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在圣地是家畜之一种,较我们普通所见者为高大,形似绵羊,而体较瘦狭,头长颈短,额有角一对,毛长,多呈黑色,是古东方艺术的对象。在《圣经》上是属于洁净动物,故其肉可食,可作祭品(申14:4)。是对人类十分有价值的动物,格外为那些最初过半游牧生活的以民。除其肉可食之外,其奶可饮,其皮可作皮囊衣服,其毛用来织作圣所窗门之帘及帐幕(创21:15;出35:6,23,26;户31:20;申14:4箴27:27;希11:37)。成群的山羊,是富贵人的财产(创30:23等)。小山羊是最合宜的祭品(户7:16等)。山羊体强力壮,故此也是野蛮人及恶霸的象征(则34:17;达8;玛25:32)。
见圣经中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