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上主、雅威、厄耳、厄罗音、厄里雍、至高者]
(God,Deus[El;Jahve,Iahve;Eloim,Elyion;MostHigh,Altissimus])
一、天主的名称
A、在中国上古时的我国人,
称至上之神为天、上天、帝、上帝、天帝。「天」不是指天际而言,而是指「人格神」(梁启超),或按墨子所说:天下之君子,天也。依我国经书,「天」造化了一切,治理一切,按正义赏善罚恶。一般民众称他为「老天爷」,或「天老爷」;许多中国格言,非常生动地表出天(主)的全能、全智、公道和仁慈。
当回教传入中国之际,为表示至上之神——天主,是「至知、至全、至善、至大、至精、至微、至严、至密尽」的,遂称他为「真主」和其他名称,如主宰、真宰、尊大的主等。
景教即由天主教会分出的聂斯托利派,很细心地逐渐寻找一个适合的名称,为能无错误地指明那「造化匠成万物」的真神,这从他们用的天主的名称可以看出。聂氏派在起初也以「佛」(!)称天主,或把《圣经》上天主的最普通的两个名称
按唐时口音,音译为「序婆」(Ievha-Jehova)和「阿罗诃」(Aloho-Eloah),但国人不明此名含义,故在道理论文中称天主为「无元真主阿罗诃」。此后,也称天主为「一神」、「天神」,有时也称为「世尊」、「天父」、「慈父」等,最普通的称呼是「天尊」。
天主教在元朝传入中国,可惜有关传教事业之文件,未存留下来;及至明朝末叶,天主教传教士复来中国,起初用「天」或「上帝」来指真神或至上之神。不久以后,就用「天主」一词,以迄于今。「天」不但不是泛指天空,而且取自《圣经》。人都知道,《旧约》的作者,尤其是从充军时期开始,直到玛加伯时代,屡次将至上之神或真神称为天主:天地大主(厄上5:11),上天大主(厄上7:12,23),天上的天主,上主(编下36:23;厄下2:4,20;纳1:9),天地的主宰(创14:19)。
B、在《旧约》:天主的名字在《旧约》内,最普通的有两个:
I、El,Eloah,Elohim
,其语根似乎为「Ul」,意思是「强有力者」。这三字不仅指真天主,也指异民恭敬的神明,或在特别圣地崇拜的神祇,如「他旁边并没有外邦的神」(申32:12)「埃及的众神」(出12:12)等。
按希伯来文Elohim是复数名词,每次指真神时就用此复数式,全如单数式所指一样。此种复数应如何解释,学者的意见不一:很多学者,尤其是犹太博士,解释此种复数式为「尊严的复数」(PluraleMajestatis);其他学者,尤其是现代的学者,说这种复数式,是指各神的各样德能,各种力量,都集中在真主身上;还有其他学者以为这种复数,乃指一个抽象的观念,如罗1:20「为神的本性」(Theiotes-Divinitas)。
II、《圣经》上使用最多的真神的名字,是「雅威」,即上主,《旧约》记载六八三二次,而El,Eloah,Elohim总共还不到三千次。「雅威」是以色列的天主的固有名字。一般而论,「天主」一名,理应是指造成天地的真神,而上主——「雅威」一名,则指那位将自己启示给世人的同一真神(见出3;6:2-7)。因此,将「雅威」译作「耶和华」的古时音译法欠妥。思高学会按希腊、拉丁、叙利亚及直到第十九世纪的大多数译本,在中文《圣经》内,通常把「雅威」译作「上主」(Kyrios,Dominus,Mar),但有时为了清楚起见,尤其在注解上,也保留了原音,即「雅威」,见依36:7,10;出5:1,2等。
「雅威」此名的含意,最妥善的解释,是「自有者」。按《圣经》的说法,天主是「有」,意思是说:天主就是那个「完全的有」。而「完全的有」包括三个要素:「自有」、「必然有」、「无限有」,此三要素决不能使用于任何受造之物,惟天主三样俱备:天主是「自有」的,不然就不是永远的天主;天主是「必然有」,因为既是「全有」,便不能不有;天主是「无限有」,是说天主以外,不能有独立自有的有,不然天主就不是「全有」。为表示「雅威」一词所含有的天主是「全有」的这种意思,有的学者,尤其是犹太学者,喜用「永在者」,以代替「自有者」。其他学者把「雅威」解作:使万物出生者,即造物主,或:叫自己的诺言付诸实行者,即「诺言的成就者」。以上的解释,均根据原文语根Haya;其他学者则以为语根并非Haya而是Hawa,所以把「雅威」解作:「浮荡者」、「飘游者」等类名词,意即「雅威」是天上的神,他如风游行上界,无处不到。Wellhausen根据这个意思,把「雅威」更具体地解作「发闪电者」,Lagarde解作「呼吸者」,「神」;Beer解作:「施暴风雨者」;Marti释作:「使下雨者」等等。
