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之一,是由驴和马交配所生的杂种,毛短,头耳长,身材高大,强健有力,故能负重行远,且不易生病。虽然梅瑟法律上明文规定:「不可使你的家畜与不同类的配合」(肋19:19),但圣地的骡子却远自达味时代已有,且为人所珍贵利用(列下5:17;依66:20;编上12:40;编下9:24;厄上2:66)。骡子多次是盛典中的坐骑,几乎是王家贵族们的专用畜牲(撒下18:9,10;13:29;列上1:33-38,44;10:25;18:5)。厄则克耳先知论及提洛的商业时,也提到它贩卖托加尔玛地方的骡子(则27:14)。咏32:9将糊涂愚蠢的人比作骡马。
骡子在全部《新约》中虽未被提及,但我们由历史知道罗马人占领圣地时确曾使用了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