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名及城名,意谓「棕榈树」。
一、人名:
1. 犹大的长子厄尔的妻子。厄尔无子早亡,嫁给其弟敖难,敖难同样死去,按照「代兄立嗣」的法律(申25:5)以及其他一些东方民族的习惯,理应嫁与敖难的弟弟舍拉,但是舍拉成人后,犹大却一反习俗,拒将塔玛尔嫁给自己的小子舍拉。塔玛尔于是愤恼不已,为了报复,装作妓女,陷害犹大。结果塔玛尔因与家翁通奸怀孕生了二子:一名培勒兹,一名则辣黑(创38:6-30;见《编上》2:4;卢4:12)。因为达味是培勒兹的后代,故此塔玛尔的名字亦见于「耶稣基督的族谱」(玛1:3)。
2. 是达味与玛阿加所生的女儿,与阿贝沙隆是亲生兄妹,被其同父异母的兄弟阿默农所强奸,然后弃之不顾,因而激起了阿贝沙隆为自己妹妹报仇的行动(撒下13:1-32;编上3:2,9)。
3. 阿贝沙隆的独生女,美丽过人(撒下14:27),可能是阿贝沙隆为了纪念自己的妹妹,才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二、城名
是客纳罕的一座南方城市(列上9:18),按厄则克耳先知的预言,将是巴力斯坦南方的理想边界(则47:19;48:28),应与《创》14:7所载的哈匝宗塔玛尔同为一地,亦即《民》1:16所说的「棕树城」,但不是《申》34:3;及《编下》28:15所言及的「棕榈城」。至于它现今的位置,学者们至今不能意见一致,有人谓在死海之南约四十公里处,有谓十五公里,亦有谓二十公里,惟一相同之点,是它应在死海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