笔者以为「自有者」或「永在者」这种解释更合乎原文,且与含有此意的各经节相符合,如出3:14;列上18:22-40;欧1:9;依40:28;43:10-13;44:6;耶10:10等。
除此二名外,《圣经》上还有不少其他名称,简单地表示真神之属性和美德。今提出几个这类名称,为了解天主的概念,很有帮助,也许比高深的理论,更有益处:
「万军的上主」,或「万军的天主」(经上应用凡三百余次),这名称有几种解释:
(a)以色列军旅的天主,
(b)星宿的天主,
(c)天神的天主,
(d)恶神的主宰,
(e)宇宙的主宰,或万有的天主等。
最后的讲法颇与希腊通行本的译文KyriosPantokrator,「万有的总持者」,或「全能的上主」相似,也很受现代学者的赞赏。笔者觉得「万军的上主」(JahvehSebaoth)此一名称,不但指明天主的全能,而且也引领选民——《旧约》的天主选民和《新约》的天主子民——想到此一概念:是天主在推动人类的历史,以履行自己的计划。
「永生的天主」(ElHai),此名称表示天主是各种生命的来源,它直接反对「死神」(咏106:28)、「虚幻」(咏46:5)、偶象等概念;又表示选民所崇拜的真神,不属于一种抽象的观念,如「神明」、「神祇」、「神」等,而是指「一位」、「某一位」,即超越万有的「永在者」那一位。由于天主充满生命——凡有生命之物,都是从天主获得存在而生活——由于天主起誓时,或指自己的生命,或指自己的神圣(即圣德),或仅指自己,可以合理地推论说:天主是生命(申30:20),亦是圣主(亚4:2)。
发誓的词句,其中主要的是:「我生活至于永远」(申32:40),「我永远生活」(依49:18),「我永在」(耶22:24),「我指着我生命起誓」(索2:9;则5:11;14:15;16:48;17:16,19;18:3;20:3;34:8;35:6,11等)。「永在、永生、生活的天主」,这类语词充满《旧约》全书:见苏3:10;咏42:3;84:3;列下19:4;依37:4,17;耶10:10;达6:27;德18:1等。圣保禄在希6:13-20讲明了天主起誓的深意。
「全能的天主」,原文作Shaddai,ElShaddai,或七十贤士译本通常译作「全能者」(Pantocrator),其他希腊古译本(Aq.Sym.Theod.)译作「自足者」(Hikanos)《拉丁通行本》「全能者」或「全能的天主」;中文《圣经》内,将Shaddai译作「全能者」(户24:4,16;卢1:20,21;咏68:15;91:1;则1:24等),ElShaddai则译作:「全能者天主」或「全能的天主」(创17:1;28:3;35:11;43:14;48:3;49:25;出6:3等)。约伯传作者使用这称呼称天主最多,一共有三十一次。
这名称的意思,根据依13:6;岳1:15及《七十贤士译本》,「全能者」的讲法,似乎更为可取;其他的讲解:「下雨的神」,「山岭的神」等,似乎过于精微难明。这名称指明天主那不可抵抗而胜过一切的力量,它和「大能者」(Abhir创49:24),以及「依撒格所敬畏的天主」(创31:42等)相类似。
「至高者」,原文作Eliyen,更多次作ElElijon或JahvehElijon。这名称在经书上指惟一的真神。腓尼基人(见P.G.21,77Eus.PraeparatioEvangelicaI,10)称呼他为「上天之主」(Beelsamen),把他与太阳神视为同一神明;「上天之主」超越一切神明,正如太阳超过一切天象一样;换句话说,在腓尼基多神教藉着太阳神之敬礼,逐渐接近了一神教。这种现象亦发生于埃及,但历史上却无证据,可资证明在以色列民族中,也发生了同样的现象;相反,《圣经》从创世纪起,直到默示录为止,只承认惟一的真天主,虽然详述天主的启示渐渐发展,直到「那在父怀里的独生者,身为天主的,他给我们详述了」天主(若1:18:参见希1:1-4)。至于「至高者」这名字,参阅创14:18-20,22;户24:16;咏18:14;21:8;46:5;50:14;73:11;77:11;87:5;91:1,5;依14:14;德41:6;哀3:35,38;达7:22,25,27等;《新约》中也用此名称,见谷5:7;路1:32,35,76;6:35;宗7:48;16:17;希7:1。思高中文《圣经》内,通常译作「至高者」,可是按原文有时也译为「至高者天主」,「上主至大至尊」(咏47:3),或按上下文译作「至尊无对」(咏83:19),「最尊贵者」(咏97:9)及「至上者」(哀3:35,38)。
