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宠[救恩史](Grace,Gratia[HistoryofSalvation,HistoriaSalutis])
「恩宠」,或「神宠」,或「神惠」等名词,广义的说,是指天主赐给世人的各种恩佑,使人达到他的最后目的或宗旨,即所谓永生。依据这概念,非但「启示宗教」,就是非启示或所谓的「自然宗教」,也都含有神宠的一些意义。事实上,除基督的圣教外,其他的宗教一般都没有圣宠或宠爱的那种严密概念,即天主自愿而无代价地,赐给世人那种让人成为自己的义子,成为自己的继承者,使他有分于自己性体(伯后1:4)的恩赐。既然在《圣经》上圣宠的道理不是启示于一时,而是逐步发展的,自然在《梅瑟五书》中,我们决不会找到那在圣保禄及圣若望着作中,所记述的圣宠的教理。
在本题中,我们先陈述圣宠的重要名称,然后依照《旧约》和《新约》的提示,研究圣宠的概念和圣宠知识的演进。
一、圣宠的主要名称
在希伯来文《圣经》中,圣宠的主要名称为:
1. hen,即「垂爱」「得宠」(创19:19;39:21)、「姿色」(箴31:30)、「慈惠」(咏45:3)等。hen的语根为hanan,即「恩待」、「厚待」(创33:11)、「表恩情」(依27:11)、「怜恤」(拉1:9)。由同一语根,生出haninah(耶16:13)。这另一名词,思高译本译作「怜爱」。
2. 《旧约》中,指示圣宠最普通的名词也许就是hesed,即仁慈(创24:12;米7:18等)、慈爱(咏5:8)、慈惠或慈悲(依63:7)。
3. 另一语根raham,原谓「怜恤」(依13:18),也是很重要的。由这动词所生出的名词rehan;指示母亲对其子女和天主对世人所怀的「怜恤」。思高《圣经》将它译为「怜悯」、「抚恤」(依9:16)、「怜恤」(申13:18)、「爱怜」(欧1:6)、「怜爱」(咏103:13)、「怜惜」(依27:11)、「表示怜爱」(依30:18)、「大施爱怜」(耶31:20)等。
4. razon,原谓「中意」、「悦纳」、「喜爱」等,准此「在悦纳的时候」(依49:8)一句,其基本的意义就等于:在施恩宠的时候,参见依58:5:「上主悦纳的日子」。大概说来,上主的razon是指他所喜悦,所爱慕的。
这些名称在希腊通行本里,常译作charis及eleos;再说,《新约》上每次记载的charis所刻划出的意思,远超过《旧约》书上同名词所包含的意思,甚至有的学者说,《旧约》就根本缺乏一个能比拟《新约》中charis的类似名词。这不足为奇,《新约》是在圣言降生并救赎人类之后写作的,它的作者、尤其是圣保禄所使用的charis一词,自然充满了一些古人从未闻到的事,从未怀着的思想。可是这不是说,《旧约》没有圣宠的概念,只不过在《旧约》中实在缺乏一个与charis同样丰富意思的名词罢了。
以下我们应再指出charis与charisma这两个名词,在《新约》中所含的主要意义:
甲、charis所具的意思是:
1. 「动听」、「温和」,见路4:22;哥4:6。
2. 「宠幸」、「恩爱」,见路1:30;2:52。
3. 「功德」,见路6:32,如基督的「恩宠」(迦1:6;宗15:11;罗5:15等处),几乎等于「基督的功德」。
4. 天父或其圣子耶稣所赐与世人的「各种恩赐」,见罗3:24(恩宠)铎2:11;3:7;希2:9。同样的概念亦见于书信问候词及结论内:「愿恩宠与平安…」,见罗1:7;格前1:3;格后1:2;罗16:20,24。
5. 很值得注意的是:「恩宠」这名词,往往指天主父因着基督的伟大功德,所赐给人的各种超性恩赐:如救赎、成义、信仰、宠爱、常生或永生;并且也指基督圣教,或本着《福音》所宣讲的《新约》,见宗13:43:「二人(保禄和巴尔纳伯)同他们谈话,劝他们务要坚持天主的恩宠」,即天主耶稣的《福音》。
6. 以「恩宠」一词,有时也转指所谓的「宠佑」,如格后12:9:「有我的恩宠为你够了」。
