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至十五划 舞蹈(Dance, Dancing Saltare, Saltatio)
    身体及四肢按着音乐或歌唱的节奏而旋动称之为舞蹈。希伯来文以不同的词句来指示类型不同的舞蹈。在《圣经》上所提及的舞蹈,大多是团体舞蹈,而很少有个人跳舞的例子(民16:25,27;三松及玛14:6;谷6:22;撒罗默的个人舞,皆非出于自愿)。普通参加舞蹈的人,多是青年女子(民11:34;21:21;耶31:413)或妇女(出15:20;撒下18:6),男子的舞蹈则很少见。达味在约柜前舞蹈就曾激起人们的惊愕及异议(撒下6:5,14,16)。以民犹如其他各古东方民族是很喜欢舞蹈的,这一点可清楚地见于埃及的壁画及《圣经》上的记载(歌7:1;约21:11,12;训3:4)。

    《圣经》上的舞蹈有两种,即民俗舞蹈及宗教礼仪舞蹈。前者是为庆祝喜事的发生(依5:12;耶31:4,31;哀5:15),如婚礼生日庆典(民16:25;玛14:6;谷6:22),庆收割(民9:27;依16:10),庆战事胜利(撒上18:6;21:11等),或者庆幸亲人的无恙归来重逢等(路15:25)。宗教礼仪舞蹈,亦见于其他民族中(列上18:21,26)。在以民间有时是一种(出神说妙语)的准备步骤(撒上10:5,10;撒下6:16)。它被用为对上主的敬礼(咏149:3;150:4),及圣殿中的礼仪(咏68:26)。耶稣也提及孩童们的舞蹈(路7:32),但在以民间,有时却也用在邪神的敬礼上(见出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