「永恒的天主」(创21:23)。ElOlam也是真神最古名称之一,关于这名称的意思,天主在依44:6亲自解释说:「我是元始,我是终末,在我以外,没有别的神」;见耶10:10:「永远的君王」,达12:7:「永生者」,参见罗16:26。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者将咏110:4稍加修改作:「你照默基瑟德的品位做永生者的司祭」,如此,本句与创14:18-22似乎更为相合:创称「至高者」,咏称「永生者」,就是指造天地的惟一天主。
「主宰」,原文作Adon,Adonai,即「主人」(拉1:6)。有时,《旧约》经文内,在「雅威」圣名之旁,插入Adon,因为自充军期开始,「雅威」为一般犹太人成了应避讳的名字,故此代替「雅威」而读作Adonai,「主人」或「主宰」。这名字指明天主是万物的主宰,因为他造了天地,治理万物。在思高中文《圣经》译作「主」(依3:1;19:4;申10:17),「吾主」(依1:24;10:16,33;出24:23),「上主」(出23:17;列上3:10;咏114:7),「君」(咏136:3);通常译作「主宰」(拉3:1),如「全地的主宰」(米4:13;匝4:14;6:5),「大地主宰」(苏3:11),「普世的主宰」(咏97:5)。
「圣者」或「圣主」,原文作Qadosh,按原文语根Qdsh的原始意义,乃是「分开、洁净、祝圣」(人、地、物)而献与天主之意。但当《圣经》称天主为「神圣」(撒上6:20),「神圣可敬」(咏111:9),「至尊至圣」(咏99:3,5,9)时,不但指出天主之超越性,及其与世人和受造之物中所有的天壤之别;不但论及他的一种属性,一种圣德,而且也指明他那最深奥的本体。天主的本性就是「至圣」,当他把这「圣德」显示出来时,就是「天主的光荣」,因此,耶稣称天主为「圣父」(若17:11)。
《旧约》很多次称天主为「圣」(依5:16;6:3等),「神圣的天主」(苏24:19;依5:16;撒上2:2等),或简称「圣者」(依40:25;约6:10;箴9:10;30:3;哈3:3)。很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一句,此句除指选民承认真神造化了万有(依17:7),救援人民,尤其自己的选民以色列外,还特别说明天主与以色列建立了盟约,故此,以色列是天主的子民,天主是以色列的天主。因着这项盟约,天主宣布:「我……是在你们中间的圣者」(欧11:9);因此,天主命令选民要成为圣的,「因为——他说——我是圣的」(肋11:44,45;19:2;20:26;21:8)。
「忌邪者」或「忌邪的天主」(申6:15),天主的这个名称与「圣者」很相似。身为「神圣的上主」,不能不恶恶,不能不渴望世人得幸福。天主这种忌邪的心,就是他对人们所怀有的「极度的热情」,因着这忌邪之心,他对人发怒,有时且惩罚人,但他的居心,常是为了人们的好处,即为了人们的永乐。
思高中文《圣经》内,形容词Qana-Zelotes常译作;「忌邪的天主」或「忌邪者」(出20:5;34:14;申4:24;5:9;6:15),但抽象名词(Qineat-Aemulatio)即天主所怀有或表现的「忌邪之心」,则按照上下文的意思,译作「嫉邪的心」(户25:11),「愤恨」(申29:19),「妒火」(则5:13;16:38,42;23:25;35:11),「妒恨」(则35:11;依59:17),「妒忌」(则36:5;38:19),「怒火」(依42:13),「热爱」(依63:15),「妒爱」(匝1:14),「热诚」(列下19:31;依9:6),「热忱」(依26:11)等不同的名词。信徒应以「热火」(咏119:139),以「热忱」(咏69:10)以「热诚」,还报天主的「妒爱」才是。参见罗13:13;格后11:2;迦1:14等。
「天父」,《旧约》称天主为「父亲」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他创造了人,并且按照自己的肖像造成了人,而是因为天主曾选以民作自己的子民和特产,应按此意解释申32:6「天主是生育你,创造你,使你生存的大父」,及依63:16;耶3:4;拉1:6(参见耶2:27);德51:14。由于君王在以民神权政体上居于崇高地位,故特称君王为天主的儿子,也特称天主为君王的「父亲」(撒下7:14;咏89:27);但天主也是孤儿、贫穷困苦者的父亲(咏66:6;参见27:10;103:13)。在《旧约》末期,以色列个人,也已觉得天主是自己的父亲(德23:1;51:14),而智慧篇的作者,亦已预觉天主是众人的父亲,固然,天主与选民具有特殊的父子关系,但他由于创造并照顾众人,也是众人之父。见智9:1;11:25-27;咏103:13。关于《新约》中主耶稣所详述的天主父道,见本文三。
