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划以上 谦逊(Humility, Humilitas)
    谦逊德行是人心灵的一种状态,自知自己软弱无能,且又充满毛病罪恶,因此,在天主面前自谦自卑(罗12:16;雅4:10;伯前5:6)。这种状态也可能是本身的处境所造成的,比如贫穷、病弱、灾难、受人卑视等(创29:32;申26:7;咏9:14;18:28;路1:48;格后10:1),但这种可怜的处境,若不是出自本身的罪过,而是来自上主的试探,则是一件光荣的事,是上主爱人的表示(友8:27),天主自会使这些人在人前受光荣(格后7:6;咏34:19;约5:11;德11:13)。

    耶稣说「凡贬抑自己的,必受举扬」;他自己就是「良善心谦的」(路14:11;18:14;玛11)。在《旧约》中,谦逊是得上主的恩惠的最好准备(德3:20),是智慧之源,因为她使人清楚地认识自己(箴11:2)。在《新约》中,她是接受天主圣宠的基本条件(雅4:6;伯前5:5;斐2:8)。人不只在天主面前应有谦逊的心灵,就是在同人前亦应如此(伯前5:5),视其他一切人都比自己好(斐2:3;格前15:8,9;弗3:8;玛20:26,27;路22:26)。罪人更应有谦卑的心情,因为谦逊与悔改是分不开的,是相等的(咏51:19;依57:15);谦逊又是祈祷有效的最好条件(友9:16;咏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