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作者并非自然科学家,他们着作传授的目的也并非自然界的奥秘原理。但是古以色列人对自然万物的观察、判断及评价,却比其他任何古代民族都胜一筹,因为他们对自然万物惊奇感叹之余,总没有忘记将它们密切地与造物大主联系起来(见大自然的赞诗,咏8;19;29等篇)。也正因此,在全部《旧约》上,「自然」或「自然界」一词是找不到的。自然界的一切都是造物大主的化工,是造物主的全能、智慧、慈爱的表示。它不期然地导致人类对造物主天主,表示五体投地的佩服景仰(约38-41;箴8:22-31;咏104;玛6:26,28)。其他一切自然界科学解释的原理、规则,于《旧约》的作者完全是无关紧要,或极端次要的,因为一切的一切,都由天主而开端,而终结,而获得答案。
在《新约》中:相反地,《新约》却将自然本性与天主的作为,划出了清楚的界线,或更好说,作出了明确的对比。至少有两个希腊文的词句,以代表我们所说的自然或本性:
1、「Physis」:这个字的基本意义是「生长的过程」。是以它亦代表着一切经过这种过程而存在的生物,亦即是顺应自然本性的有生物体(见罗11:21,24所说的顺性与逆性的橄榄枝)。一切的飞禽走兽,爬虫水族,都有自己的自然本性(雅3:7,注:思高译本未将「自然本性」清楚地译出);甚至天主也有他自己的自然本性(伯后1:4)。人身的每一个肢体亦有其自然的本性用途(罗1:26-27)。人生有自然本性的规范秩序(格前11:14)。人与畜牲按本性也各自有别(伯后2:12;犹10节)。
2、「Psyche」:它的意义并不是简单地指生命或灵魂,而是指有生物体的动力、感观及情感的生命力而言。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动力,它的反面是神性的生命;也就正如格前15:44所说的,「属生灵的」身体之对「属神的」身体然,前者属自然界,后者则属于超自然界。
自然界的本性与超自然界的圣宠,是迥然不同的。按本性生来就是犹太人与外邦人,也是不同的(迦2:15;罗11:21,24):前者受盟约法律的约束,但拯救他的并非法律的本身,而是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迦2:15);后者虽无盟约法律的约束,却亦知按其本性来遵守法律(罗2:14-15,27)。
一切的人生来(意即按本性)就是天主的义怒之子(弗2:3)。都自然地是败坏的人类的一份子(罗5:12-14;7:23);也正因此,一切自然本性的人(思高译本作:「属血气的人」),皆不能受天主圣神(格前2:14),二者(本性与超性)是迥然对立的。故此人之得救并不是因着自然本性的改良,而是由于水和圣神的重生(若3:5-6),「成为有分与天主性体的人」(伯后1:4),才可以「和他(耶稣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2:6)。换句话说,我们祇有放弃及死于现世自然本性的生命,而重生复活于超自然的神性生命,才是我们得救的唯一门路(格前15: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