天主是牧人(Roheh-Pastor):《旧约》的作者(关于《新约》,见耶稣基督条),喜将牧人对羊群具有的态度和行为,贴合在天主身上。牧人引导、聚集、分开、养活、解救羊群等行为,天主对人类也全作到。将天主比作牧人,不是因为古人惯称君王或其他上司为牧人——荷马、味吉尔等;在周礼地官、州长亦称牧人、牧者、牧夫、牧司、牧伯、牧师——而是来自对畜牧生活的体验。以牧人指天主的譬喻,见创48:15;49:24;依40:11;56:8;63:11;耶31:10;50:19;则34:11-16;37:22-24;欧4:16(指司祭);米7:14;匝10:8;13:7;咏23;28:9等。上述咏23全篇,就其温柔和依赖之心来说,理宜称为宗教文学中的珠宝。
天主是盘石(Zur-Rupes):称至上之神为「盘石」,不仅以色列如此,其他闪族亦然。其他类似名称是:岩石、保障、避难所、盾牌、角(大能救主)、堡垒、藏身处、救主(撒下22:2,3)。这些名称的意思不外是:天主救护人,保护人,使人平安放心。在旷野由击打盘石涌出的活水,使人民畅饮而免于渴死;从主耶稣被刺透的圣心涌出的血和水,即各种圣宠恩赐,以养活信徒度超性的生活(出17:6;若19:34;格前10:4)。「盘石」亦指不改变,无法抵御的上主的强力。这番深意领读者对吾主的训示(玛7:24;16:18),和宗徒们的教导(罗9:33;伯前2:6等),更加了解;参见申32:4;撒下22:47;依17:10;26:4;44:8;咏18:32;27:5;31:3;61:3;62:8;73:26;89:27;95:1等。
「正义的上主」(JustusDominus):这句话,有时当作一种宣誓词,或一种表示悔改心情的用语,也有时,尤其在晚期作品里,几乎成为天主的一种名称;原文Zadiq,在思高中文《圣经》内译作「正义、公义、仁义、至公至义、公正不偏的」上主或天主。经上有的地方,用这句话指明天主按本性是公义的,而且不能不是公义的(出9:27;申32:4;依45;21;索3:5;咏112:4;116:5;145:17;厄下9:8等);还有的地方,指明天主在施行审判上,是至公至义的(耶12:1;达9:14;约34:17;咏7:12;11:7;119:137;129:4等);最后,也有的地方,揭明天主给人所加的刑罚是理所当然的,合情合理的(哀1:18;厄上9:15;厄下9:35;编下12:6;智12:15;巴2:9;达9:1-19等)。
「慈悲宽仁的天主」:除了「上主」、「天主」、「吾主」以外,天主最普遍的名称,或许是「慈悲宽仁的天主」。《旧约》晚期,犹太人照出34:6撰出一个意义高深的可爱名字「仁慈者」。此名,在主耶稣以后,犹太人颇乐于使用,而且回教人士也采用了。如今这名字不但见于可兰经中——「普慈独慈安拉乎」,而且在其他书籍和礼仪经文上,也屡见不鲜。
《旧约》最重要的经文是:出34:6;申4:31;岳2:13;纳4:2;咏18:38;86:15;103:8;111:4;145:8;厄下9:17,31;编下30:9等。天主仁慈的对象是:
a. 人类:(创3:15),德18:12说:「……上主的怜爱,临于一切有血肉的人」。参见智11:24;咏145:9。
b. 选民:申13:18;30:3;列下13:23;依14:1;27:11;30:18;49:13;54:8;60:10;耶12:15;31:20;33:26;则39:25;欧1:6;2:6,25;米7:19;匝10:6;依54:10。
c. 耶路撒冷圣京:匝1:12;咏102:14;103:13;116:5等。
d. 寡妇和孤儿们;依9:16;55:7等。
e. 罪人:岳2:13-18;则18:32;咏51等;
f. 贫苦人:依11:4;亚2:7;咏41:1;72:13;约5:14等。至于天主的慈悲,最安慰人心的话,可说是哀3:22一句:「你的仁慈朝朝常新」。
注意,希伯来文为表示天主的慈悲,通常使用两个动词:Raham和Hanan。这两个动词在思高中文《圣经》,按上下文之意译作:怜悯、抚恤、施恩、怜悯、怜恤、恩待、施惠、表示怜爱、怜惜、厚待等。
附注:犹太人在公元前一世纪,不敢直称「雅威」(上主),因为这个名字,在圣殿外,应予避讳,不可直称;因此,通常以下列几种名称代替这「不可言的名字」——「雅威」:
a.主、吾主(Adonai);
b.「可赞美的那位」(Baruc);
c.「至圣名字」(Hashem);
d.「实有」(Maqom);
e.「鉴临」或「存在」(Schekina);
f.「住所」(Hamaon);
g.「光荣」(Hakkebod)。
二、《旧约》里天主的概念
