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区行政措施
李思德·斯德望主教:
近日,很多来自兄弟教区的神长和教友向我们反应,有归属天津教区的司铎以牧灵和服务的名义,在其教区内制造混乱。
根据2007年教宗本笃十六世《致中国教会牧函》第10号的指示
我们决定:
凡归属天津教区的司铎,禁止在天津教区以外的其他地方教会(DE ECCLESIIS PARTICULARIBUS)执行任何司铎职务,以避免为该地方教会(DE ECCLESIIS PARTICULARIBUS)制造混乱和分裂。
发令人:李思德
本法令生效日期2017年 0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