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是在天主默感下写成的书,因此,《圣经》与普通的书不同,它有两个作者:首要作者,是默感人写《圣经》的天主;次要作者,是在天主默感下写《圣经》的人。这个或这些在天主默感下写作的人,就是通常说的「《圣经》作者」。
这里我们应该注意:就是所谓「《圣经》作者」,不只指那些正式「写作」的人:凡在《圣经》未正式宣告为「在天主默感下写成的书」以前(见圣经书目)而加以修改、注疏、删插、收集或编辑的人,虽然在纯文学方面来说,不能算是正式的作者,但在「默感」方面来说,他们都算是作者,因为在这些修改、注疏等等工作上,他们也有天主的默感。
这些作者,虽然在天主默感下写作、修改、删插、编辑,但是,他们并非天主手中的无灵工具,因为天主尊重他们的智力与自由:他们也得像普通的作家一般,辛苦地考察、研究、整理,才能写成《圣经》(参阅《加下》2:26;《路》1:1、《德》的希腊译本序言)。因此,在收集资料、使用文体、表达方式、选择字眼、编排次序等工作上,他们享有作家的自由;但是,由于天主一方面使他们脑海中(经过个人的研究和思考后)想出天主愿意他们写的事情(默感的内在作用),而另一方面又帮助他们在写作时,使用适合的字句,将脑海中想到的东西准确无误的写出来(默感的外在作用)。因此,他们虽享有写作的自由,却走不出天主要他们表达的事情的范围以外。
见默感、圣经、不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