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划 蜂蜜(Honey, Mel)
    巴力斯坦的牧畜业向来很发达,又是多花之地,故此奶及蜂蜜是它丰盛的特产,于是也就有了「流奶流蜜」的地方的称呼(出3:8;肋20:24;户13:27等)。它的蜂蜜不只可供本地人的需要,且可以外销至提洛(则27:17)。「甘甜如蜜」的说法在《圣经》上也屡见不鲜(则3:3;见民14:18;咏19:11;119;103;德24:20;49:1;默10:9-11)。蜜可以单独吃食,或与其他食物搀合而食(出16:31;肋2:11;依7:15-22;耶41:8),甚至可作药材(箴16:24),及作初熟之果或什一之物,献于上主;但不可作为祭品(肋2:11;编下31:6)。

    由上述我们可以断定,虽然《圣经》上只提到野蜂蜜(申32:13;民14:8;撒上14:25-27;咏81:17;玛3:4等),从来未曾提及人工的蜂蜜,并且考古学者也未得到确切的蜜业的证实,但不可否认的,养蜂学在圣地自古以来是十分发达的,不然,如此丰盛的产品,只靠野蜂的供给是不可能的。我们虽没有直接明确的证据来证明此说,但与其同时的赫特人的法律上(即在以民进入圣地的时代),却明文规定了偷窃他人所饲养的蜂巢应受的惩罚。

    蜜是温柔及善良的象征(歌4:11)。蜜固是甘甜的,但不可贪食,应有节制(箴24:13;25:16)。上主的言语犹如蜜之甘甜及富于营养(咏19:11;119;103;箴5:3)。这亦是《厄则克耳》及《默示录》作者的感觉及提证(则3:3;默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