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收葡萄节](Wine,Vinum[Vintage,Vindemia])
酒,在《圣经》中只指用葡萄做的葡萄酒,绝不如我国所称的如高梁酒、黄酒等类的酒。酒的历史始于何时,不易确定、《圣经》上首次提及酒,即是远在圣祖之前,在洪水灭世后,人类第二始祖诺厄醉酒的记述(创9:20)。圣祖时代,更多次提及酒,而且以丰衍的美酒,来祝福后代子孙(创14:18;27:25,28;48:11,12)。在先知书内特提及两个地方的名酒,一为离大马士革不远的赫耳朋酒(则26:18),一为黎巴嫩的美酒(欧14:8),而且以民有无酒饮,则在乎他们是否导守天主的法律(申7:13;28:39;箴3:10;依5:10)。
关于酒的制造法,按《依》5:2的记述,榨酒池即设于葡萄园内。所谓榨酒池乃就天然的大石筑成,分上下两层,当夏秋之间,葡萄成熟后,将葡萄摘下,倒在榨酒池的上层,然后赤足将葡萄踏碎,葡萄汁由上层流入下层,在下层再作一番澄清的工作,由下层的一小沟内倾注入缸或瓮内,然后将缸或瓮的口封住,经数日的发酵工夫即成了酒。当葡萄成熟采摘葡萄时,即《圣经》上所说的收葡萄节(Vindemia)。当他们赤足踏碎葡萄时,口里唱着歌,犹如跳舞似的,可说是载歌载舞。故当以民遭受天主惩罚而葡萄欠收时,《圣经》上说:「田园中的喜乐与欢欣已敛迹,葡萄园中再也没有歌声及欢呼,榨酒的人不再在榨酒池上榨酒,欢呼的歌声已断绝」(依16:10;耶48:33)。酒多次与五谷和油相提并论,是天主对以民的祝福中的一种(申11:14),因而酒也属祭祀天主的祭品之一。今将酒的用途分述如下:
1. 先论通俗的用途:酒从《圣经》的记述看来,不但是一种普通的饮料,而且近乎是必需品,如《户》19:19记载,一个回乡探亲的肋未人,在旅途中也随身带酒;为防守的军队储备食粮,也包括有酒(德39:31),甚至将酒列为人生必需品之一,而且从《德》39:31;《创》49:11;《申》32:14看来,以民只知有红酒,而没有今天所称的白酒(箴23:31)。从《加下》15:39得知,希腊时代,有以水调在酒内的习俗,不过在古时,这样作法则认为是将酒的美味弄糟了(依1:22),但为了加增酒的美味,有时却调以某种香料,如松香(歌8:2)。至于《谷》15:23记载有人以没药调和在酒内,给耶稣喝,那是因为这样使酒发生一种麻醉的作用,是以耶稣并没有接受。从圣保禄劝弟茂德,为了他的胃病,要饮少许酒,似乎酒有治病的效用,不过,在《旧约》里从来未有以酒为药品的记述。不过,在《旧约》内提及酒能快慰人心(耶16:7;箴31:6-7),尤其《咏》104:15的名言,「美酒,人饮了舒畅心神」。酒能醉人,使人神智昏迷(创9:21;依5:11-12;箴31:4-5),甚至因酒而使人丧生(撒上25:36-38;撒下13:82;29),因而在《旧约》中,早已有劝人对酒要有节制的经文(箴23:31-32;德18:33;19:1-2)。《新约》里,圣保禄甚至将醉酒,列于不得承受天主的国的罪恶中(迦5:21;格前6;10)。
2. 酒在宗教礼仪方面的用途:酒如在前面所述,也算是祭品之一,不过应注意,用酒当作祭品,在祭品中只占很少的分量,而且也从未以酒当作祭品的单位,而常是在奉献其他礼品时作为配祭:如在献每日的全燔祭,即早晚应献一只一岁的公羔羊,应另加四分之一「辛」的酒(出29:38-40;户15:5;28:14)作为奠祭,为公绵羊则应加三分之一「辛」酒(户15:7;28:14),至于为公牛犊则应奠半「辛」酒(户15:10;28:14),即把酒倾倒在祭坛的根基上(德50:16,19)。又按晚期犹太人的习俗,在吃逾越节晚餐时,酒也是必备品之一。因此,当耶稣在他最后的晚餐中,以饼酒作为他的血肉,建立了圣体圣事。酒在宗教礼仪上,可说达到了它用途的最高峰。
一如前面所述,《旧约》、《新约》都曾提及对饮酒要有节制。从宗教观点来说,司祭在进入会幕为执行司祭任务时,明文规定,「清酒醇酒都不可饮」(肋10:9;则44:21)。又从很古时,在以民中有一种特别献身于主的人,发一种「纳齐尔」愿,是以通常称这种人为「纳齐尔人」。凡发了「纳齐尔」愿的人,应戒绝一切含有酒精类的饮品(户6:1-5;撒上1:11;亚2:12)。《新约》时代,若翰即属于「纳齐尔人」之一(路1:15)。
3. 末后「酒」字除上述各意义外,尚多次用为象征意或喻意。这喻意根据酒质或饮酒后的效果而言。比如《依》1:22说背信的耶京好似美酒里搀了水,也即变了质的酒。耶稣将他的道理比作新酒,即新酒应装入新囊(路5:38)。又在《歌》5:1;8:2以爱情比作酒。末后酒也指天主严厉的惩罚(默14:10;咏60:5;75:9)。
见榨酒池、醉酒[酗酒]、纳齐尔[献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