上古时代的人,没有不相信天主或神明存在的。这种信仰引导他们的生活,包括个人、家庭及社会性的生活。他们应遵行的道德诫命,都是至上之神或神明的旨意。古时没有无神论者,柏拉图所谓「无神者」(Atheos),仅指那些不恭敬其国家公开敬礼之神的人。在《旧约》中,「无神者」特指将天主法度置之不理而生活放纵的人,见咏14:1:愚妄的人心中说:「没有天主」(咏53:1;依32:6将这种愚妄态度描写得极为生动)。一直到希腊文化时代,以民从来不曾感到有证实天主存在的必要。天主的存在是最真确实在的事,人不必证明天主的存在,只应寻求他。见申4:29;匝8:21;耶29:13;欧5:6,15;索2:2;咏40:17;69:7;105:3等。自从希腊怀疑哲学和伊壁鸠鲁的思想进入以民之间以后,智的作者提出了因果的原理,不仅证明天主的存在,也揭示了他的威严和弘德。见智13:1-8;罗18-20。人既不必要去证实天主的存在,那么,他的义务就只限于寻求天主(亚5:4,6,14),即归向天主。今问:此天主是谁?他是列祖的天主,而且是造成天地,治理万物的主宰。《圣经》从创世纪首句到默示录末句,只认识这位惟一无二的天主。笔者以为一神论是人类原始的宗教。这纯净的宗教,由于人的放肆于恶,日趋堕落,于是所谓自然宗教,便应运相继而生了(智13:8-14)。真天主给以民启示的真宗教,乃是归于原始的宗教,即惟一神之敬礼。那么,如果有人诚心信仰惟一的真天主,这种信仰不一定因为四周的人都钦拜偶像就要改变;相反,如果真天主保护这些信服一神的人,这种信仰和由这信仰而生出的敬礼,按本性来说,不是照社会学派(Durkheim)拟定的规则而发展,也不是按进化论者所发现的原则而前进,却是自我发展,有如一个生活的有机体,顺序渐进,由小而大,由不完美而至于完美。这是《圣经》所表示的真宗教的面目。因此,现代的人所信仰的天主,正如巴斯噶(Pascal)所说,不是哲学家的天主,而是列祖、诸先知所崇敬的天主。可是《圣经》有些地方,似乎证实连在梅瑟蒙受天主的启示,并把启示宣传给选民之后,以色列人民还一面相信自己的天主——「雅威」,是惟一的全能的天主,而另一方面,也相信其他的民族具有自己的神明,即他们应敬礼的神,例如民11:24;撒上26:19;列下3:27。这种现象如何能与天主的启示相合?一些学者为解答这种疑难,将惟一神论分为两种:一种称为实行的惟一神论(MonotheismusPracticus),另一种称为理论上的惟一神论(Monotheismustheoreticus)。这种讲法确有至理,即连现代的基督徒虽然多少次保存着正确的信仰,但不常按照这信仰而度生活。还须注意,以色列人居住在四周都是敬拜邪神的民族中,关于教义、道德和礼节,不能不受那些异教民族的影响。
其他学者仔细研究以色列宗教史上这种现象说:人应该注意民俗化的宗教和正式的宗教,前者所显露的缺点,如果研究得好,会引人对后者,即正式宗教的美德,更加瞭解;同样,研究正式的宗教,再将它与民俗化的宗教作一比较,也会使人瞭解,人在精神上能够堕落到什么地步!
那么,在以民的宗教史上,就连一点进化也没有吗?进化是有的,但那只是天主启示自己是惟一真神这种信仰的一种自然顺序的进化。以民所保持的这种绝对的惟一神的信仰,在人类历史上是惟一的独有现象。埃及法郎阿克纳东(Akhnaton)于公元前第十四世纪,也曾尝试过要建立一个惟一神的宗教,但他一长逝,他的试图也跟着完了。波斯的玛次达(Mazda)宗教,虽然有些地方也相似以民的惟一神论,但绝不能说它在公元前约五百年中,影响了犹太教;公元前第五世纪以后是否影响过,学者的意见很不一致。但不论如何,谁都承认波斯的一神教,由于主张二元,一善一恶,不能说是纯粹的惟一神教,虽然关于伦理,就如佛教「净土宗」一派一样,它真达到了高峰,而且甚感人心。
1、天主的超越性
在阿克纳东着名的太阳歌内,神祇居于万物之内;阿氏之惟一神教,未全然脱离泛神论和内在主义的谬误。斯多噶派的思想也不例外。换言之,高度文化民族的宗教,连那些明明趋向惟一神主义的宗教,从未能脱离泛神论及内在主义的迷惑;反之,天主的的超越性,既可在一些原始民族的宗教中找到,又在以民的宗教中,随处可全然纯正地发现。
按照东方宗教的讲法——中国上古的一神主义,「天」或「上帝」的概念,笔者以为是特殊而可惊奇的——神祇的势力自限于一带地区(见列下5),但以民恭敬的「列祖的天主」的统治,却是无远弗及,无地区,无国家,无大帝国能阻碍它。天主超越空间,连他存临的圣殿,也不能容纳下他:「上主,以色列的天主,天和天上的天,尚且容不下你,何况我所建造的这座殿宇」(列上8:23-27;亚9:3-8;咏139:7-12)。天主并非大自然界的一部份,而是它的造主和主宰,因为万物是他,而且为了他而造成的。连被一些民族崇拜的太阳、月亮、星宿,也只不过是天主为了人的益处,而创造的东西。诸民族和一切大帝国,在他面前,似乎毫无价值:「看哪!万民像桶中的一滴水,如天秤上的一粒沙;看,岛屿重如一粒灰尘。黎巴嫩不够当柴烧,其中的野兽不足作燔祭。万民在他面前好像乌有,在他看来只是空虚净无」(依40:15-17)。
