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对死人居处的原始描写。古代的宇宙观是很简陋的,它以人居住的地面为中心,地上的天空是天主的居处,地下的阴间,则是亡者的居所。不过《圣经》上所说的阴间,与其他民族的观点是不同的,在那里既无阴间的鬼神,又没有死后的赏罚,是以人人平等相处(依14:9-11,15;则32:18-32)。那是一被阴影黑暗所笼罩的地方,充满灰尘、腐烂、蛆虫,既见不到天主的圣容,更不能颂扬上主(咏115:17;6:6;依38:18),是一去不复返的地方(约16:22),寂静被人遗忘及丧亡的地区(咏49:17;88:12-13),是一座深渊。
这种关于阴间的可悲观念,直至《旧约》上的「复活」及「不死不灭」的道理萌芽之后,才渐次消失(达12:1-3;智2:1-8;5:15-16)。而阴间变成专为惩罚恶人的地方,这在《新约》上是非常明显的。
见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