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划以上 乐园(Paradise, Paradisus)
    《旧约》经书关于「乐园」通常所用之字,差不多都指示田园的意义:Carmel(田园),gan(花园或田园),Pardes(乐园)。「乐园」一词,原出波斯语Pairi-daeza,希伯来文音译作Pardes,希腊文亦音译,作paradeisos意即林苑、花园等。《七十贤士译本》将创8:2等处之gan译作「乐园」(paradeisos),从此,乐园一词。逐渐用指原祖享福的地方,亦指将来享永乐的「天堂」。

    若问原祖的「乐园」位于何处?这似乎是一无法答复的问题。学者为了确定乐园的位置,已指出五十多处地方。我们只能说:《圣经》作者既然在创2:10-14很仔细的提出了四条河名及其流域,那么,由此可以推测:他似乎暗示「乐园」位于亚美尼亚和美索不达米亚之间的地带内。不过,此类属于地理的难题尚属次要,主要的问题是:乐园的故事,原祖的受考验,犯罪,受惩罚,天主给人应许未来的复兴和胜利,此等与基督启示基本教义有关的事,究竟是事实,还是神话?四邻的民族是否有同样的神话?如果有,梅瑟如何利用了它们?与巴力斯坦相距甚远的其他民族,也有着相似的神话,这事如何解释?为答复这些问题,我们首先按宗教比较学,略论「乐园」、原祖及其命运,然后按救恩史,略述乐园在《旧约》与《新约》经书中的含义。

    一、宗教比较学上的乐园

    「乐园」神话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上古的人,有如现代的人常常自问:为什么人都要死?在起初是否也是如此?如果在起初人并非如此,那么,为什么死亡进入了世界?

    数种文化相异的民族,落后的民族,采食和狩猎的民族,在他们关于宇宙观的神话中,也有着原祖在乐园过幸福生活的神话:原始的人时常享福,享有丰富的食物,不受苦,也不死去,且有至上之神居住在他们中间;他们懂得动物的语言和意思,同它们安和相处享福;在太初并无男女之欲和交媾的事,原始的人似乎都为天主或神明直接所造。以上是几个黑色民族间的神话。

    在加里福尼亚一些采食民族中,有这样的神话说:原始的人每年都可恢复青春,因为他们占有「活水」。此外,在一些古代文明的民族中,如雅利安族印度人、希腊人、罗马人等(见Hesiodus,Ovidius,Virgilius),也传有极乐世界的神话。按这些神话,有的说:原始人或上古人,原过着极乐世界的生活,但后来不幸失去了,原来他们犯了一条禁令,因此,神明离开了下地,人便要受苦而死;并且在此种罪行之后,人开始以交媾传生人类。又有的说:至上神曾禁止或命令原始人作一些事,但他们竟未服从,因而自招了灾祸。更有的说:原始人所以陷于灾祸中,是因为当神明的使者,要给他们报告不死不灭的喜讯时--为一些非洲民族,使者是石龙子--他们却都深入梦乡睡着了。还有的说:蛇一知道了神明要报告原始人不死不灭的喜讯,就大发可恶谬论,欺骗了他们,领他们陷于死亡罗网中。

    在我国,罗罗族及苗族,也有许多关于宇宙来源、原罪、洪水、死亡的原因等等神话,与他民族的神话颇相类似。这两个民族以昆仑山为中心的神话说:在神仙的居处,有四道河流,他们常生不死。…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事。

    上述诸如此类的神话,由何而来,又如何解释?按民族学者(Schmidt,Koppers,Vannicelli等)的意见:在人类的历史起初,必定曾有一次改变命运的事件发生,使人先前的环境完全改变,人们向来享受的福乐,统统失掉,代之而来的,是现今的灾祸。

    叔默尔和巴比伦两民族,位于二河之间,与上古的以色列民族来往密切,这二民族对于乐园、生命树、原始人犯罪,因而自招死亡的刑罚等问题,又如何讲法。

    我们首先须知道这些民族的神话,与创2;3两章记载的事,固然有些相似的地方,但不相同的地方则更多。学者总喜欢提起那首庄严而富于抒情的基耳加默市诗(PoemaGilgamesh)和阿达帕(Adapa)的神话。可是基耳加默市诗充满了宿命论的色彩,丝毫没有《创》给人类带来的希望。基耳加默市并非原祖,他是乌鲁克(Uruk)城第五位王子,生活于洪水之后,他失去了知心的朋友恩克杜(Enkidu)以后,就去找其祖先乌特纳丕息廷(Utnapishtim)。乌氏给了他一棵「生命树」,他于是载欣载奔踏上归途,但当他沐浴时,一条蛇将他的「生命树」拿走,基氏遂忧闷而归。这篇诗的寓意是:获得常生,不是世人所能做到的事,如果那伟大的基氏还未成功,其他的人更无论矣。

