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菲律宾籍家庭佣工玛利亚(Maria)的雇主有时候在星期天祇允许她休假半天,甚至不让她放假,又没有补钱给她,令她感到非常辛苦和不公平;但基于政府目前的政策,她不敢向雇主提出反对,怕被提前终止合约。
她对天亚社说:“一旦被辞退,很难在两周内找到新雇主,那我就不能汇钱回家,下次申请来香港打工就更加困难,甚至要再次给仲介公司一笔仲介费,所以我情愿不出声。”
玛利亚所指的政策是一九八七年实施的“两星期规则”。它规定如外籍家庭佣工的合约于届满前终止,须于其后十四日内离境。
玛利亚的情况并非单一例子。香港教区劳工牧民中心(港岛)主任徐颂文对天亚社说,他们接触到的外籍家庭佣工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剥削,如薪金、假期或被要求从事一些合约规定以外的工作。
徐氏指出,当外籍佣工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后往往感到愤怒,但也很无奈,因为他们都不敢投诉,担心一旦向雇主或仲介人提出诉讼,雇主可能为难甚至解雇他们,所以内心经常挣扎要否申索还是哑忍。
有鉴于此,牧民中心在过去两个月进行了一项“外籍家庭佣工对本港劳工服务需要”调查,以问卷形式访问了七百二十七名菲籍佣工及六十名印尼籍佣工。
调查显示,逾三成受访者曾经有劳工法例咨询或协助解决劳资纠纷的需要,其中七成六人曾向劳工处、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或劳资审裁处等政府部门求助,逾七成四的人表示,日后如有需要仍会向该些部门求助。
然而,这些受访者当中,逾四成三对服务表示不满意,原因包括有关部门偏袒雇主、办公时间不方便及语言问题。另外,不曾求助的受访者举出不知道有该些部门及处理程序繁复等原因。
调查指出,政府部门是外籍佣工寻求劳工服务的最主要途径,因此建议政府必须透过更完善的服务来保障他们的劳工权益。
大多数受访的家庭佣工亦反对“两星期规则”,以及在申索期间不可受聘的限制。
劳工牧民中心表示,该些措施不仅限制外籍佣工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可能助长雇主或仲介人剥削甚至苛待佣工。
该中心建议,政府应修改现有规定,由外籍佣工约满后祇可留港两周,改为逗留至申索程序完结,并撤销申索期间不可受雇的限制。
他们也促请相关部门增设周六、日办公时段、容许外籍劳工自由选择分区办事处处理劳资纠纷、提供语言翻译服务,以及确保职员保持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