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以为肝正如心与腰一样,是生命的所在(箴7:23),是感觉和思考机能的器官(哀2:11)。为明白「肝」所指示的原义,应多次直接译肝为「灵」、「心神」等(创49:6;咏16:9;30:13;57:9;108:2)。
按照以民的祭祀礼仪法规,行祭呈献动物时,应将动物的肝叶,放在祭坛上焚烧(出29:13,22;肋3:4等)。多俾亚传记载,小多俾亚奉天使命,焚烧鱼肝,藉着发出的烟气驱逐魔鬼(多6:4-8;8:2);这行为虽然就外表看,好像是巫术,增加了多俾亚祈祷的信心;其实,驱逐魔鬼的,是天主自己(多12:14)。《圣经》上还提到古时一些民族(如亚述、巴比伦、厄特鲁黎雅、罗马和希腊人)行的一种「窥察牲肝」的占卜术(见则21:26):献祭时,占卜者窥察牺牲肝脏的形状和每一部分,以便认出鬼神为将来定下的计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