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食肉的哺乳动物,属狗类,长六十五~七十公分,另加尾巴约三十公分,腿长四十~五十公分,故按其体积应是豺狼及狐狸之间的一种动物,毛呈金黄色,背部略黑,故有「金狗」之名。于草原及旷野中成群而居,夜间习长鸣,鸣音刺耳,动作十分敏捷,夜间进入居民区觅食,饥饿时竟掘墓觅食,这种特性见于《圣经》及古代着作及艺术中。出产此种动物的地方,是非洲、亚洲南部及欧洲,在圣地则特别众多,至今仍可见到。
《圣经》上有三个名词来称呼此种动物,正因如此,历来的译本将牠译成不同的走兽:狐狸、龙、蛇、刺猬、驼鸟、野驴、海妖、猫头鹰等,思高译本译作「野狗」或「豺狼」(依34:4;耶9:10;10:22;49:33;米1:8;约30:29;耶14:6;咏63:11;哀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