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字在希伯来文与其他语文亦然,有两种意义:
1、本意或字意:即普通所说的人或动物的头颅(创3:15;28:18)。
2、借意或寓意:
a. 以头来代表整个的人或个体(民5:30;出16:16),中国亦有这种说法,如「人头税」。
b. 某一物件的最高部份,如山头(创8:5;依2:2),建筑物之顶端(创11:4),因此,有「角石」之称(匝4:7),是以以民习用动物之头来点缀家具的上端,这点可由考古学得到证实。
c. 有领导权的人对其属下来说被称为首,如「上主要在一天之内,砍断以色列的首尾」(依9:13),意即首长和平民。大司祭之对其他司祭亦称为首(列下25:18;见依19:15;米2:13);演变而成为一个团体的领导人:军长、民长(民11:9;欧2:2)、家长(编上26:10)等;丈夫称为妻子之首(格前11:3;弗5:23);基督为教会之首(弗4:15;5:23;哥1:18;2:19)、为万物之首(弗1:22;哥2:10)。中国亦有「大头子、小头子、头头、头目、首长、首脑」等说法。
d. 某一国家的政府所在地,谓之首都(依7:8;宗16:12)。一队、一批、一伙在《圣经》上也屡次以「首」来代表(民7:17,20;撒上11:11;13:17)。一日之初亦称为一日之首(哀2:19;民7:19;户10:10)。
e. 除上述所说之许多借意外,《圣经》上也有不少的以「头、首」为主的成语:使某人昂首抬头(咏3:4;27:6;110:7;德11:1),意即扶助支持某人;摇头表示嘲笑或幸灾乐祸(咏22:8;依37:22;哀2:15;玛27:39);蒙首以表示痛苦或羞耻(撒下15:30;艾6:12;耶14:3),皆与中国的说法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