7. 「恩宠」有时也指职务及圣召,见罗1:6;迦2:9。
乙、charisma(恩赐)与「恩宠」的意义往往相同或相似,如格后1:11;罗5:15,但也有其特别的含义:
1. 指圣职或圣事的圣宠,见弟前4:14,弟后1:6:「不要疏忽你心内的神恩」,「藉覆手所赋予你的恩赐」。
2. 指婚姻内或婚姻外的贞洁圣宠,见格前7:7:「每人都有他各自得自天主的恩宠」。
3. 凭自然或超自然的资质,服务他人的宠佑,如伯前4:10所载:「各人应依照自己所领受的神恩,彼此服事,善做天主各种恩宠的管理员」。
4. 最后,这名词也指示凡裨益教会或信徒的种种非凡恩典,如说预言、治病等,见罗12:6;格前12:4,9,28,30,31,及本辞典「神恩」条。
注意在思高译本内,charis通常译作「恩宠」,charisma则译作「恩赐、神恩或奇恩」。
二、圣宠与救恩史
(甲)
《旧约》圣宠的问题与《圣经》上的其他大问题、如原罪、救赎、罪恶、成义、圣事等,具有分不开的密切关系。为了《圣经》对圣宠所记载的教理几与救恩史同化了,故此笔者拟藉着圣宠的道理,首先解释天主如何以自己的「慈爱和忠信」拯救了世人,即宽赦世人的罪恶,圣化人,使他成为义人,成为天父的义子和天国的继承者;如何藉着自己的圣子拯救堕落的人类,使他们从新获得所失的恩惠,而且获得比所失的更丰盛。这的确是天主的奇妙计划,也是救恩史的真谛。只要我们用心思考,就可明白「救恩」的本质便是「宠惠」,故此「救恩史」也就等于「宠惠史」或「圣宠史」。再说,这种观念不是笔者本人的创见,而是《圣经》原来的启示,这从《旧约》来说,只要征引《智慧篇》(特别是10-19),便不难心领神会;从《新约》来说,只要阅读罗1-11;弗1-3等章,也可一目了然。
天主创造人按照自己的肖像,是因为要他们藉着自己的宠惠成为天主的义子,为能分享他的性体和他的光荣;罪恶虽叫人失落这种尊位,可是天主的计划终不能落空,富于慈爱的天主,藉着他的宠惠和藉着相应这宠惠的世人的信仰,仍然拯救了人类;换言之,天主参与人类的历史,只是为了救赎人,为了提高人性,而天主的最伟大参与,即是遣发自己的圣子耶稣基督降世,做人类的救赎主。在耶稣降世以前,救恩的普遍性因各时代的牵制而暂受到限制,但在耶稣降世后,救恩则如日出东方,达及地极,超过时间和空间;的确,「凡有血肉的,都要看见天主的救援」(路3:6),这出于依撒意亚的预言,现在看来,的确符合事实,信而有征了。
救恩史与人类的历史是分不开的,这不外是说,救恩史并非开始于我们信仰的祖宗亚巴郎,而是早在我们的元祖亚当和厄娃的时候,便已开始了。天主一造生了人,就提升他占居超性尊位,将自己的宠爱赏赐了他,叫他成为自己的义子和朋友。但后来为了公义,他要人表明自己的忠诚,而人在试验上竟惨告失败,故此天主惩罚他,却也同时给他预许了未来的救恩。不论创1-3三章的文体是多么民俗化,究竟是记载了天主的启示,和天主教的基本道理,即惟一的全能天主造化了万有,也特别造成了万物之灵--人,且赏赐人宠爱,而人因着所犯的原罪,甘心情愿远离天主。虽然如此,最后的胜利者不是诱人犯罪的魔鬼,而是由于爱创造了人类的天父,换言之,就是「天主救众人的恩宠」(铎2:11;弗1:3-14等)。《智慧篇》的作者早已看清了救恩史,不外是世人的罪过和天主的恩宠的交替,以及这种交替的终结,即圣宠的胜利,因而有10:1-4的那段描述。救恩史的原理既然这样,现在就依照这原理来说明,救恩史或「天主救众人的恩宠」的一些特点。
从亚当到亚巴郎这一段时期,人类生活在地球上究有多少年,是一项属于科学的问题,并不是神学家应解释的问题。属神学的问题乃是:究竟那些很多很多的人,即所谓的「异民」,不论他们是生活在圣子降生以前,更具体的说,生活在亚巴郎以前的人,或生活在圣子降生以后的人,对于「救众人的恩宠」可有什么关系?神学家凭着《圣经》的启示,认为这大多数的人也生活在圣宠范围内,理由是:
