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划 信德的寄托(Deposit of the faith)
    信德的寄托(Depositofthefaith,Depositumfidei)

    「信德的寄托」虽数次见于《圣经》,但它在教会中正式广泛地利用,却是始自一八七○年的梵蒂冈第一次大公会议(见:Denzinger,1788,1800)。它在神学的范围中,是用来指示经过宗徒传授与教会,使教会以她不能错误的训导权,将它完整无缺地加以保存,不偏不倚地加以解释,并勇敢地卫护它于敌人的袭击与破坏。

    一、「寄托」的意义:

    「信德的寄托」三见于《圣经》,且都是是出自保禄的牧函(弟前6:20;弟后1:12,14),但「寄托」之意义却非始自保禄,它在《新约》原文上(希腊文)有「存放」、「呈奉」、「奉上」之意(见《谷》6:41;8:6,7;路9:16;11:6等)。远在《旧约》时代,就有着名的有关「寄托」或「托管」的法律存在(出22:6-13),即是有关金钱物品或牲畜的寄托。在玛加伯时代更有不少寡妇孤儿的金钱「寄存」在圣殿的宝库内,由司祭们来处理保管(加下3:10-15)。但是在《圣经》上不祇是财物牲畜有托人保管的习俗及法律,而人亦不例外,比如撒辣的母亲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青年的多俾亚(多10:13)。在《福音》上耶稣的比喻中,有懒惰的恶仆,将主人托付的钱收存在手巾里,没有使之生利,而受到主人的责斥(路19:11-17;见玛25:14-30)。

    且不但在以民的历史上有这种「寄托」的例子,而在其他文明古国中,比如希腊、罗马都有金钱或货物的储蓄生利,以及借款贷款的习惯。按亚理斯多德及柏拉图等人的文件,当时并有严格的法律来管制及保障贷款人的主权,比如其款项或货物的善被利用,以及届时全部本利归还等。无怪史家若瑟夫说它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义务。很可能就正是这种法律的神圣义务影响了保禄,而有「信德的寄托」的说法。

    二、保禄所说的「寄托」: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寄托」之用于信德,祇见于保禄致弟茂德书(弟前6:20;弟后1:12,14)。由弟后书的语气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保禄已明知死之将至,盖按学者的公见,此书写于公元六七年,亦即保禄为主致命的前夕,故此他以最亲切的口吻,以慈父的心肠,将他一生所劳苦辛勤致力的宝藏--信德的寄托--托付给他的弟子;并且他选用了一个强而有力的名词--「寄托」,意即受之于人,传之与人之意--来表示这一任务的神圣及重要。

    1、名称:

    保禄用了不同的名称来反覆叮咛他心爱的弟子弟茂德,要善自保管这一「信德的寄托」,它是「天主的道理」(弟前6:1;铎2:10),「信德的好教训,好教育」(弟前4:6),是「值得完全接纳的话」(弟前1:15),「是确实的话」(弟前3:1;4:9;弟后2:11;铎1:9;3:8),更是「信德及爱德的健全道理」(弟后1:13)。

    2、内容:

    「信德的寄托」的内容包括一切耶稣的言行、道理及他的天主性(铎1:3,4;2:11-14),他的降生(弟前2:5;3:16)、苦难及救赎(弟前2:3-6;4:9,10;6:13;铎2:14),复活(弟后2:8),审判(弟后2:12,13;4:1-8),光荣的再来(弟前6:14,15;弟后4:1-8),因救主的来临所显示的,宗徒们尽力所宣扬的有关救援的奥秘(弟后1:9-12;铎1:1-4),以及以信德而成义等(弟后1:8-11;铎3:4,5)。本来这一切的道理,都已曾阐明于保禄以前所写的书信中,不过保禄在他的三封牧函上重新简略地再作了一次总结的报告,作他临终的嘱托。

