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一词,原是来自阿加得文,意思是「占领首位的人」,指在巴比伦、埃及、波斯等王宫内尽职的显要人物(创37:36;39:1;40:2,7;艾1:2;达1:7-11,18;列下18:17;20:18;耶39:3,13;见宗8:27),后来演变而成为国王的心腹人物。又因为王后及嫔妃服役的人都是阉割去势的人,所以宦官亦指一切在国王后宫内尽职的人。虽然他们中有些并不是阉割的人。在以民及其他东方民族中,亦用此名来指军事将领或外交人员(撒上8:15;列上22:9;列下8:6;9:32;编上28:1等)。
按以民的法律,阉割的人不能参与团体的生活及公开的敬礼,因他们已没有生殖的能力(申23:2-9;见肋20:18),但这里所指的这些阉割的人,只是指那些有自然生理缺憾的人,而不是以手术而去势的人,盖《圣经》上绝对禁止对动物或人实行阉割的手术。由此可知在以民的观念中,没有生殖能力的人是最为不幸的。《圣经》上却有些地方以这些不幸的人能表示出很高尚的精神:「阉人不应说:看!我是一棵枯树!因为上主这样说:『对那些遵守我的安息日,拣选我悦意的和固守我盟约的阉人,我要在我的屋内,在我的墙垣内,赐给他们比子女还好的记念碑和美名,我要赐给他们一个永久不能泯灭的名字』」(依56:3-5;参见智3:14;玛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