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划以上 灯台(Lamp-stand, Candelabrum)
    「灯台」,顾名思义,便知道是为托掌油灯之用的器具。这种油灯在古犹太民间,是家家户户不可缺少的东西。耶稣在教训人时曾提醒人:灯不是为放在斗底下,而是为放在灯台上的(玛5:15;参见列下4:10)。但是灯及灯台除了它的普遍用途之外,与以民的宗教敬礼亦有密切的关系。在出25:31-40;37:17-24;39:36已将圣所灯台的式样作过详细的描述:应以纯金制造,有七个叉,中间一个,两边各三个;每一叉上以三朵似杏花的花点缀,有花托和花瓣,唯中间的一叉应有四朵来装饰。七叉的最上端装以油灯,应日夜在上主的圣所中点着。所用的油应是橄榄油,由司祭每晨前来清理及加油。

    在撒罗满建造的圣殿中(公元前九六六年),内殿有十个灯台,每边五个,依墙排列(列上7:49;编下4:7)。公元前五八六年,巴比伦王拿步高将圣殿破坏,并将这些灯台带走(耶52:4,17等),作为战利品。

    则鲁巴贝耳充军归来后重建圣殿(公元前五二○~五一五),此殿中亦有金灯台一个,被安提约古四世厄丕法乃(公元前一七五~一六四)所窃取。后来犹大玛加伯重新制造,放于圣殿中(加上1:23;4:49)。按史家若瑟夫的记载,大黑落德曾制造了一个更壮观美丽的灯台放在圣殿中,这一壮观美丽的灯台,可能成了罗马人的战利品之一(公元后七○年),被带往罗马,并将其形雕刻于提托凯旋坊上,作为战胜犹太人及破坏耶京大殿的纪念,至今犹存,供人凭吊。

    其次,考古学者在巴力斯坦发现了一大批这种七灯台的样本,且至今仍不断有新的资料出土。这些灯台格外见于镶嵌的地板上(如耶里哥的古会堂),棺椁的盖子上。家门或墓门上,亦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