1. 万民有如万物,非但是天主造成的,且也是天主养活而治理的(创10;申32:8;依40:25;41:8-10;42:10-12;49:6;51:4-5;52:10等)。
2. 以民的被选拔不是一种轻视异民的举动,反之,按天主的启示,亚巴郎被选拔是为万民公共的大利益而进行的,亚巴郎要成为万民的福源。圣保禄说得好:「天主在过去的时代,容忍了万民各行其道,但他并不是没有以善行为自己作证」(宗14:16,17)。
3. 天主既然治理万民,所以他从没有忘记万民,而且事实上,他以自然律,即那刻于人心上的良知,以及他的照顾,他所赏赐与万民的恩惠,照圣保禄所说,证明了自己不只是犹太人的天主,而且也是外邦人的天主(罗3:29)。
从以上所述看来,似乎应该说天主的圣宠--或按《智》的作者的话,天主的智慧--从没有离开人类,所以虽然《新约》更合理地称为圣宠的时期,然而《旧约》也是天主圣宠的治绩。这没有别的,只是因为《旧约》原是为《新约》的准备而建立的,即是说,《旧约》和《新约》的济世措施,并没有呈现一种彼此相违的状态,相反,而是有着一种一脉相通而趋向完成的状态。吾主耶稣在山中圣训中和圣保禄在其书信内,关于表面看来显得很严厉的《旧约》宗教的争论,其直接受到口诛笔伐的,究竟不是天主藉着梅瑟所定下的法律,而是历代人们对这法律所加的「传授」(谷7:3),即那些先人曲解法律的传授。
事既如此,深思静虑的人不免要问:天主怎样准备了自己圣子降生的时代呢?这问题就如一切有关圣宠的问题一样,非常深奥精微。依照《圣经》的启示,我们只能说:
1. 天主没有舍弃法律以外的人,即外邦人;在这些外邦人中也常有着天主的子女(若1:52),即常有着「与天主往来」的许多义人(创5:24);可是为了实行拯救人类的计划,天主选拔了一个特属于自己爱顾的民族。这个选拔,不论如何表示天主对以民之眷爱,究竟是一种眷爱全人类的办法,及拯救全人类的大道。天主不是亲口对亚巴郎说明了这选拔的宗旨吗?他说「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我必祝福你,使你成名,成为一个福源。……地上万民都要因你获得祝福」(创12:2,3);所以,我们可用现代神学家的话来说:以民的选拔,正是为了救助人类。
2. 如果特别着眼选民的生活,这民族的生活真可谓得天独厚,满渥了天主的宠惠,甚至可说,选民的历史同时也是圣宠的历史,或更清楚的说,是救恩的历史。事实上,不论是《旧约》或是《新约》,救恩史之所以能出现,只是因为天主,为了拯救世人,不断地将各种恩宠赐给了世人。这救恩的圣宠,在天主方面说,是一项救人的志向,一项救人的行为,一项救恩的遗产,并且也是一项救恩的势力;在世人方面来说,乃是一种祝福,或一项「福源」。
关于私人和圣宠彼此间的关系或反应,请参阅「成义」条。在下,我们只略述在《旧约》时代,天主如何全般地把圣宠分赐给选民。在《旧约》时代,天主分赐圣宠的途径乃是:
(1)天主给亚巴郎和其他宗祖所许的「诺言」(创12:2,7;13:15-17;17:5-8,21;22:16-18;26:2-4,23,24)。这诺言包含着:
1. 「许地」。这许地将是亚巴郎后裔的产业,且按《新约》的玄理,许地是诸超性恩惠的预像(见宗20:32;迦3:18-29;弗1:14-18;5:5;哥3:24;铎3:7;希6:17;9:15;雅2:5;伯前1:5等处)。
2. 「后裔繁多」(创13:16;22:17等处)。
3. 万民藉亚巴郎的后裔所要蒙受的洪福。诺言所含的第二及第三恩赐,事实上是彼此分不开的,因此,《新约》通常总是把它们联合起来讲论。实在,圣保禄屡次提及亚巴郎的后裔繁盛,并不只就他的血统而言,且也包括那些效法他的信仰的异民;再说,按圣保禄的道理,万民所以获得祝福,并不是凭着亚巴郎的许多后裔,而只是藉着亚巴郎的那位至尊的后裔:默西亚、耶稣,见罗4;迦3:6-29。天主许给亚巴郎的诺言,既然全靠天主亲口所说的话,自然具有无比的确实性和永久性,并且预言万民都要藉着亚巴郎的后裔,而蒙受祝福,也就是此诺言。
