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义:
这一语词在希腊文有「驱散,分散」之意,是指那些自动或被迫散居于异民之间的犹太人而言,这一语词是由希伯来文更为生粗逆耳的「俘掳,充军」之词演变而来(申30:4;厄下1:9;咏147:2),希腊译本的说法较原文的说法缓和,甚至失去了它原来被视为「耻辱」、「惩罚」的意义。有人解释这种意义的改变谓:原来的耻辱惩罚在天主上智的照顾之下,而成了预备万民进入唯一神教及聆听天主《福音》的工具,甚致后期的犹太人自己亦明白了这种历史演变的重大意义,因而竟视以民之散居异地为光荣及上主的恩惠,而有自大自满之感。在《新约》中利用这一语词的地方,共有三处,其中祇有一处(若7:35)有希腊译本上的意义,即指散居的犹太人而言;其他两处(雅1:1;伯前1:1)却是按照《新约》神学的意义,指散居于天上耶京之外的基督徒而言。
2、范围:
早在公元前七二二年及六○三--五八一年的大充军时代之前,按照考古学家的结论,即已有些犹太人,在经商谋利的诱惑之下,而离开巴力斯坦迁居他方;公元前七二二年亚述国王撒尔贡二世将为数两万七千二百九十人的北国以色列居民(注:此数字出自撒尔贡年鉴)俘掳,「安置在哈拉黑和靠近哥仓的哈波尔河,以及玛待各城」(列下17:6;18:11)。这批人后来的下落不明,大概他们再没有重返圣地,由非《圣经》文件知道他们在该地曾修盖一座雅威(上主)殿。但以民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充军,是在公元前六○三--五八一年间,大批的以民被掳往巴比伦,他们在该处谋生发展,致在五三九年,当居鲁士王下令准许以民自由回国时,竟有为数不少的以民放弃了回家的打算,而愿永久居于巴比伦(编下36:22-23;厄上1:1-4)。其次在厄肋番廷(Elephantina)的犹太侨民团,也是在历史上知名的;并有散居于埃及其他地方,以亚历山大里亚城为中心的犹太人,直至罗马帝国时代犹存(见加上15:16-23);散居在叔利亚的犹太侨民,则以安提约基雅为中心。在宗徒时代居于圣地之外的侨团,竟达一百五十多个(见宗2:9-11),他们分居于罗马帝国的各个角落,占全国人口约百分之三强(全帝国人口当时为五千五百万),无怪保禄在远行传教时,足迹所到之处,都有犹太人及他们的会堂,但他们对保禄大都无好感而加以为难,拒受《福音》之教;反而有不少对犹太人有好感的外方人,成了保禄传教的对象(宗9:20;14:1;16:3;17:1;18:4,20;19:8)。侨居罗马的犹太人受凯撒的偏袒及爱护,利用朝廷勾心斗角的混乱环境大事发展,在社会上起了不少的影响力。祇在罗马的犹太会堂据考古家的发掘结果,竟有十三座之多。在短短时期内,这批以罗马为中心的犹太人,自动的或受环境的驱使,开始向西班牙、法国、德国及北非洲伸展,直至今日。尤其在班国的许多城市内,仍保留着「犹太区」(Iudaios)的名字。
3、环境及影响力:
这些散居于远方异国的犹太侨团侨社,在精神及宗教上是孤立的,这种形势已早见于巴郎的神视中(户23:9)。他们在侨居地大都是自治,有独立的法治权,享有免除兵役的优待,以及不参加外教敬礼的自由;但是在犹太侨民的团体彼此之间,却有着周密精细的组织及联系,他们在文化及宗教上的影响力亦很大;亚历山大里亚城的希腊文《圣经》译本,即是一例。它成了后来基督徒所用的《圣经》;其次在巴比伦、波斯、叙利亚、埃及及罗马的朝廷中,都有过为数不少,并且非常有影响力的犹太官员。犹太侨民在客居之地,对于政治、宗教及经济上,都曾有过不少的贡献及影响力,这种情形至今犹存,正因此他们在不少的机会上成了社会紊乱的原因,遂造成了迫害犹太人的运动。这种迫害犹太人的流血事件,时至今日,仍时有所见。在散居的十二支派的历史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上主的亭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