天主超越性的这端道理,除了极其彰明他的创造工作外,同时也驳倒神体流出说(TheoriaEmanationis)。万物不是由天主本体流出的,而是被他强有力的话,从无中造成的(创1-2:4;依42:5;45:18;咏33:6-9;148:5等)。
因着盟约,以色列成了上主的民族和特产,可是这层密切的关系,一点儿也不限制天主对其他民族自由的作为。先知们不断宣传以民的地位,完全出于天恩;天主原来能够拣选其他民族,却选了以民,并不是因为以民有特别的功劳,而只是出于天主自己的圣意,见《亚》。
除了空间以外,天主也超越时间,换言之,他是时间的主宰,他绝不受在时间中所发生千变万化事故的影响。在时间以前,即「群山尚未形成,大地寰球尚未生出,从永远直到永远,你就已经是天主」(咏90:2),千年在他面前有如昨日,万物都要新陈代谢,但是天主却永存不变,他的寿命无尽无限(咏102:12,13,25-28)。因此,天主说:「我是元始,我是终末」(依44:6;48:12)。天主的生命是绝对完美的,既不能减少,也不能增添(约7:20;35:6);明乎此,就容易明瞭他是惟一无二的天主,他创造一切,超越一切,他什么也不需要的这端道理。在这里很值得注意的,是以民四周的宗教,在「巴耳」(Baal)男神之旁,总是安置着一个女神;可是在以色列的宗教中,绝非如此,甚至在希伯来文内,连女神这个名词也没有。这事实间接足证明一切生命,都是由他全备满盈的生命而来的;为传递生命,决不需要两位性别不同的神明。
与天主的超越性极密切相连的是他的威严,他的神圣,他的永生,他的不可达的光荣。
a. 威严:没有谁,没有甚么可与天主比拟(依40:18),在他以外,没有别的神(依44:6),他完全是「属其他范畴的另一位」,不像软弱的人(户23:19;依45:9-11;欧11:9)。因这种威严,亚巴郎在天主面前承认自己是「尘埃灰土」(创18:27),梅瑟脱鞋掩面(出3:5,6),基德红和玛诺亚恐惧非常(民6:22;13:20,23),依撒意亚害怕丧失性命(依6:4;出33:20)。
b. 天主的「神圣」或「圣德」:可说是说明他超越性的另一名词。圣德或神圣,是天主最特殊的性质,可说是他的本性;他是圣,惟有他是圣的(依40:25;哈3:3;约6:10;撒上2:2)。既然「圣德」是天主的本性,所以天主起誓时,或指自己,或指自己的圣德(亚6:8;4:2)。天主的光荣不外是他的神圣的表现,由于这番深意,天主乃说:「当我把你们由异民中领出来时,我要悦纳你们,好像甘饴馨香;如此,藉着你们,我要在异民眼前显为神圣」(则20:41,42;28:22;38:16;39:27)。读依撒意亚的神视(依6),念「天主经」的「愿你的名被尊为圣」(玛6:8),可知天主的神圣与光荣,也是紧连在一起,而不能分的。凡是属于天主的,自然是神圣的,或应该是神圣的。为此,天主的帐幕、殿宇、耶路撒冷城,以及他显现的地方都是圣的;司祭、肋未人也是圣的;一些节日,尤其是安息日,都是圣的;给天主献的供物是圣的,以色列选民也是圣的;由于此,基督的教会——「天主的新以色列」(迦6:16),天主诚实的百姓(罗11:17-23),亚巴郎真正的后裔(迦3:7,29),是由圣者形成的(格前1:2;6:1,2;格后1:1;13:12;罗16:2)。既然以民和基督徒特别属于天主,他们也该是圣的(肋11:44;14:1;20:26),「成全的」,「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8)。
c. 天主永生:这种概念,按照犹太经师,已含蓄在「雅威」——「自有者」这圣名内,故此,现代的犹太人,把这圣名译作「永在者」。至于《圣经》上记载天主永在性的地方,多得不可胜数;最明显的是:「我是元始,我是终末,在我以外,没有别的神(依44:6;48:12等)」。
d. 天主是不可即,不可达的:除非他接近人,人只能认识他的存在,他的德能(智13:7;罗1:21),可是终不能接近他。关于这端道理,圣保禄将《旧约》的教训加以摘要详明地解释说:「在预定的时期,使人看见这显现的,是那真福、惟一全能者,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那独享不死不灭,住于不可接近的光中,没有人看见过,也不能看见的天主。愿尊崇和永远的威权归于他,阿们」(弟前6:15,16)。