(2)圣宠的第二条途径便是法律,即梅瑟的法律制度,它是继诺言之后,为天主赐与选民的恩惠。法律这制度不但没有取消诺言,而且它们二者在某些观点上,具有完全的相同点,比如创业主就是天主,在诺言制度如此,在法律制度亦然,便是一例。
应该注意,虽然法律与诺言彼此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却缺乏诺言的永久性和普遍性;再说,由于法律制度依据西乃盟约,即一项双边的合同,因此,法律制度的直接对象便是选民-以色列,结果,它就不十分着意普世的人类;也就为了这原故,在法律制度之下,弊端的发生就不易控制了。实际上,弊端也的确发生了:选民过于热中和主张国家主义,便是其中的例子。这些缺点,在堕落的人类说来,自是难免的。话虽如此,法律既由天主藉着梅瑟所颁发,又因为给人规定了美善的指示,因此,它仍是美善和圣洁的。
法律制度带来的其他好处,就是在它的制度下,出现了一些其他的事,这些事都很清楚说明法律真是天主的圣宠中的一项特宠。这些巩固法律或扩大法律势力的因素乃是:西乃盟约(出24等章),肋未司祭盟约(耶33:19-22;拉2:4-9),被天主圣神引导的若苏厄(户27:18-23;申34;德46:1-12),以及各位民长(民3:10;6:34;11:29;13:25;德46:13-15)。
民长中最伟大最有权威的,就精神来说,应首推撒慕尔。撒慕尔非仅是个民长,同时也是一位先知。他凭着这双重责任,建立了达味王朝,且为天主与达味所立的盟约打开了一条大道。从以上这些事实看来,谁都可以瞭解天主的宠惠是怎样的在活动着(德46:16-23;撒下7)。藉着达味,非但宗教的歌曲得以推广,而且宗教本身也内在化了。同时人们还瞭解到,宗教系系于天主的圣宠及信友的信心和信仰这一真谛。因此,在这里我们除提出达味和后来的圣歌编着者外,也该言及历代所有的先知,即从撒慕尔起,至公元前第三世纪的历代先知。
诸先知对于圣宠的教理,其贡献之大,自是有目共睹;但事实上,谁更致力更有效地领导选民了解圣宠的意义,并着选民仰仗圣宠而生活,是《圣咏》的编着者,抑或是先知们?却是很难肯定的。我们也许只可说,二者的职责虽殊,但在达致的终向上,却不分彼此。先知们决不是反对法律和司祭职的人,其实,先知们的职责既来自法律,当然也是依据法律的精神而受调整的(申18)。他们解释法律的真义,也卫护法律的精神,他们卫护这种精神至于斯极,甚至急切抵制虚礼,是屡见不鲜的。谁审慎考察先知们的品行和教理,一定会不由得叹赏他们,而称他们为真宗教的宣道者和圣宠的宣传者。先知们的宣讲,虽然未曾舍弃自然界和自然律--这也只属于偶然的事,他们宣言的枢纽,毕竟是属于超性界的事,即天主的圣宠。明乎此,要明瞭先知们的宣讲所以总是不离那些高尚的论题,如盟约、以民的选拔、上主的忠诚和以民的背信、上主的爱情和选民的负心、上主不能改变计划和那不断变换的人类历史,以及那朝三暮四的人心,就不会有困难了。
在先知们宣讲的各高尚论题中,其最为动人而又最高贵的,莫过于默西亚论,或默西亚主义。的确,却也不可忘记,默西亚实在是天主赐给人类的一切恩宠中的一种最大的恩宠,而讲论默西亚的道理,逻辑地不能不讲论天主的伟大圣宠的道理和教义。默西亚将是新盟约的中保和圣宠的浩大泉源。他占有圣神,并要向信仰他的人,赏赐圣神;藉着默西亚,天主许给亚巴郎的诺言,要普及于万民(迦3:14)。
(乙)
《新约》《旧约》中的圣宠道理,尽管多么深奥精妙,只不过是替在《新约》时代中,充份赐予世人的圣宠,作了启示的准备而已。实在,天主的圣宠全然显露在降生为人的圣子身上,故此吾主所创立的《新约》,经常简称为「天主的恩宠」(宗13:43),宗徒们和教会所宣讲的《福音》,经常亦称为「天主恩宠的《福音》」(宗20:24),或直接称作「恩宠的话」(宗14:3)。
