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丘(丘坛)[巴摩特](HighPlaces,ExcelsaLoca[Bamoth])
这个名词,在《圣经》上有两种意思:其一是固有的地名,其二是指宗教敬礼的高丘祭坛(丘坛)而言;二者的原意都是来自「高地」、「高丘」。
1、地名:是以民进入许地之前,在旷野中的一个扎营地,在阿尔农之北(户21:13,19,20)。学者们一致主张它就是巴摩特巴耳(意谓巴耳(神)的高丘)的缩写。此地有巴耳神庙,摩阿布王巴拉克即在此地将以民驻扎的营盘指给巴郎看,并请他咒骂以民(户22:6,41)。此地名亦见于默沙碑文(第二十七行),大约它是以民占领许地之前的最后一站(户21:19),后来被划分给勒乌本支派(苏13:17)。
2、高丘:是指在高丘上为敬礼上主或邪神的地方或祭坛(丘坛),这是古东方民族及以民的习俗,因为他们以为如此可使他们更接近上主或邪神。而这种宗教上的心理作用,则是古今皆然,比如欧洲在高山上的小圣堂或中国的高山圣地,比比皆是。「高丘」在《圣经》上的最初来源,可能是出于一个在巴摩特地方的神庙(按:巴摩特即高丘之意,见前节,参见列上11:7;14:23)。但这种习俗,后来亦用于山谷中的祭台〈耶7:31;19:5;32:35;则6:3),或者城内(列上17:9;23:5)及城门口的祭台(列上23:8)。《旧约》告诉我们,在客纳罕地有不少这样邪神的祭坛(户33:52;申12:2)。以民进入客纳罕之后,也多少受了当地人的影响,按着当地人的方式,来敬礼自己的上主。这格外见于撒罗满圣殿未完成之前的时代,尤其是民长时代;而这些为敬礼天主用的高丘,有时是接受自客纳罕人之手,有时是有关圣祖记念性的地方,或自己另行拣选的合适地点(撒上9:12,13;列上3:2-4;编上21:26等)。甚至在耶京大殿落成,成为惟一合法祭献上主的地方之后,其他的敬礼高丘仍然存在,在其上举行小型的及私人的敬礼,亦未为法律所禁止(列上18:30;19:10,14)。
但是,我们不可将这种异民及以民在高丘上的宗教敬礼混为一谈,《圣经》上明命以民将一切外教人的高丘庙宇尽行破坏(肋26:30;申12:2)。但实际上客纳罕人对巴耳神及阿市塔特女神的敬礼,格外其庙妓及神像的存在,仍然有着很大的吸引力(民6:25;则20:28)。故此,《圣经》上多次将「高丘」与邪神的敬礼连在一起(列下32:8;亚7:9)。先知们曾极力反对攻击这种敬礼(耶2:20;欧4:13;依1:29,30;57:7;65:7;则6:13;16:16)。北国自雅洛贝罕至最后一位君王曷舍亚,在全国各地的高丘上对邪神的敬礼,从未终止(列上12:31;列下17:9)。南国的希则克雅及约史雅曾力图铲除这种敬礼(列下18:4;23:8等)。阿撒及约沙法特王只准有上主敬礼的高丘存在(列下15:14,22,44),阿哈次及默纳舍王却准许且提倡及鼓励这种高丘邪神敬礼的存在(列下16:4;21:3)。只有充军的惩罚及其教训,才将高丘的邪神敬礼,完全自以民中彻底根除净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