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坛或祭台,神台等,非但是以民宗教,而且几乎是所有宗教的一项公物。依据希伯来、希腊、拉丁、中文等语的原本意义,祭坛是一座用以献祭的高台。虽然这样,祭坛这名词有时也用作指示举行各宗教任何礼仪的处所。就许多宗教的教理来讲,祭坛是神祇和人相逢的地方;牺牲、供物、祝祷等,就是在这个相逢地方的重要或附属的原素。
按《圣经》的记述,诺厄是第一个给上主筑了一座祭坛,以便献上全燔祭的人(创8:20);有的学者以为亚伯尔既然奉献了祭品,应该也建筑过一座祭坛(创4:4)上古的祭坛是以堆起的土或石头建筑而成。这个习俗,除了在闪族诸民族外,在其他民族中,直到现在也可见到。筑祭坛的原因,照古来的以色列历史,就是因为它是天主显示的地方,因此,各位圣祖在某地蒙受了天主的显示,就在那里建筑祭坛,见创12:7-8;13:18;26:25;35:1等处。在祭坛上,不但献上全燔祭,却也奉献其他的祭献,如和平祭和供物。由于祭坛是神与人相逢的地方,所以人为了表示自己的敬畏,把它用篱笆或栅栏围绕起来,意思是将这「圣地」从它的四周「俗地」隔离开来。事过境迁后,这块祭坛周围的地,也逐渐被视为圣所,当作殿宇的最理想处所,因为围绕着祭坛的地方,也分享祭坛的神圣。
在闪族所立的祭坛傍,经常也竖立着一根石柱,按许多学者的意见,这个石柱是为记念天主的显示(见创28;35:14等)。以色列人的祭坛,就如许多民族的祭坛一样,都具有四个角,这四个角算是祭坛最神圣的部分。死刑犯只要能握持其中一个,就可保全性命。这四角的神圣性与特权究怎样解释呢?有人说,四角代替祭坛旁的石柱,所以彰明天主的临在。这说法自无不对,但笔者倒以为四角之所以神圣和具有特权,是由于在行祭时,它们被洒过祭牲的鲜血所致。
住在埃及的以民是否也曾建有祭坛?无法确定。然而当十二支派,在梅瑟领导下,离开奴役之地--埃及,在西乃山藉着梅瑟与天主订立盟约后,就建立了两座祭坛,一座全燔祭祭坛,一座献香祭坛。两座祭坛设置在帐幕内,就如后来在圣殿内一样。
在《出》20:24-26立法者决定选民应怎样建筑全燔祭坛。它应用土或用自然的石头筑成。但因为在旷野中,以民时常飘泊流动,居无恒所,因而梅瑟规定建造一座易于搬运的祭坛(见出27:1-8;38:1-7)。由上述经处,可知后来撒罗满在圣殿内设置的全燔祭祭坛,大概就是仿效旷野中那可移动的祭坛。撒罗满放弃了梅瑟所定的一些特殊规则,因为他所设的祭坛是有固定性的(见列上8:64;9:25;列下16:14;编下4:1等)。
梅瑟时代的香坛--也称「金祭坛」(户4:11)其样式、构造、目的,在《出》30:1-10记述得非常详细,而撒罗满圣殿内的那座香坛,略载于列上7:48;编上28:18;路1:8-9所记的香坛是指黑落德所修建圣殿内的香坛。
厄则克耳先知详述的未来全燔祭祭坛的样式,一方面记念撒罗满圣殿的祭坛,另一方面是为供给日后修建圣殿和祭坛时,所应采取的样式和尺度。米市纳(MiddothIII1)和若瑟夫(B.J.5,6)所记载的尺度,虽然互有出入,但其要略却完全相符。不过这两位作者所记的尺度,实言过其实。其所以如此,笔者以为是由于两书的作者受了《厄则克耳默示录》文体的影响所致(则43:13-24)。
在《新约》内,祭坛只记载于《希》13:10:「我们有一座祭坛,那些在帐幕内行敬礼的人没有权利吃上面的祭物」。这《新约》的祭坛,因与牺牲密切结合,明显地指示圣体圣事,或圣体的圣桌。对于基督的信徒来说:祭坛也表示十字圣架,而《新约》的祭献--弥撒--神秘地而也实在地是主耶稣十字架上祭献的重行,见《路》22:19-22。圣若望在神视中,看见了在天主宝座前,有一座天上的金祭坛,这一种神视,只有一种神秘的意思,那便是,天主叫若望看到天堂,一如地上的圣殿一样罢了(默8:3,5;9:13;14:18;参阅出25:40;宗7:44;希8:5)。
见祭祀、圣殿、石柱、立像[铸像、神柱、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