    其次,诸凡一切《旧约》上的教理及教训,亦都属于这个「寄托」(弟后3:16,17),并有教会的圣事(铎3:5-7;见弟前4:14;弟后1:6),以及圣统制都属于「寄托」的范围:教友之上有「长老」(弟前4:14;5:17-19;铎1:5),或称「主教」(弟前3:1,2;铎1:7),他们各管一城(铎1:5,7;弟前5:7),治理天主的教会(弟前3:5;见《宗》20:28),主教之下有「执事」,即六品(弟前3:8-13)。

    除了上述的教义、圣统之外,保禄所特别强调的伦理及圣德,亦是「寄托」内容的主要部分,此亦即牧函上所说的「善工」(弟前5:25),它是真正的装饰品(弟前2:10;5:10),是宝藏(弟前6:17-19),故此一切教友都应尽力行善(弟后2:21),尤其是圣职人员(弟后3:17;铎2:7),因为善工能使人得救(弟后1:9;铎3:5)。推进及履行善工的反面就是要戒避及驳斥一切罪恶及伪善(弟前4:1-5;6:3-10;弟后3:1-5),因为它们阻止人行善(铎1:16)。所以,诸凡教义、伦理、圣事、圣统制以及全部《圣经》,都在「信德的寄托」的范围之内。

    3、来源:

    「寄托」并不是「赐与」,所以寄托人仍然保留其所寄托之物的主权;同样「信德的寄托」者是天主自己,它来自天主及人类间的中保耶稣基督(弟前2:5),是天主自己的教训、言语、道理(铎2:10,13;弟前6:13),全部《福音》亦然(铎2:5;1:13;弟后2:9)。这一切都是保禄直接由基督接获为传授给万民的(弟前2:7;弟后1:11;见《弟前》1:11;铎1:3),这是天主的旨意(弟前1:1;弟后1:1;铎1:1)。天主自己拣选了保禄为完成这一工作(弟前1:12-15;铎1:3),所以保禄的话就是天主的话,因为他忠信地全尽了他的职责(弟后4:7)。如今保禄在其将死之际,将这职责托付给他的弟子弟茂德同弟铎,使之川流不息。

    4、权威:

    既然这个「寄托」来自天主,并且所寄托的是有益、美好、救援的道理(弟前1:10;4:3;弟后1:13;4:3;铎1:9;2:1),所以它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它的道理是确实的,可信的及不能错误的(弟前1:15;3:1;4:9;弟后2:11;铎3:8),它是坦诚赤裸的道理,是应受一切人尊敬的权威(弟前2:4-7)。

    5、利用:

    「信德的寄托」在保禄的口中实在是无价之宝,但是天主并不愿意教会祇将这宝藏谨慎地保管而不动用,犹如那《福音》上的懒仆(路19:11-27;玛25:14-30)。它应被教会善自利用,使之生利结果。所以,保禄力劝弟茂德要自己研读他由师傅所接受的教训,并用它来劝勉及教训他人(弟前4:13,15;弟后2:7;3:14),要追求并明瞭《圣经》上的多种教训(弟后3:15-17),因此,教会的宝库--信德的寄托--是门户大开,任人从中取用的。

    6、利用的原则: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这宝库中已包括了天主对人类的全部启示,就连宗徒及天使,也不能对它再增加什幺。它是惟一的真理,是惟一的得救法门,我们在现在的生活中所能得的信德启示,就是这些,它已完全终结,封闭,直至那一日我们再得到最高最大的启示为止。那时我们要面对面的清楚观看一切(格前13:12;格后5:7;参见《希》1:1-4)。

    虽然这个「信德的寄托」本身是完备无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为圣教会所管理的宝藏,但是由我们一方面来说,仍是有进展的可能性,亦就是按人类理智之所及,靠人们的苦心研究,可以日新月异地,在天主圣神的指导之下(若14:25,26),由其中取得更深的奥理。不过,这祇是对它更多的明瞭,而绝对不是对它本身的增补,因它根本毫无缺陷可言。任何的增添、弥补都是异端邪说,是谬理,是诽谤。

    见教会、启示、《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