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划 休书(Bill of Divorce, Libellus Repudii)
    休书(BillofDivorce,LibellusRepudii)

    按照梅瑟法律的规定,男人是可以在一定的环境之下休妻的(申24:1-4)。被休的妻子可以归回父家,或与其他男人再度结婚。这种特权是男人所独有的,重男轻女的习俗此为一证。但休妻的男人却无权向妻子讨回结婚的聘金或财物。休妻时,男人应具写字据一张,称之为「休书」。休书的内容及格式从《圣经》上我们不能清楚地知道,但在后期的塔耳慕得上具有下列的格式:「你可以自由地同任何男人结婚」;并准许女人在一定的条件之下,要求离婚。

    见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