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台北讯】台湾支持同性恋团体寻求两性平权至今,仍未能获得全体立委同意立法成案,扬言准备通过最后途径,向最高法院申请释宪。
本地同志运动自零六年以来,透过民进党立委向立法院两度提案,寻求同性恋者享有与异性恋者的平等权利,不仅要求法律保障同性婚姻,还希望可以收养儿女,甚至在民事上可以取得继承同居者的权益,但以上种种一直未能成案。
台湾历史上第一次立法院正式审议“婚姻平权法案”已于十二月廿二日结束,法案仅经朝野立委询答后就宣告休息,并未进入实质审查。
根据立法院法案审议程序,草案成功交给委员会就是通过一读,委员会审查通过就是成功完成二读,草案就不再更正,最后再交立法院时只有表决,超过半数同意通过,法案就完成三读立法。
护家盟成员齐明告诉天亚社,伴侣盟和立法委员尤美女对被否决的草案内容可以协商调整后再请求覆审,但是再提的机会渺茫,因为国民党团决定反对,民进党团有些人也反对。所以尤委员自知很难通过。
这位天主教徒指出,伴侣盟提出释宪的理由是“性别”平等,不是两性,是性别,也就是“多元性别”。多元性别的意思是,人的性别不只依赖生理性别分男女,还包括自我认同,即自己可以决定自己的性别。所以宪法上的性别一律平等的意思,就是多元性的性别。
在十二月中旬审议前夕,警政署通知基督教及天主教会,指平安夜可能有同志来闹事。同志团体此举疑是企图让反对草案的人士和团体放弃抗议。但最终,在委员会讨论时,立法院仍发生支持和反对两派互相叫骂抗议。
反对同志婚姻的“护家盟”当天号召数十人抵达立院大门口,高喊“同性婚姻,不是人权;婚姻定义、不容改变”。
正当护家盟与支持同性婚姻的“同志人权法案游说联盟”在对峙时,支持同运的跨性别人士吴小姐,用口红在身上写上“禁止歧视”的标语,裸身冲入护家盟记者会,随即被警方带走。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的会议后受访表示,同性婚姻入法并直接入到民法亲属编,法务部持反对立场,因为一步到位会造成很大的冲击,应该在保障同性恋者权利下,采取渐进方式。
他承诺将在近期内提出保障同性恋者的政策方向,但亦指出,实际上,在现行民法规定下,同性恋者已可单独收养子女;有关医疗同意权,同性伴侣也可以关系人身分为之。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林秀莲认为,现阶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适当时机,应先观察台湾国情和社会普遍接受度及民意趋向,再逐步制订相关法律,才能兼顾一般民众情感及同性伴侣需求。
同日,伴侣盟的平权律师团在司法院前也召开了记者会,发表将会采取释宪的公开声明。声明中,律师团与八十年代台湾首位出柜同志祁家威,衷心企盼大法官能忠诚守护宪法对于人权的承诺,受理本件释宪声请案、协助被剥夺结婚自由的同志,矫正民法对于同志的“制度性歧视”,尽速弥补因长期政府失职、立法怠惰所造成之人权侵害,还给同性伴侣平等的公民地位。
伴侣盟指出,民间版的大法官模拟释宪宣告,民法九七二条只允许一男一女进入婚姻是违宪的,因为人民的结婚权利如果不受到国家保障,其人格与尊严都会受到严重侵害,因此国家不能因为人民选择结婚对象的“性别”不同,而给予差别对待。
他们表示,无论加拿大、南非、美国、台湾的民间模拟宪法法庭,都清楚表达了不允许同性伴侣结婚,便是侵害同志的人格与尊严,国家用制度性的方式给予同志差别待遇,就是歧视,必须修正。
在未能立法成案后,数名同运人士于廿四日平安夜在基督教新店行道会美河堂参加活动时,宣扬自己的理念,被会众认为骚扰活动进行,双方最后发生冲突。翌日有一群同性恋者举行“新店行道会美河堂暴力攻击”记者会,公布在美河堂被殴的影片。
席间出示验伤单的吴小姐称,当晚前往教会安静地举着写着“我是基督徒,神爱世人,也爱同志”、“我是同志,我不会传染”等标语的纸张,突然遭教会人士团团围住,有人出拳痛殴、脚踹、扯发,甚至扯破她的衣服。她准备提告并要求布道牧师张光伟等人出面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