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香港教区正等待政府在未来数周批准天主教坟场可以安葬不足廿四周的流产胎儿,此举由一对教友夫妇坚持为他们去世的胚胎所触发。
教友Angela四月时不幸流产,事后欲向医院领回十六周岁的胎儿遗体被拒,因现行法例视不足廿四周岁的胎儿为「医疗废物」。
Angela及其教友丈夫Kevin向管理殡葬事宜的食物环境衞生署要求宽免规定,但仍是遭到拒绝,因现行规例只适用于人类身体。
在香港,只有伊斯兰教坟场获准代为处理胚胎遗体。然而,由于这对夫妇均为天主教徒,因此伊斯兰坟场拒绝为他们处理。
他们转向教区求助,因为他们认为把已成为人的胚胎当作医疗废物,甚且如医院建议以「宠物」方式埋葬来处理流产胎儿是不人道和残酷的。
教区副主教陈志明神父对天亚社说:「食环署建议教区提交计划书,修改天主教坟场的规例,基于信仰原故容许流产胎儿下葬。由于我们不是要求更改任何法律,因此相关部门也立即跟进。」
与相关部门交涉一个月后,这对教友夫妇初步获准领回遗体,并当天主教坟场的规例一旦修改后便可以立刻下葬。
同时兼任教区天主教坟场委员会主席的陈神父透露,委员会曾经讨论在坟场设纪念花园,以安葬和纪念流产胎儿,但基于法律原因他们做不了任何事。
不过,他续说,委员会现在向食环署提交计划书,建议在柴湾圣十字架天主教坟场设置「天使花园」,「这次可说是基于这对天主教徒夫妇促成了这事」。
他强调,天主教信仰相信只要一怀孕,腹中胎儿便是活生生的人。然而,世俗社会其不视胚胎为「人」,因为按法例他们不能将其火化后土葬。
教会此前只有为死去的胚胎祈祷或献弥撒,而天主教坟场也没有涉足如何处理胎儿遗体的讨论。
陈神父说:「今年教区以生命与家庭为牧民重点,这个纪念花园有特别意思。」他补充,能够好好安葬流产婴儿遗体可以让父母释怀,也是对人的身体有所尊重。
他说:「大家都想把事件做好,帮助这些父母取回(安葬胎儿遗体)最基本的选择权。」 |