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划以上 护慰者(Paraclete, Paraclitus)
    「护慰者」一词,在全部《圣经》上很奇怪的只见于若望的作品中,四次见于《福音》(若14:16,26;15:26;16:7),一次见于书信上(若一2:1)。虽然这一词亦见于希腊文学作品中,但它的意义及用途,与圣若望的「护慰者」迥然不同。盖若望所指仅限于天主圣神,及仅用于法庭的场合,这是在希腊文化上完全找不到的特殊意义。

    意义:

    既然只有若望用了这名词来指称天主圣神,我们只能依据他本人的着作来断定他的意义。若望根据「护慰者」原来字意,即「替人说情」的意义,引伸而使其含有普通的「助手」、「帮手」、「保护人」、「支柱」或「律师」及「监护人」等意义(若一2:1;若16:7-11)。这「护慰者」有自己的位格,是基督之外的另一位(若14:16),但他的工作及使命与耶稣基督的工作及使命是很相似的,是相辅相成的。他被圣父及耶稣打发到世界上来(若14:16,26;见15:26;16:7-14),为将自己显示与耶稣的门徒(若14:17;16:8-11),为在真理上指引他们,并为发展,圣化,完成耶稣的事业--救赎的工程(若14:26;15:26;16:13,14,23)。他不凭自己讲论(若16:13),而是给耶稣作证,并「指证世界关于罪恶、正义和审判所犯的错误」(若15:26;16:8)。实际上,若望关于「护慰者」的描述与关于耶稣的记载是很相似的(参阅耶稣被遣发:若5:30;8:16,24;13:3;耶稣显示给自己的门徒:若1:10,12;8:14,19;17:8:耶稣教训并导人于真理:若7:16,17;8:22,40等;耶稣不讲论自己:若7:16,17;12:49;耶稣指证世界的罪恶:若3:20;7:7)。

    见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