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划 地狱(Nether World, Infernus)
    在《旧约》中,人死后所居留的地方,称之为阴间或阴府,在那里无善人恶人之分,无赏罚之施(见阴府条)。

    在《新约》上,关于这个处所和观念却清楚的多了。它是天主处罚恶人的地方(玛25:41,42;伯后2:4-11),是受苦的地方,在它内有烈火焚烧(玛3:12;5:22;路3:9;谷9:43-47),它的火是不灭的,是永远的(玛18:8;犹7节),是一座「火狱」(玛5:22;10:28;谷9:43;路12:5)。在这个「火窑」里有哀号切齿(玛13:50;24:51)。「那里的虫子不死」(谷9:48),它满是黑暗(玛8:12;22:13;25:30)。而被驱来此处受苦的是那些无信的人(宗2:21;3:23;4:12),心硬的人(罗2:5),因为他们招惹天主的义怒(罗6:23;斐3:19)。「人死后都应出现于基督的审判台前,或善或恶,领取相当的报应」(格后5:10;见罗2:6-8)。这种报应的公开显露,却在末日的公审判之时(格前4:5;罗2:16;得后1:5-10;希10:27)。

    虽然上面关于地狱的叙述是很具体惊人的,但在《新约》中祇有若望给我们揭示了地狱的真意义及最大的苦刑:就是永远与天主的隔绝分离,被天主所拋弃(若3:3,16-18,36;8:51;若一3:10;若三11节;参见得后1:9,10)。

    地狱又名为Tartarus,这是希腊神话上的名词,指示那些反抗神祇的巨人受到则乌斯神(Zeus)的惩罚之后,受苦刑的地方。只一次见于《圣经》,谓天主惩罚了那些犯罪的天使,将他们投入「地狱」,即「幽暗的深坑」(伯后2:4)。它虽然是个神话名词,但与《圣经》启示的解释是毫无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