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古代祭礼的一种方式,普通是以酒、油、水或血,使之倾流而完成祭礼,这尤其在客纳罕人的祭仪中占着首要的地位,但为以民仅有次要的价值,盖它很少独自成礼,常与其他的祭礼连合而一并举行,比如在「全燔祭」中,司祭应将牲血洒在会幕门前祭坛的四周(肋1:5),或将酒洒在祭坛脚下(出29:38-44;肋23:18;户5:15;亦见德50:15-17)。在「和平祭」中亦然(肋3:2,8,13),但在「赎罪祭」中,司祭应以牲血洒会幕的帐幔七次,或涂抹祭坛的四角,而将剩下的血倒在祭坛脚旁(见肋4)。在「每日祭」和「春季荐新节」的祭祀上,则应以酒作为奠祭的祭品(见出29:40;肋23:13;户15:1-12)。
达味口渴难耐时,将所得来的少许的水奠在上主前,虽非正式的奠祭,但一定也多少含有宗教的意义(撒下23:16;编上11:18)。
圣保禄曾提到「奠我的血」(斐2:17)及「我已被奠祭」(弟后4:6),无疑的,宗徒的意思是,他生命的终结--为主的流血致命--将如献于上主的完善的祭品(见罗1:9;15:6)。
见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