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审判[审判](LastorgeneralJudgement,Iudiciumuniversaleseuultimum[Judgement,Iudicium])
「赏善罚恶」这一观念,可说不分古今中外,任何民族中都有,所差别的问题是生前或在死后。古埃及人相信人死后,即刻要受一种审判,不过按古王朝时代的思想,只有法郎需受审判,而执行审判者为太阳神辣(Rah)。法郎的一切分内行为按公义如能够标准,才准他进入天国。但由中期王朝时代始,死后得享光荣的生活,已不再属法郎的特权,一切贵族甚至一般常人,只要在审判时认为合格,也可获得光荣的生活,只是执行审判者,已非太阳神辣,而是掌管死亡的神敖息黎斯(Osiris)。他审判的事项,即人是否满全了他在人间当守的正义,为此只由法郎一人受审判而转为一般人都受审判了。
至于希腊人,他们相信则乌斯神时时在留意,务使正义获得胜利,不过他为判官的权限只限于人生,但平达洛(Pindarus)以及柏拉图(Plato)等人,仍强调人在死后,他的灵魂将各自受审判。反观吾国古时书经上说,「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不过这善恶的报应,似乎只在今世,而且孔子曾说:「未知生、焉知死」,是以我国民间所谓「天堂」、「地狱」之说,原出于佛教思想,我国古时对人死后似未曾论及。
现在只依据《圣经》来研讨这一问题。无疑的《圣经》上称天主为审判者,至公义的审判者,全地的审判者(见创18:25;依3:13;33:22;则34:13;咏7:12;50:6;78:5;96:10,13;98:9)。天主是赏善罚恶者,有善必赏,有恶必罚,如洪水灭世(创6:5-8),火烧索多玛等城(创19:15,27-29)。不过在《旧约》较早时期,当以民在未进入许地之前,天主要以民遵守天主的诫命,为他们的赏报,则是能进入许地客纳罕,并在许地内得享幸福以及长寿(见申4:39,40;5:28-33;6:1-3,17-19)。相反,为他们的惩罚,乃是死亡,即「将你由地上消灭」(申6:14,15;8:19)。此外,在较早的时代,一国之君或家长犯了罪,往往殃及全国臣民或全家族的人(见创12:13;20:7;出20:5,6;撒上2:30-36;撒下24:10-16)。为此,在以民中曾流行一俗语:「祖先吃了酸葡萄,而子孙牙酸」(则18:1)。
不过从耶肋米亚、厄则克耳先知时,天主已将这一观念给以民予以改正,说:「谁犯罪,谁丧亡」(则18:4参阅耶31:30)。是以在天主前,每人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至于《旧约》内所说的惩罚,从梅瑟法律来看,即为死刑,如申13:10,16;21:21;24:16;撒下12:14;撒上3:14;4:11,18;《先知书》内也一再描述类似的惩罚,如耶14:10;15:3;18:19-23;24:8-10;34:13-22;则7:10-13,24-27;9:5,7;18:10-13;达13:55,59;欧9:12,16;12:15;14:1。上述所引各节经文,除少数如达13:55,59之外,大都是记述以民由于背弃天主,敬拜邪神而遭受的惩罚,甚至以民末后国亡家破被掳往巴比伦,也无非是由于背弃天主(列下24:19,20)。
之后,在《旧约》晚期,逐渐暗示身后的审判,如训12:40:「因为天主对一切行为,连最隐秘的,不论坏好都要一一审判」,又德7:40劝人要记得自己的末日,如16:22说:「到末日他才审问众人」(参阅约19:29;31:14;德38:22;7:17)。不过,所谓「末日」,大约是指世界末日而非个人的末日,即人的死亡之日,因为在《旧约》时期,对人身后的问题,非常模糊,(见约17:11-15;训3:19,20;6:4-6;9:5)。关于身后的问题,只在《新约》内,才有了较清楚的解答。在《福音》里耶稣一再提及「有天堂」,「有地狱」(如玛5:20,30;10:28;25:30;谷9:43,45),若望《福音》内则说:「永生」(见3:16;5:24,29)。对人的善行,只给一杯凉水,也不会没有他的赏报(玛10:42;谷9:41)。相反,若是作恶,小的,即是一句闲话,也都要受审判(玛12:36)。
关于审判,耶稣曾多次明明提及,见玛11:24;12:41,42,并且许下宗徒们将同耶稣一起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玛19:28;路22:30)。不过,上述耶稣所提及的审判,似乎都是指世界末日后的公审判,是否人死后立即受私审判,就连《新约》内,也没有清楚说明。我们仅可从路16:19-31耶稣所设穷拉匝禄和富翁的比喻,尤其耶稣在十字架上对右盗所说「今天你就要与我一同在乐园里」的话(路23:43),可以推知,人死后立即受天主的审判,善人立即进入乐园天堂,而恶者则到一满是痛苦的地方,或地狱。
关于世末的公审判究竟在何时发生,耶稣很清楚地告知了世人,除天父外,任何人,连天使,甚至人子,都不知道(见玛24:36)。但耶稣为使人不要在审判来到时,措手不及,故劝人常要醒寤祈祷,有所准备,为此,耶稣讲了不少比喻,如十童女,仆人等待主人及塔冷通等比喻(见玛24:45-51;25:1-13,14-30);而且也讲了公审判未来之前的朕兆(见路21:25-28;谷13:19-27)。值得注意的,是耶稣为指审判的时候,用「那日子」,「那时刻」,人子要在威能大光荣中乘着云彩降来。这一说法和《旧约》里先知所用「上主的日子」,(依13:6,9;索1:7,14;岳1:15;2:11;3:4;4:14),有前呼后应的奇妙作用。
在《旧约》的「上主的日子」,原多次是指默西亚来临的时日,为此,圣若望宗徒在撰写《福音》时,便以耶稣默西亚的来临,已到了审判的时候(见若12:31)。圣若望说:「是以那不信从他的,已受了审判,那信从他的已不受审判」(3:18),而且已出死入生(5:24),已不留在黑暗中(12:46)。这样正如耶稣所说,因为天主没有派遗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而是为叫世界藉着他而获救(3:17)。不过,圣若望宗徒也很清楚表示现在的审判和日后审判到底有别,所以圣若望论及日后的审判时,曾说:「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把审判的全权交给了子」(5:22,27)。这正如《对观福音》内所说审判将由人子执行,完全一样(见玛25:31;谷13:26;路21:23)。至于公审判的地方称为「约沙法特」山谷之说(见岳4:12),只是一象征的名词,约沙法特意即天主是审判者。
见末世、末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