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划 厄弗所书(Epistle to the Ephesians, Epistola ad Ephesio
    《弗》是四封「狱函」之一,按《保禄书信》的惯例,除了致候辞(1:1,2)和祝福辞(6:21-24)外,分为教义(1:3-3:21)和训导(4:1-6:20)两大部份:第一部份以「天主的奥秒」为主题,介绍那位以自己的宝血,使天主和世人合一的教会元首——基督,他就是天主的奥秘;第二部份则劝勉信友们,努力相称所受的宠召,脱去旧人,穿上新人,戴上基督的武器,在具体生活上,成个光明之子。

    一、收信人

    按1:1,《弗》是写给「在厄弗所的」信友的。可是,《保禄书信》最古的抄本66P(抄于第三世纪初),却没有「在厄弗所的」这些字样。若我们细察书信的内容,这书信也好像不是写给「厄弗所城」的教友,因为:一、保禄是厄城教会的创立者(宗18:19),且在该城居留了三年之久(宗20:31),对信友们实有父子亲切之情(宗20:37,38),但《弗》却缺少亲切感,也大反其他三封狱函的惯例(斐4:21;哥4:10-14;费23:24),没有给厄城的信友转达他的助手们的致候,连厄城信友熟识的弟茂德(宗19:22)和阿黎斯塔苛(宗19:29)的问候,也没有转达(参阅哥4:10;费24);尚且,按1:15;3:2-4及4;21,作者与收信人好像从未相识;二、按2:1,2,11,12;3:1及信中训示的语气,收信人好像全是归依基督的外邦人,但厄城教会却不只有外邦人,且还有犹太人(宗20:21),而犹太人的成份也很强(宗18:19,20;19:2-8,13-17)。因Marcion(第二世纪)说《弗》就是《哥4:16》所说的「劳狄刻雅书」,现代学者Cerfaux则说是写给一切外邦人的信。但是大部份学者则跟随Beza(一九五八)的意见,认为《弗》是一封同时写给多个以厄城为中心的亚细亚教会的公函。至于「在厄弗所的」这些字样是怎样补写在后期的抄本上(S和B。可是在抄本442上,则为后人擦掉了),学者则意见不一。

    二、作者

    关于《弗》的作者问题,圣教会从宗徒时代的教父开始,直至上一世纪,都一致以《弗》为保禄的作品;尚且,信中1:3;3:1-3;4:1也明文指出作者是圣保禄。可是,自《圣经》批判学兴起以后,有些学者则否认《弗》是圣保禄的作品。他们的理由如下:一、文体方面,《弗》与其他《保禄书信》迥然不同,例如在《弗》内有三十九个全本《新约》中「独有字眼」(hapaxlegomena),八十三个其他《保禄书信》——牧函除外——没有的字,三十六个《《新约》》其他作者有,而保禄不用的字。此外《弗》的作者喜爱用组合字和修长的词句(1:5-14,15-23;2:1-10;4:11-16);二、内容方面,《弗》的神学观念,如论及教会、基督、基督妙体等,比其他书信,尤其是比《哥》讲论得更完美和更深入。因此,不能与《哥》,有同一的作者,也不能是保禄在生时的作品,因为这神学的完美深度,需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才可演绎出来。因此,他们有些说《弗》是一封《保禄书信》的后期增订版(Goguel),有些说是一位在厄城附近编辑《保禄信集》的门徒,在一世纪末(八七~九二)写成的作品(Milton),也有说,是一位门徒在保禄领导下,以《哥》为蓝本的作品(Benoit)。

    可是,这些学者否认《弗》是保禄作品的证据,仍未能推翻教会一千九百多年来的主张,因为:一、文体方面,其他证实是保禄所写的书信,也有类似的文体,例如《迦》也有二十二个「独有字眼」,而《罗》3:21-26;《格后》9:8-14;《哥》1:3-8,9-20等处,也有修长的词句;此外,其他书信也不是没有组合字。值得注意的是《弗》也有22个在《《新约》》中,只是圣保禄特用的字眼;二、内容方面,既然我们承认《圣经》是在天主默感下写成的,那么,具有深度的神学理论,不一定要求一段较长的演绎时光。因此,我们认为《弗》的作者仍是保禄。无疑的,这并不是说每字每句都由他亲手执笔写成的,他尽可以口授而叫一文书笔录,甚或指出纲要,而叫一弟子写作。因此Benoit的意见,可能有它可取之处。

    三、神学

    《弗》与《哥》有密切的关系,大可称为《哥》的引伸,是保禄作品中神学最高妙,诗意最浓厚的书信。写作目的与《哥》同,就是针对当时的邪说,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哥》略重摈斥,《弗》则重于积极宣讲真理。要是《哥》被学者称为基督元首论,则《弗》可称为基督妙体论。其摘要如下:

    天主将永世以前隐藏着的奥秘(3:9),启示给先知和宗徒们(3:5)。这奥秘就是他在创世以前(1:4),在他爱子内所定的计划(1:9):就是使天上地下的一切——不分外邦人或犹太人(3:6)——总归于基督元首(1:10;4:45)和角石(2:20),使他们藉着基督获得义子的名分(1:5),成为天主的家人(2:19),在基督内结成一体(4:16;3:6),成为基督的圆满(1:23),而在圣神内成为天主的宫殿(2:21,22),叫他们不但个别地成为圣洁无瑕的(1:4;2:10),而且集体地成为一个堪当进到天父台前的(2:18;3:12)光耀的教会(5:24),为颂扬光荣他(1:6,14;3:21)。这个奥秘是基督的奥秘(3:4),是《福音》的奥秘(6:19),是高妙莫测的《福音》(3:8),是天主对人类的祝福(1:3),是他慈爱的选召(1:4),是他自动赐与的恩宠(这是圣保禄反覆强调的:1:6,7;2:5,7,8;3:2,7,8,29;4:6,7),是他爱的工程(1:5),酷爱的结晶(2:4)。这一切的一切,全以基督为中心和重心。值得注意的,是「在基督内」及类似的字句,在这短短书信中,用了近二十多次(以希腊原文计算),如在基督内(1:3,10,12;2:6;4:32)、在基督耶稣内(2:7,10,13;3:6,11,21)、在耶稣内(4:21)、在自己爱子内(1:6)、在他内(1:4,7,9,11a,13b;3:12;4:21)等。正是为了这个缘故,信友们应常更深入地了解和体味天主在基督内,对我们的这份高深广远的爱(3:18,19)因而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圣善的新人(4:24),设法到达天主在这计划中要我们——个别和整体——到达的基督圆满的年龄(4:13)。这才是真正的富裕(3:19):只有以永恒不变的爱去爱他(人而天主的基督),我们才真能分享他这计划愿带给我们的恩宠(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