虽然《新约》不反对《旧约》,而完成了《旧约》,可是《新约》那么深远地超越着《旧约》,甚至它该合理地被保禄和伯多禄称为「新受造物」。圣保禄且淋漓尽致的把《新约》的新奇性刻画出来,保禄说:「所以谁若在基督内,他就是一个新受造物,旧的已成过去,看,都成了新的」(格后5:17)。藉着降生为人的天主圣子耶稣基督,一种新奇性的确在占领着全世界:耶稣所立的盟约就是「《新约》」(哥3:10;格前11:25;格后3:6;希8:8,13;9:15等);他宣讲的道理就是新的教理(弗3:5-9;哥1:25-28;参见谷1:27);信服耶稣的门徒就成为「新人」(弗4:22-24;参见哥3:9,10;罗6:6;13:14;伯后3:13;默2:17;3;6:4;21:1-5)。由于这新生活,天主的义子「以新的心神事奉天主」(罗7:6)。
先知们在预言《新约》时,便曾言及这《新约》的法律应系于爱心、正义、忠信和对天主的智识,且说天主要给世人换颗新心、因为天主要将自己的法律铭刻在人心上(欧2:18-25;耶31:33;32:37-41;则36:26-28;37:27等处)。吾主耶稣果然将诸先知所作的预言实现了,他曾给自己的门徒颁布了「一条新诫命」,即信友们应在互爱中生活(若13:34;15:12;若一2:78;若二5)。要知道这《新约》的新生命是那里来的?若望已十分清楚的教训了我们,他说:「于是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中间,我们见了他的光荣,正如父独生者的光荣,满溢恩宠和真理。…从他的满溢中,我们都领受了恩宠,而且恩宠上加恩宠,因为法律是藉梅瑟传授的,恩宠和真理却是由耶稣基督而来的…」(若1:14-17;参见铎2:11-15)。
那么,既然「新生活」是由圣宠和降生为人的天主子耶稣来的,世人又如何能获得这圣宠,这新生活呢?《新约》的答词虽不一致,但其深邃的意义却是一致的。全部《新约》无疑在教训我们:除非藉着信仰,人绝对不能获得圣宠,换言之,不能成义。藉着圣宠,人就密切属于基督,成为基督奥体的肢体,生活在基督内,能同基督,能藉着基督光荣天主圣父。
圣保禄解释圣宠的奥理,很爱使用「在基督内,在主内,在圣神内…」这类语词,换言之,保禄喜爱用基督的奥身道理来阐明圣宠;圣若望则有些不同,他直接把圣宠视作「永生」,或视为生活天主的最大恩惠--圣神。一些现代的神学家说:圣保禄的圣宠学是动态的,而圣若望的圣宠学则是静态的。这话骤然听来,或许不错,但只是醒目而实缺乏真实性。事实上,两位圣作者着眼点虽有所不同,可是他俩注视的客体却是同一的客体,他们所引出来的教训也是同一的教训。至于圣伯多禄,他在两封信上所讲的圣宠道理,不仅与保禄的教理颇相同,而且还给圣教会留下了圣宠的最完善定义:「基督…藉着自己的光荣和德能,将最大和宝贵的恩许赏给了我们,为使你们藉着这些恩许,在逃脱世界上所有败坏的贪欲之后,能成为有分于天主性体的人」(伯后1:4)。最后,应该注意,保禄、伯多禄和若望这三位《新约》中的圣宠博士、虽然如上所说,他们的观点各有所不同,但三位却都把圣宠的效能归功于救主的宝血。见罗3:25;希9:14;伯前1:19;若一1:7;默1:5;7:14等处。
三、圣宠知识的演进
在《旧约》时代,或具体的说,从达味为王时起,到主耶稣降生为止,圣宠的道理,除了藉着法律、礼仪、先知和启示,得以逐渐进展外,还藉着流徙、返回故乡和智慧文学,获得了开展。
因着流徙,尤其是巴比伦的流徙,选民体味天主的圣洁,和选民自己对他所应遵守的忠信,可更透澈了。再说,充军期中的先知们,尤其是厄则克耳和依撒意亚晚年的门徒们,经常颂扬天主的圣宠,天主永存无限的仁慈。他们更详细讲解了圣宠的特点,尤其是它的普遍性。《智慧书》的作者在这一点上,一方面接受了诸先知们的遗教,另一方面有时--如在《智慧篇》中--把圣宠照顾和智慧三者视为同一事物。这些训诂,按笔者看来,对于帮助读者简略明白《旧约》中圣宠的概念,即救恩史,和《新约》中的那高深绝妙的圣宠道理,当有相当的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