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神圣(Holiness, Sanctify; Sanctitas, Sanctificare)
    「神圣」一词,是一个绝对的宗教名词,与一切的宗教有关,天主的本性本体是神圣的,故此一切与天主有关联的人、地、事物以及节日,亦都是神圣的。

    一、《旧约》

    「神圣」在希伯来文上的原意是「割断」、「分离」,但它并不是消极的被隔离放弃的意思,而是积极的被分离开来,而加以保存、祭献、祝圣的意思,是以在《旧约》上「神圣」一词,是提上主威严的专用名词或形容词,唯有天主自己是绝对神圣的(依6:3),其他的一切都是神圣的反面,是绝对不神圣的,唯有天主自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出15:11;撒上2:2)。天主多次称自己是神圣的,因为他的名字(即他的本性)是神圣的(咏99:3,5,8;肋11:44;19:2;20:26;21:8;依40:25),也正因此,只有天主自己可以祝圣自己,即将自己的神圣性表示与人及一切受造物(依5:16;则20:41;28:22,25),是天主自己建立及重整以民的神圣性(则20:12;37:28),祝圣安息日(创2:3),祝圣梅瑟(出19:10,14)、若苏厄(苏7:13)、约伯(约1:5)、撒慕尔等人(撒下16:15)。任何事物(约25:5),任何人不能自称为圣(约4:17;15:14;25:4-6),因为一切的人,都是处于罪恶状态中,而生活于罪恶中,是与惟一神圣的天主对立的。

    罪恶的反面,是圣德及伦理,因此,渐渐地伦理与圣德开始相提并论,固然《圣经》上有时提到至高伦理的天主(创18;出3:5),但伦理是人类圣德的主要基础,是以天主命令以民应成为一个「圣洁的国民」(出19:6)。肋17-26章的「圣洁的法律」,强调的就是这一点,因为天主憎恨一切的罪恶(哈1:13;咏5:5),故此天主多次对人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咏89:36;亚4:2)。

    天主更将自己的圣善作为人成圣的标准:「你们应是圣的,因为我是圣的」(肋11:44;19:2;20:26)。因为天主是神圣的,故此他惩罚一切的罪恶(苏24:19),连最小的过犯他也不会放过(撒上6:20;撒下6:6),因为「至圣的天主必因公平而显为圣」(依5:16);但是由另一方面来说,天主也是至仁慈的,他必以仁慈来救援赦免人的罪过(依41:14;43:3,14;45:18-19;47:4;欧11:9)。

    一切与天主有密切关系的,都应是圣的,都被称为圣的:天使们被称为圣善的天使,因为他们与天主接近往来(约5:1;15:15;咏89:6-8),以民是圣洁的,因为他们是天主的选民,是天主的占有物(肋20:26;申7:6;26:19等),而天主是「以民的圣者」(依用此称呼达二十九次1:4;5:19,24等处;参见耶50:29)。当然这种团体的圣善,是应建筑在个人圣善的生活上的(咏16:3;34:10,18;依4:3;6:13;达7:18,27)。

    礼仪上的圣洁,是为保护内心的圣善不可或缺的。首先司祭应是圣洁的(出29:1;肋21:7,8)。大司祭的金质礼冠上更刻有「祝圣于上主」的字样,以示提醒(出28:36)。有「纳齐尔」愿的人,亦是被祝圣于上主的(户6:5-8)。上主的居所及他显现的地方,更被称为神圣的地方,诸如苍天(咏20:7)、着火的荆棘丛(出3:5)、客纳罕地(匝2:17;咏78:54)、耶京(咏46:4;依48:2;52:1)、熙雍山(依27:13;耶31:23)、以民的会幕(出28:43;肋6:26)、耶京的圣殿(列上6:16;咏5:8),格外是至圣所(出26:33)。为恭敬天主所订立的节日,也都是神圣的,比如安息日及其它节日(创2:3;出35:2;肋12:16;23:4,7-8,21),甚至于连礼仪中用的器皿及牺牲也都是神圣的(出28:38;29:33;肋2:3;户4:15;18:3;编下35:3)。其次如供饼(撒上21:5),乳香(出30:35),油(出30:25-31)以及祭衣等(出28:2,4;29:29),也都不例外。

    二、《新约》

    《新约》接受了《旧约》的传统观念,即天主的本性本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依撒意亚的「三圣歌」(依6:3)重新见于《新约》中的默4:8,天主是「圣洁真实的」(默6:10),耶稣基督称自己的父为「圣父」(若17:11),旨在指明天主是绝对神圣的。基督的神圣性亦多次被提到(谷1:24;路1:35;4:34;若6:69;若一2:20;默3:17;宗3:14;4:17,30)它是信友圣德的原因与基础(若一2:20;伯前1:15,16)。基督是神圣的,因为他是天主(路1:35),因为他占有天主圣神(谷1:24;路4:34)。他犹如天主圣父亦是「圣洁真实的」(默3:7;见罗1:4;伯前3:15)。他被天主圣父所祝圣(若10:36)为使人因着他而成圣(弗5:2,6),是以他的一生是绝对纯洁无罪的(伯前2:22;若一3:5)。他就是那位「上主的仆人」(宗4:27),是圣洁的司祭(希7:26-28)。耶稣自己也强调他是无罪的(若8:46;14:30)。

    虽然《圣经》上说耶稣被祝圣,并且自己祝圣了自己(若10:36),是为使他人获得祝圣(若17:19;弗5:2,6);但是祝圣他人的工程,却是天主圣神的主要工作(见路1:35;玛3:11;若20:22;参见若15:26;16:23;宗2:1等)。他格外使信友们成圣(罗15:16;得后2:13),并且保护信友们的圣德(若14:26;16:23)。信友与圣神的关系是如此的密切,故此信友被称为「圣神的宫殿」(格前6:19)。

    犹如《旧约》时代,曾经有一个应当作「圣洁的国民」的民族,在《新约》时代亦然(伯前2:9;见出19:6)。但是这个《新约》时代的圣洁的民族,却不再是由于与上主订立的盟约,而是由于同耶稣的结合,是被天主圣神而祝圣的(格前1:2;罗15:16),在他们中,再没有犹太人与外邦人之分,构成这个民族的一切份子,皆称为「圣者」(罗1:7;15:25;格前1:2;16:1等)。这个新圣民的圣善,在于弃绝世俗、恶魔及躲避一切罪恶(宗26:16;弗2:19),在于「分享圣徒的福份」(哥1:12;得后2:14;伯前1:15;弗1:16)。个人方面的圣善,则是藉着罪过的赦免(格前6:11;弗5:26),及与天主的重新和好而获得(罗5:9;格后5:18),亦即是藉着信德(宗26:18;犹3;得后2:13)及圣洗圣事(弗5:26),而加入天主圣民的团体。但是为成为这个团体的一个真正份子,个人本身方面的圣洁伦理,是不可或缺的(玛5:8;弟前1:5;弟后2:22),是以在《新约》上祝圣与取洁二种礼仪是相提并论的(格后7:1;默22:11;格前7:34);是来日获得天堂永福及光荣的基础(得前4:3;希12:14)。《新约》在这一方面的强调,是远胜过《旧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