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国说」的意义:它是生硬地字解默20:1-6的结果。它相信在这个世界的末日及公审判之前的中间时代,基督将重现于世,建立他的王国。此王国的公民将只是死后而复活的义人。称为第一次的复活。它将延续维持和平兴隆,达一千年之久。其间为非作歹的恶魔,将被束缚限制的毫无动作。在这之后,恶魔将被解放,自由地、剧烈地,但短暂地再作其垂死挣扎,直至即将出现的末日审判,而被完全征服,一蹶不振地同复活起来的恶人(第二次的复活),一齐被驱入永死的地狱,受永远的惩罚。第二次复活起来的善人,却升天享永远的幸福。
「千年国说」与《圣经》神学的比较:综观全部《圣经》,向来没有两次复活的说法,而是一贯地主张只有末日公审判时的一次复活,就连「千年国说」出处的《默示录》,也决无二致:基督的再度来临,就是世界的终结(玛25:31-46;若5:28;6:55;格前15:51-53)。在末日一切死去的人,不分善恶都要复活起来,接受永远的赏罚,并无所谓中间的「千年国」之说。圣教会也一直按照格后5:1-10教训信友们,义人死后便立即享受天上的永福。至于默20:1-6所说的「第一次复活」及「第二次复活」,则应以神性的意义来理解,也就是人灵因信德之恩,脱离罪恶的奴役,因圣洗而重生,沾享耶稣复活的光荣(见若5:25;弗5:4;哥3:1,2,是为「第一次复活」;而世界终穷时,全人类的复活,是为「第二次复活」,也是一次具有绝对性的复活。
「千年国说」的千秋:这种说法及主张,事实上是出于犹太本土的旁门左道,及沉溺于【默示录文体】者人的手笔,格外见于伪经中,如《哈诺客书》、《息彼拉书》、《厄斯德拉卷四》、《犹达遗嘱》及《依撒意亚升天录》等。这种主张固然也见于犹太正派的经师们的神学着作中,惟对年代的说法则各有不同(四十年、一百年、四百年、六百年、一千年、两千年或七千年不等)。可惜的是曾经有些教会中的古作者,竟受了这些邪说的影响,而加以拥护,比如帕丕雅、犹斯定、默里托、德都良、希颇里托及拉堂爵等人。给「千年国说」首敲丧钟的人是敖黎革乃及奥斯定:前者力斥此说是「犹太人的无稽之谈」,后者坚决主张「千年王国」应以神性及象征的意义来解释。此主张竟后来居上,是教会所绝对拥护的。圣教会在厄弗所(四三一年)大公会议上将之斥为「谬论」。圣部于一九四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所颁布的谕文中,强调这种理论「不能妥为教授」。可惜的此「千年国说」,曾在誓反教会内的一些派别中,大事宣传广大。
默20:1-6的解说:首先我们要知道「千」字,只是在指一个时间长短的未知数,犹如《圣经》上的其他许多数字,是没有数学数字价值的,故此只能以象征的意义作解。圣奥斯定谓「千年」是指教会存在的期限而言,这期限起自耶稣的复活,而终于世界的末日,也就是直至基督的第二次来临。在这期间的国中-圣教会,信友不可梦想享受现世的福乐,不可企图统治万民,犹如犹太人所想望的,而是因圣宠获得天主的生命,并与基督一齐为王,在基督内作为天主的司祭。换句话说,若望所谓的「千年王国」就是世界「最末的时期」(若一2:18),即是许与《新约》子民的「安息」(希4:3);在此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今世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