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砸死(Stoning, Lapidatio)
    在《旧约》中执行死刑的方式,大都是以石头砸死。执刑时先将罪犯拉出营地,村庄或城市之外(肋24:14-25),而首先投石的人,应是罪犯的见证人(申17:7)。

    应受砸死的犯人有下列数种:那些敬礼邪神的人(出22:11;申13:9,10;17:5;肋20:1-5),咒骂天主的人(肋24:14-16;24:23),不守安息日(户15:32-36),婚前失落童贞的少女(申22:21),许配与人后而仍与第三者有奸情的未婚妻(申24:23-24),忤逆不孝的儿子(申21:18-21),不守「毁灭律」法律的人(苏7:25),辱骂君王的人(列上21:10),甚至数次抵人的疯牛,也应以石头砸死(出21:28-29)。通奸的犯人在《旧约》中,只说应受死刑,只有在《新约》中才清楚地说明,应以石头砸死(若8:5)。

    犹太人亦曾数次以辱骂天主的罪名,企图以石头砸死耶稣(若10:11;11:8)。教会的首位致命者斯德望,死于乱石(宗5:56;见希11:37)。圣保禄也受过这种刑罚,虽然未致于死(格后11:25)。

    见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