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旧约》中亦有不少的书信,但正式及具体的书信却只见于《新约》中,它共有书信二十一封,其中十四封称为保禄书信,其他七封称为公函。
一、书信方式:
按当时的希腊、罗马习俗有下列特点:
a. 信首:以写信及收信人的名字及地位开始,接着是问候语及感恩辞,有时相当冗长(罗、弗),并附有祝福「恩宠」及「和平」语句。
b. 信体:多属讨论神学及伦理的问题,答覆疑难,此一部份的长短每信各异,由便条式的短信(费、若二、若三),至书卷性的长篇大论都有(罗、希)。
c. 信尾:很少有无结尾的书信,它包有:问候、最后的忠告、私人的嘱托等,有时保禄在此亲自执笔加上数语后而签名,以证信之真实可靠,并非伪造。
二、文体:
首先我们要注意的,是在《新约》中的书信与函件是有分别的,大致说来,保禄及若望的着作被称为书信,因为它们富有交流论辩的文件,私人的事件,个别的环境,友情的流露,具体事件的判决及答覆,并有时视环境及收信人之不同而颇具幽默感;但同时这些书信的作者亦没有忘记他们主要的教导人的天职,及教会团体的利益,因此,而有教义、伦理、法律及礼仪等的阐明。希伯来书是一篇以书信的方式发出的讲词,其他的着作则属函件类,雅是一封牧函,伯前是有关圣洗圣事的基本教义及赞词,伯后及犹是两个谕函,若一则是一份告全体教友的函件。
三、编辑:
保禄的书信大都是由宗徒自己口授,而由秘书撰写的,中间不免有停顿的地方,这就是何以在他的一些书信上,好似有上文不接下文的现象的原因。当然,秘书除了在撰写及修辞之外,在编辑上亦有他的参与。这点可以很显然地见于希、牧函、犹、伯前、伯后。至于其他的书信大都由宗徒自己动笔书写。格外是圣保禄的个性在其他的书信上尽形流露,活泼激昂,热烈认真。
关于书写的速度,学者意见不同,比如《罗》书有人谓费了九十八个小时才完成,但亦有人谓十一小时足矣。写后将书信卷起来,捆以绳带,加上印章,交给可靠的人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