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划 跪伏(Fall on knees, Genua flectere)
    跪拜之礼,在各东方民族间是尊敬的表示,尤其是战俘或奴婢所行之礼。在以民间无以跪拜之礼对某人表示尊敬的习俗,《旧约》中所说的「叩拜」(创23:7;27:29;33:3;撒上24:8,9),大约是指头额触地,而非真正的曲膝跪拜。盖只有天主才有权接受人的跪拜之礼,是以摩尔德开曾拒绝向哈曼跪拜(艾3:2-5)。另一方面撒罗满(列上8:54;编下6:13)、达尼尔(达6:11)、厄斯德拉(厄上9:4,5)等都曾跪向上主祈祷。

    在《新约》中有耶稣以此方式在山园中的祈祷(路22:41),其次有斯德望(宗7:60)、伯多禄(宗9:40)、保禄(宗20:36),并且宗徒明言屈膝之礼只用为天主(罗11:4;弗3:14;哥1:20),及超越一切万有的耶稣(斐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