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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划 喜年(Jubilee year, Annus Iubilaei)
以民古法律上,除了普通的年份外,又有喜年的制度。喜年是在每次满了七个星期年(每七年为一星期年)之后的一年为喜年,亦即每半个世纪过一次喜年,庆祝为期一年。在这一年一切被没收的地产应重归原主。《肋》25:10谓:「祝圣第五十年,向全国居民宣布自由,为你们是一喜年,人各归其祖业,人各返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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