    这篇诗的结论是:「基耳加默市!你为何到处奔波?你要找的生命,是找不到的啊!当时神明创造了人类,他们为世人只制定了死亡,却把生命留在自己手里。…你去饱饫你的肚腹,昼夜欢乐;每日摆设盛宴,垂顾握住你手的幼儿,让佳偶安息在你的心窝。…」

    阿达帕的神话很相似基氏的故事:阿达帕不论怎么心切去寻找「常生」,神明总没有赐给他,反而把他送回世界,送回到他应死的地方。

    读了近东这些神话之后,我们可略加比较说:这些神话有些题目与创2;3相同:如「生命树」、「人的智识」、「蛇」等,可是它们丝毫未提及原祖的罪恶和因罪而受的惩罚。这些近东的神话,充满悲观主义,甚至控诉神明,说神明对人类的可悲状况应当负责。《创》却与此刚刚相反,充满了乐观主义,它彰明天主对世人的正义和仁慈,它讲明不可将人类可悲的现状,归咎于天主,而应归罪于人类本身;而且世人现今的这种悲观状态,日后必要彻底改善。

    二、《旧约》暗示乐园故事的章节

    乐园、伊甸、田园、花园等名词,不但按上下文在歌4:12,13;训2:5;厄下2:8;户24:6;编下33:20;耶29:5;则28:13;31:8;创13:10;德40:17,28等处,领读者回想到创2:3两章的乐园,而且在《旧约》其他地方,作者明明将乐园故事与救恩史的题目相连起来,以描写未来的福乐,有如「伊甸」里的福乐。因此,近来的解经家,为表明此意特创出下列名句:「末后的时代将像原始时代一样」(EndzeitwieUrzeit)。

    《旧约》的主要经文,见依33:21;51:3-8;则47:1-12;岳4:18;匝14:8。按依21:3-8:「的确,上主必要怜悯熙雍。怜悯她所有的废墟,使她的荒野成为「伊甸」,使她的沙漠变为上主的乐园,其中必有欢乐和愉快,歌颂和弦乐之声,…」就是说,一到救恩时代,熙雍城和以色列地区,将是一个新的「伊甸」。

    上述经文都暗示乐园中的河流,但在依27:1-6;30:23-26;35;欧2:24,25;亚9:13-15等处,先知则预言:在救恩时代,劳工和工作的辛苦,都要取消;在依2:2-4;9:6;11:6-9;65:25;米4:1-4;欧2:20等处,预言野兽与野兽之间,野兽与人之间,将和平相处;在依65:20;匝8:4预言人人都要满尽寿数;依25:8:「他要永远取消死亡」,所以连死亡也要除去(参见26:19)。依25:6-12;耶31:31-34;欧2:21-25预言:最为珍贵的恩典,是在救恩时代,世人与天主之间,要恢复以前失去的相亲相爱的来往,即在乐园中天主与原祖所曾有的友谊。

    从以上引用的经文,可以推知:先知们描写救恩时代的福乐,有如「伊甸」的福乐,而且还要超过原祖在「伊甸」享有的福乐。所谓救恩时代就默西亚时代,而默西亚时代,根据先知们的训示,是末世时代的开始,为此,原祖的乐园,自然象征永生的乐园,即天堂。这端道理,在犹太经师的作品和伪经里,已露曙光,在《新约》里则十分明显。

    三、《新约》暗示乐园故事的章节

    在《新约》经书中,直接提到「乐园」只有三次,间接暗示创2:3中「乐园」故事的地方则不少,如玛19:4-6;罗3:23;5:12;8:20;格前11:7-9等(参见原罪条)。这三次提及的「乐园」,其意义较之「伊甸」的乐园已更高一层,即已确指天堂,或非今世的享乐处所。

    主耶稣向被钉十字架上的凶犯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天你就要与我一同在乐园里」(路23:43)。这里的「乐园」是指天堂,或更具体地说,是长古圣所(参见弗4:9;伯前3:18-20)。

    在格后12:2-4保禄暗示他约于西元四三年蒙受一次神魂超拔的恩赐:「我知道有一个在基督内的人,…被提到三层天上去,…我知道这人…被提到乐园里去,听到了不可言传的话,…」,这些话,若要仔细讲解,有些困难,但若按大多数解经学家的意见,则「三层天」和「乐园」是指同一地方。即享天福的天堂。

    在默2:7基督给那些为他的名义而受苦的信友,恩许说:「胜利的,我要把天主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实,赐给他吃」。作者在此明明以这句暗示创2乐园的话指天堂,或按默22:2,14指「天主的城」,「圣城」。更值得注意的,是《圣经》第一部书《创世纪》和最后一部书《默示录》,如何密切地前呼后应。在《创》记述天主将造成的人安置在乐园中,人在那里犯了罪,可是天主应许给他最后胜利;而在《默》,我们可看到天主如何实践了他的恩许:在那超下尘的乐园,即在天主圣城内,天主赐给他的子女生命树--永生的果实。

    见创造、原罪、天国、伊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