骗而犯了禁令)的头颅的后裔,也即日后称为默西亚的救世主,他将重建一切,使人重获永生的希望,而这一预许,即我们今日所说的「原始《福音》」(Proto-evangelium见原始《福音》条)。至于学者们所争辩的人类毕竟是单元或多元论,请参阅人条,此不多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