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至十五划 宽恕(Propitiation, Propitiatio)
    「宽恕」希腊文作「Hilasmos」。《七十贤士本》以此字译希伯来文「Kipper」。除此字外,尚用「Exilasmos」,拉丁文「Expiatio」即由此字而来。此字平常多译作「赎罪」,不译作「宽恕」。

    「宽恕」、「赎罪」、「和好」三字为同义字,故可互用;但严格说来,意义是有分别的:「和好」表示消除仇恨;「赎罪」表示抵偿罪债;「宽恕」表示不咎既往;「和好」是从人对天主而言;「赎罪」是祇对罪恶而言,「宽恕」是祇对天主而言。

    天主与人间的仇恨,祇能出于罪恶;消除了罪恶,也就消除了天主与人间的仇恨;仇恨既不存在,天主的义怒自也平息;但人既无法消灭罪恶,也就无法平息天主的义怒。天主息怒,「宽恕」人罪,完全是出于天主的「仁慈」和「怜悯」,所以「宽恕」有时也译作「仁慈」或「怜悯」。

    人以献祭、哀祷、赎罪,平息天主的义怒,亦全是出于天主仁慈自作的安排(肋17:11;参见撒上3:4;耶11:15-17),并不是祭献和祈祷自有赎罪的价值,所以不论献祭或祈祷,都不外哀求天主施行仁慈,「宽恕」己罪(出32:11-14;列上8:30-40;编上21:7-17;厄上9:5-15;厄下1:4-11),不要与自己「翻脸作对」(肋20:1-5),或「掩面不顾」(申31:17,18;依59:2;米3:4),反要对自己「显示慈颜」(户6:25,26;咏4:7;31:17;80:4),开恩施救。这原是贯彻《新、《旧约》】的基本和中心思想。

    圣若望和圣保禄的救世神学,都是建立在这一论点上(若3:36;若一1:8-2:2;罗1:18,19;2:4-11;5:9,10;弗2:3;得前1:10;5:9;参见玛3:7-12;若1:29):就因为祇有基督能消灭罪恶,所以祇有基督能平息天主的义怒。他本无罪(若8:46;伯前1:18,19;2:22;希4:15;若一3:5-9),却背负了我们的罪,成了罪人(格后5:21;罗8:3;迦3:13),以自己无罪之躯,代我们赎罪,为我们祈祷(谷10:45;玛26:28;罗6:6,7;8:34;弗5:2;弟前2:5,6;伯前2:22-24;希7:25;若一3:16;4:10;参见依53),使我们赖他的血和他的哀祷,获得了天主的「宽恕」,再出死入生(若5:24;若一1:7;罗3:25;弗1:7;哥1:20),所以人现活的生命,是基督以死换来的生命(格后5:14,15;迦2:20;罗14:7,8)。这全是出于天主的慈爱(弗2:4-9;铎3:5;伯前1:3;参见依54:4-10;63:7-9);天主的慈爱实应永受颂扬(罗9:5;编上29:10;咏145:21)。

    见赎罪[礼]、祈祷、祷告、罪赦、和好、赎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