我们若注意天主的本性,可知他绝对地超越一切(TranscendentiaDivinaeEssentiae),但若注意他的作为,则知他真实地存在于一切内,扶持一切,保存一切(ImmanentiaDivinaeActionis)。圣保禄在雅典,就非常清楚地讲过,天主的作为,无物无所不内在这端道理:「其实,他离我们每人并不远,因为我们生活、行动、存在,都在他内,正如你们的某些诗人说的:原来我们也是他的子孙」(宗17:27-28)。天主的作为无所不内在,这在自然界的现象里可以见到——这些现象直接归属于天主,按闪族语风,多不提近因——比如:「他降雪像羊毛,他撒霜像尘末;他拋下冰雹,有如饼屑:因他的严寒,水便冻结;……他一吹起他的和风,冰水即刻流动」(咏144:16-18;参见约38-40等)。
除自然界的现象外,历史的演变也逃不脱天主的统驭,历史是天主推动的,天主是历史的主宰,正如是自然界的主宰一样;不仅选民,普世万民都是天主领导的。天主使用圣人和坏人,选民和异民;他给每个人规定了生活的目的,也给每个民族分配了自己的使命。这端高妙的道理,特别见于先知书。天主的另一名号「君王」,好像是这端道理的口号。关于「天主是君王」的名称,见户23:21;依6:5;24:23;33:22;41:21;46:6;52:7;耶10:7,10;拉1:14;咏24:7;47:9;93:1;96:10;97:1等。
连贴合在天主身上的那些拟人法的言词(Anthropomorphismi),也指明天主的作为是无所不内在的,天主的权势是至高无比的。《圣经》上把人的一些行为动作,运用于天主,最常见的是:居住、乘坐、醒来、出来、前行、巡游、离开、踏遍、打击、交战、击杀、得胜、睡着、追念、忆及等。天主住在天上,住在高处(依33:5;咏2:4等),住在熙雍山(依8:18;9:12等),住在圣所(咏22:4),住在以色列子民中(户35:34等);天主降下(创11:7),天主出来(匝14:3),天主醒来(咏7:7),天主巡行宇宙(亚4:13;米1:3;哈3:12等);天主乘云(依19:1),交战打击(依27:1;耶12:12;25:29;哀2:4;3:12;则5:2;14:20等);天主睡觉(咏44:24等),天主记忆追念(咏20:4;哀5:1等)。天主的口或口唇表示他的话,他的命令或神谕(依1:20;34:16;58:14;62:2;耶23:16);天主的「舌头」与「口唇」,意思相等(依30:27);天主的圣容或慈颜,表示他的爱护(户6:25;咏80:4,8,20;申31:18;32:20;编上16:11);天主的手或右手,是指天主的能力和权势(出15:12;申4:34;32:39;约12:9;出6:6;耶21:5;27:5;32:17);天主的心,亦如人心,是指七情的住所(创6:6;耶31:20等)。
2、论天主有位格
为了解天主有位格的道理,有两条路可走:哲学的和启示的路。神学家用这两条殊途同归的路,讲解这适合于天主本性及天主作为的道理。本段只就《圣经》的启示解释天主有格位人是按照天主肖像造成的(创1:26),这等于说人相似天主,人在身上具有,且应有在天主身上所有的几点。人相似天主这端道理,包含许多深奥的教义,学者的解释也有好几种;但大都是说:人相似天主,是因为人,有如天主,是自由的,有明悟的,有意志的,就是说,是因为人有理智,有意志,有记忆。从这个肖像——人,推论到造了他的天主,人自然应明白天主是自由的,有智慧的,有意志的,即天主是有位格的。天主的「我」,天主指自己而起誓,天主的名称,如父亲、牧人、新郎、君王等,无不表示他是有位格的;由于是有位格的,故此,他有计划,而且时常实行自己的计划,这计划包括一切时期和一切人士的计划在内,这正是指明天主是全能全知的,即有理智,有意志,是有位格的天主,见依46:10。除了使用属于拟人法的名词,人无法表示有位格天主的奥理、天主的本性及其作为。事实上,当天主亲自将自己启示给人,当人,尤其天主的人——先知们——对大众讲论天主时,就利用属于拟人法的名词,以指明天主是有位格的:出4:4;欧11:1;依64:7;拉2:10;耶2:2;31:9,20;撒下7:14;智2:16;米4:6;索3:19等。
在世界上,「心」和「面容」是某位的特点,而《圣经》说的正是天主的「心」及「天主的慈颜」,见创6:6;撒上13:14;列上9:3;耶3:15;咏33:11;出33:14;约1:12;咏8:6-9,17;31:31;德17:6-8等。
结论:天主有位格的道理充满全部《圣经》,如果不坚持这端道理,不但《圣经》成了一个使人丝毫无法懂得的谜,即世人的生活和宇宙的存在,也成了一个人无法解释的谜。约38-41一段,在《旧约》全书中,也许可作这结论的论证和最清楚的解释。
3、论天主满盈的生活
当我们读《旧约》时,非常清楚的看到,天主是有位格的,他不是「某某东西」,而是「某一位」;指示他的「我」字和他的「他」字,是指一个绝对的「位格」,一个具有绝对满盈生活的位格。这个「位格」天主,连在他的天使身上,也找不到与自己相对的另一位格。那么,天主绝对满盈生活是否还包含与自己位格相对的其他的位格?我们由《新约》的启示得到一个肯定的答覆,即我们得到天主三位一体的启示。但在《旧约》中,这端道理,未见端倪,更未能得窥全豹,因为仅在准备阶段。固然,在《旧约》里,有时也实在记述天主的圣言,天主的智慧和天主的(圣)神,好像人格化了,也许可说,位格化了。但这番现象,仅是文章的词藻吗?似乎不能;是天主圣三的启示吗?尚嫌不足;只是给天主圣三的启示在准备道路的一项极珍贵的教义而已。
关于人格化的「圣言」,见依9:7;55:11,12;咏107:20;147:15,尤其是119:89:「上主,你的「圣言」存留永远,它坚固而不移,好似苍天」。
关于人格化的天主「(圣)神」,在盖2:5记载有:「我的「神」常存在你们中间,你们不要害怕」。参见厄下9:30;依63:10;智1:7等。
关于人格化的天主「智慧」,见《智慧篇》及约28;箴8:22-36;德24。
如果把《旧约》中论天主的教义与《新约》的启示作一比较,谁也看得出《旧约》的启示是缺而不全的。它好像在渴求一种另外而更丰富的启示,使它美满,使它完备;可是如果我们把《旧约》这端论天主的教义,与其他大宗教作一比较,即可看到它的伟大,它的惟一而独有的权威。
参见智慧、精神、圣神、言、三位一体奥义、敬礼、洁德/a>、圣洁法典。
三、《新约》内的天主概念
主耶稣讲论的天主,就是《旧约》上讲论的天主,所不同的只是耶稣将天主的本性、德能、作为,给人类全部启示了而已。
耶稣启示的天主,是造天地万物的至上之神(谷10:6;13:19;若17:5,24),是列祖的天主(谷12:26;参见玛8:11;路16:23等),是曾颁了十诫的天主(谷10:19),是人应该全心、全力去爱的天主(谷12:29;参见申4:4-14)。
晚期的犹太人,想更进一步形容天主崇高的超越性,所以习惯说天主住在第三层或第七层天上,更喜用「天」、「上天」、「威严」等字,以代替天主的名字。耶稣有时也顺从了这种习俗(玛5:34-37;参见希1:3)。可是耶稣通常重视的是宗教的真诚精神,即伦理的要求。他并没有废弃礼仪,只不过特别劝勉世人要以赤心去服事爱慕天主(玛5:17-48等)。
耶稣启示的天主,固然是无穷无限的仁慈天主,但同时也是至公至义的全能天主(玛10:28;23:15-39;24:36-51;路16:19,31;17:1,2等)。天主既是全能的,所以是他在推动着人类的历史,并引导人类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他在准备末世的事,因此,末世的事,也只有他知道(谷13;玛24:1-28;路21:5-24)。
耶稣给信仰他的人,宣告并赏赐救恩,给拒绝信仰的人,预告末世时的永苦(玛7:21;11:22;路10:12;谷8:38);但天主的至仁和至义是分不开的(玛18:23-35;路6:28),所以如果人遵行爱人的诫命,就时常蒙受天主的怜悯和宽容(玛25:31-46)。
以上所述,可说是耶稣《福音》的基础,可是耶稣启示的特点,不全在乎此,而在乎宣称天主是至善的,常宽赦人罪的,常赏赐人恩宠的大父和慈父。
在《旧约》经书和晚期的犹太教作品内,通常称天主为人民之父或君王之父,但从未称天主为个人之父;耶稣却以家庭的关系,给人揭示天主真是众人的大父,尤其是耶稣信徒的慈父(若1:12,23)。天主是众人,尤其是信徒的父亲这端道理,依据的是圣三奥理,另外依据圣子降生的奥理。「我们得称为天主的子女,而且我们也真是如此」(若一3:1)的这种恩典,可用若望对天主下的新奇的肯定语「天主是爱」(若一4:8,16)来解释:身为「爱」的天主,在自己可爱的圣子耶稣内(若一4:9;罗5:6-11;8:31-39等),把自己的爱情赐给我们,在他内使我们成为自己的义子,自己可爱的子女(若一3:1,2;罗1:7;11:28;弗1:6等)。耶稣给人启示了天主三位一体的内在生活,即是给人启示了天主三位一体的奥理:这算是从亚当起到耶稣再度来临为止,天主启示的绝顶,换言之,天主圣三的道理,使我们稍微明白圣子降生,耶稣救赎人类及圣教会等奥义。明乎此,我们便明白(1)天主在耶稣身上完全将自己启示给世人(若14:9-11;希1:1-4;格后4:4,6等);(2)我们藉着基督「才得以进到父面前」(弗2:18等)。
见三位一体奥义、救赎、救主、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